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

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

根据*委办发*号文件精神,为深刻吸取大竹县“1.17”群体性事件教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提升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各管理所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解决各种利益冲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县建设,按照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干部队伍作风整顿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就我局加强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和“3357”发展战略,按照全县“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全县干部队伍作风整顿建设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各部门负责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促进国土资源各项事业健康地发展。

(二)目标任务:通过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各部门负责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依法治理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服务的水平,牢固树立诚实守信、公平公正、服务为民意识;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学法用法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各管理所都要建立和完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学法专题讲座制度、集中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学法用法档案制度等,扎实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学习内容和方法

(一)学习内容: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各管理所要以全国“五五”普法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和市法治办编印的《“五五”普法学习资料》为基本教材,结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认真组织学习。

(二)学习方法: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各管理所要通过集中辅导、个人自学、撰写心得体会、知识讨论、心得交流、法治实践等形式,促进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1、建立健全中心组法律学习制度。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各管理所要将法律知识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要紧密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学法的具体内容,做到单位学习有记录,个人学习有心得。全县干部队伍作风整顿建设期间,各中心学习组学法不得少于1次,单位干部职工集体学法不得少于2次,另外,每月1次学习。

2、以中心学习组为单位开展法律知识讨论。全县干部队伍作风整顿期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进行专题法制学习和讨论。局法规监察股今年安排一次中层干部法制培训班。

3、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各管理所要结合工作职能和服务对象,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开展1次“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专项活动,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公民意识和社会风尚。各部门干部要当好法律宣传员,向群众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时疏导、化解民间纠纷,树立良好的国土资源干部形象。

4、加大对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构建和谐*县必须以法治作保障。局办公室、法规监察股、纪检监察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检查监督工作,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发现和总结我局学法用法的先进典型,及时报道学法用法动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扎实抓好我局的普法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局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各管理所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对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活动的领导,把干部学法用法纳入议事日程,齐抓共管。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局办公室、法规监察股、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各管理所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并及时将情况予以通报。

(二)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各管理所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学法计划及方案,并将学法用法及工作情况随时报送局法规监察股。

(三)在干部队伍作风整顿期间,局办公室、法规监察股、纪检监察室将组织对各部门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和学法制度化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干部队伍作风整顿结束后,全局将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统一组织法律知识考试,检查学习效果。县局将把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