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教育局教学质量监测管理意见

教育局教学质量监测管理意见

为加强教学管理,推动我县义务教育段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升我县义务教育段教学质量,积极构建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和形成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评价方法,全面推进课程改革,特制订《*县义务教育段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的实施意见》。

一、义务教育段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的目的

1、实施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水平,改进课堂教学,整体提升我县中小学教学的水平。

2、促进学校加强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课程领导力和执行力,提高学校的管理效能,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3、建立面向全县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和数据采集分析平台,用技术手段保证发展性评价的有效进行,形成促进学生、教师、学校发展的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价体系。

4、及时掌握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的总体状况,畅通教学质量管理的信息渠道,建立中小学教学经验推广与教学问题“预警”的机制。

5、通过长期监测,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使教学质量监测系统始终处于不断完善和改进状态,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义务教育段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的依据和原则

(一)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的依据

1.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依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贯彻执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浙教基[2007]1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优化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2.课程标准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是以课程标准为依据,对教学质量现状作出科学的价值判断,为教学决策提供正确依据,从而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3.学生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

在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发展特点与不同年龄阶段学生间的发展差异,选择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法。

(二)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的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

组织实施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要着眼于有利于促进教学质量的发展和提升,不仅要注重评价结果,更要注重发展和变化过程。

2.导向性原则

教学质量监测要体现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的方向。监测的内容和方式要具有导向性,使教学质量监测成为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的措施。

3.实效性原则

贯彻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实效性原则,首先要对教学质量现状做出科学评价;然后要对教学质量现状的成因、影响教学质量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做出科学分析;通过有效的反馈监测机制,形成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的正确决策,从而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三、义务教育段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小学教学质量的监测与评价,主要以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为依据,以评价课程标准要求的达成度和合格率为主要指标;以每学年全县统一组织的质量监测和小学毕业考试为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强调教学的高效益和教学的发展增值程度。同时,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跨年度的比较评价,衡量学校教学质量的发展情况。小学阶段3~5年级主要学科每学年监测一次。

初中教学质量的监测与评价,主要以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为依据,以评价课程标准要求的达成度和合格率为主要指标;以预备年级入学成绩为起点水平,以每学年全县统一组织的质量监测和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为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强调教学的高效益和教学的发展增值程度。同时,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跨年度的比较评价,衡量学校教学质量的发展情况。初中阶段各年级主要学科每学年至少监测一次。

义务教育段教学质量监测按考试课程、考查课程、抽测项目等三个维度进行。初中的社会、语文、数学、科学、英语和小学的语文、数学学科属考试课程,其余的各门学科属考查课程。“体育、艺术2+1项目”为现场抽测项目。

考试课程和考查课程实行开卷和闭卷结合,动手操作和动笔答题结合,动口说话、现场面试和纸笔测试结合等多种方式;现场抽测项目以现场抽测学生的技能水平为主,并通过听取汇报、个别座谈、查看资料等方式,了解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学生的参与率。音、体、美等课程的监测重点放在“两项体育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达标率的随机抽测上。考查课程和现场抽测课程一般比考试课程提早一周进行。

考查课程实施分类各科监测。依据义务段学校的办学水平、师资状况和地理环境等特征,将学校分为城区学校类、农村学校类、片区学校类、示范性学校类和一般学校类,每学年对各类学校分别选取若干个不同的学科实施教学质量监测。

考查课程和抽测项目严格限人限科。为保证教学质量监测不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每年参加考查课程和抽测项目监测的学生数不超过各校学生总数的1/3,测试学科不超过总科目数的1/3。同一学科只监测一个年级,一个年级同时监测的科目不超过2科。音、体、美等现场抽测科目,同一学科只抽测一个年级,一个年级随机抽测的学生数不低于年级学生总数的1/5,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低于1/10。

四、义务教育段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的组织与实施

1、明确工作职责

教育局普教科:主持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义务教育段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的各项工作;制定义务教育段教学质量监测工作的学年度监测方案;负责教学质量监测的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教科研中心:根据义务教育段教学质量监测工作的学年度监测方案,做好组织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根据监测数据,做好样本分析,撰写教学质量监测报告。

教学指导站:配合教科研中心组织好教学质量监测的各项工作,包括考务组织、阅卷、登分、数据统计与反馈等;协助区域内学校落实教学质量监测的整改工作。

义务段学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学质量监测的组织工作;严肃考试纪律,规范测试流程,保证质量监测的有效性。

2、发挥评价功能

要仔细分析监测参数,正确运用监测结果,认真撰写教学质量监测报告。要切实转变评价观念,对学生的学习状况、锻炼状况和教师教学状况进行全面分析,特别对学习成绩列后20%的学生分布较多的学校要进行深入的剖析,找出问题所在,研究解决对策。

义务教育段教学质量监测的评价采取分级报告的办法:县教科研中心提供区域(片)、学校两个层面的教学质量监测分析报告;各学科教研员(含音、美、体)要提供本学科教学质量监测分析报告;各教学指导站要结合教学质量监测信息,提出区域层面的教学改进措施;报告统一交县教育局普教科,由普教科汇总后向各校作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学校在收到反馈后,要根据整改意见制定计划、落实措施、责任到人,确保整改意见落到实处。要将质量监测分析、评价所提供的信息,作为加强教学管理,改进教学过程的重要依据,努力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教学质量监测所提供的参数只是教学状况分析的依据之一,学校不得以分数高低给学生、教师排名,也不能作为奖惩教师教学的全部依据。

教育局普教科、督导科要根据整改意见,对各校进行跟踪检查,帮助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解决教学问题,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对音、美、体课程(2+1项目)达标率和课外文体活动学生参与率要跟踪到校,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组织不严格、学生参与率低、“2+1项目”达标率低的学校要责令限期整改。对监测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将作严肃处理。

教学质量监测的结果和各校落实整改意见的措施将纳入学校年度管理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