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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行政宣传教育实施意见

司法局行政宣传教育实施意见

各科、室、所、中心、处: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为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引向深入,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瑞委发[20*]6号)和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温司党[20*]6号)精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局党组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以“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推进跨越”为主题的党的十七大精神宣传教育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推进跨越”为主题,广泛组织、深入发动,教育和引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温州市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打造“三个瑞安”、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我市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理论支撑、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主要任务

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围绕主题,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深入学习、全面准确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质

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章(修正案)》,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的主题,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取得新的重大成就,深刻领会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深刻领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深刻领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通过深入学习领会,进一步明确党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确立的共同理想、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上来,不断增强全市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要重点结合深化作风建设活动,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来开展。

(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温州市委十届三次全会及我市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实质。

认真学习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作出的《中共浙江委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决定》,深刻领会省委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继续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深刻领会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认真学习温州市委十届三次全会报告和市委《关于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若干意见》,深刻领会温州市委提出的“第三次跨越”的奋斗目标和战略部署,深刻领会温州市委提出的建设现代化中心强市、现代经济强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创新型城市、和谐城市五大战略任务,深刻领会温州市委十届三次全会提出的有关“四个扭住不放”和“五个突出抓好”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举措。紧紧围绕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温州大都市区南翼中心城市,全力打造实力瑞安、魅力瑞安、活力瑞安,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后五年总体目标和“中心突破、跨江发展、中部崛起、山海并进”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切实加强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学习和研究。

(三)紧紧围绕打造“三个瑞安”、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努力开创我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1、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深化理论武装,指导具体实践。

在全面系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温州市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新一年司法行政工作,分专题、有重点地进行深入学习研讨。在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中,要讲好五大专题课: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二是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三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和社会主义各项建设重大部署;四是《党章(修正案)》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五是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在专题学习的基础上,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温州市委“第三次跨越”战略部署和《关于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若干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即“围绕不断深化‘平安瑞安’、‘法治瑞安’建设这一工作中心,明确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和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两大任务,突出‘基层司法’、‘活力司法’、‘形象司法’三大主题建设,抓好‘法律六进’、‘调解质量’、‘服务基层’、‘争先创优’四项活动,努力提升法制宣传效果、法治理念素养、法律服务水平、法律保障能力、司法行政形象”。)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充分发挥职能,服务中心工作。

一是深化“五五”普法试点推广和“法律六进”,推进全社会普法工作。继续抓好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年度考试(考核)制度,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干部法制教育基地,不定期组织公职人员就机关案件的庭审进行旁听、以案析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规范和完善“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结合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修改和健全村级“一章程两规则一办法”等配套制度,联同有关部门组织村居新“两委”班子、村居民代表和村民党员等农村各类骨干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法治理念素养,提高村级民主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的质量和水平。三是以“调解进民企”为载体,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按照“巩固、完善、提高”的思路,推进“调解进民企”和毗邻跨界地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联同市综治办、市总工会等部门单位在规模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争取年内职工人数20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比例达到50%以上。四是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试点的示范点创建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选择汀田镇作为示范创建点,制定示范点创建工作计划,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资料接收、报到登记、建立档案、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矫正终止、考核奖励等系列流程进行规范,制定相应的规范办法,并适时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全面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五是要深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维权工作新机制。进一步深化与法院、社会与劳动保障局、信访等部门的联合维权机制,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以制度化形式完善民工维权快速通道,吸收更多职能单位参与社会化维权,努力实现民工维权一家受理、多家内部协调、共同维权的新机制。六是积极探索中小企业法律维权工作。挑选优秀骨干律师组织成立瑞安市中小企业商务法律顾问团,建立中小企业法律辅助制度,构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中小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促进中小企业更好地创业创新。

三、方法步骤

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年2月底)

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制订主题宣传教育实施意见和行事历。同时,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组织讨论,集思广益,精心谋划20*年工作思路。

(二)深化学习教育阶段(20*年3月-20*年5月)

整合宣传教育资源,提高学习成效。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增强主题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一是开展机关与基层司法所结对挂钩活动,打造“基层司法”。组织开展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基层活动,建立局机关干部挂钩乡镇(街道)司法所制度和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与乡镇司法所结对制度。二是组织开展“干事创业、奉献司法”大讨论活动,打造“活力司法”。通过组织大讨论活动,激发干警爱我司法的热情、奉献司法的精神、干好司法的干劲。三是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打造“形象司法”。与新闻媒体合作开设栏目,全方位地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以及司法行政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树立司法行政的新形象。四是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组织开展“优秀司法所”、“优秀司法所长”、“十佳调委会”和“十佳调解员”评选活动,用争先的精神激励队伍。同时,要结合实际开展“宣传教育面对面、解决问题点对点”等活动,切实增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全体党员干部要学好五大专题课,普通党员干部要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记一本学习笔记;领导干部要参加一期学习班、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开展一次调研、记一本学习笔记、解决一个群众关注的实际问题。

(三)总结提高阶段(20*年6月)

及时改进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学习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把党员干部群众通过主题宣传教育激发出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到全面推进我市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中去。今年6月底,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市委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党的十七大精神理论知识考试,迎接市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检查考核。

四、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领导,局党组决定成立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项贻康同志担任组长,吴体鹤同志担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工科),伍月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