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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普法教育管理意见

司法局普法教育管理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促进“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不断提高我市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法治*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领导干部“五五”普法期间学法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与全民普法相结合,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和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扎实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促进我市“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目标

通过学法,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观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和新形势下驾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水平和能力,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参学对象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市政府全体组成人员、全体市管领导干部。

四、学习内容

主要包括宪法、各级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民商经济类法等。“五五”普法期间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内容及计划附后(详见附件)。

五、学习方法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市政府全体组成人员、市直机关全体市管领导干部学法,每季度一次(学习计划见附件二),由市普法办会同市委办、市府办组织实施;市长学法每月一次,学习计划已另行发文;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学法,每月一次(学习计划见附件三),由乡镇、街道自行组织实施,市普法办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

六、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干部学法,既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方略向纵深发展的需要,又是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需要,也是推进全市“五五”普法深入发展的需要。各地各部门要把领导干部的学法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做到学习政治理论与学习法律知识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政治理论考试与法律知识考试相结合,确保学习时间、学习人员和学习内容的落实。

(二)健全登记考核制度。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学法都要建立和健全平时学习登记和年度考核制度,做到年年有计划,月(季)抓落实,次次有记录。市普法办将统一下发法律知识作业本,并对作业完成情况适时组织检查和测试。各单位要把领导干部的学法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定“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同时,各地各部门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三)建立学法阵地。市委党校是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全市各部门在组织各级领导干部专业培训时,都要有法制教育的内容,尤其是组织新任领导干部或中青班培训时,法制教育要列入重要内容之一。各乡镇、街道的党校,也要建立或制定干部学法计划,在全市形成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其它干部自觉行动,全市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学法氛围,从而促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发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组织领导干部学法是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部门的主要领导都要切实重视,分管领导要主动抓好落实。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参谋作用,科学选定学习内容,请好讲课人员,搞好各项保障。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在组织制定领导干部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时,至少要安排四次法制教育内容。全市各级各部门每年也要制定相应的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五五”普法期间新出台的主要法律法规的学习,由市普法办统一计划,并作出具体安排。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实施计划,于每年1月底前报市普法教育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