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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发展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意见

人事局发展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我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全市人民健康事业的发展,结合我市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重要环节,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我市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目标任务。

大力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人才的吸引力度,稳定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聘用制度;逐步在社区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的、以全科医学为主体,包括中医、西医、公共卫生、护理、药学等的社区卫生人才队伍。至2010年,全市建立一支队伍稳定、规模适中、素质较高的社区卫生人员队伍。

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培养教育

(一)创新培养方式。

市内有关高校、卫生学校和重点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整合教学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高水平师资承担医学教学任务,参与社区卫生人才培训。要组织医学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见习或实习,及时为社区输送急需的各类医学人才。

(二)构建继续教育体系。

市有关职能部门、各镇街要制定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划、措施和实施办法,加强继续教育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开展具有全科医学特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教育活动,采用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继续教育。对在编人员进修学历(学位)教育,参照《*市公务员在编离岗带薪深造暂行办法》执行。加大对本土社区卫生人才的培养力度,对有志于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本地户籍人员,可通过联系高校对其实行“委托代培”的方式,给予培训和进修的机会,经考试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加快社区人才培养临床和社区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示范性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临床和社区基地,发挥其对社区卫生人才培养的示范作用。2010年前在全市建设3至5个社区卫生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三)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

对已经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人员和由其他医疗机构转入社区开展卫生服务工作的有关专业人员采取脱产或者半脱产的方式进行符合社区卫生服务要求的岗位培训。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注意加强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技能和服务水平。市镇两级财政保证全科医学培训经费,各镇街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岗位培训计划,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职业道德。

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的医德医风教育,使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确立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意识,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加强职业技能和医患沟通技能的训练,为社区居民提供及时、便捷、人性化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吸引和稳定社区卫生人才队伍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以“四个一批”的办法解决人才需求问题。

核转一批,整合社区现有医务人才资源,将原来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和在乡村卫生站(所)工作的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转为社区卫生医务人员;招聘一批,各镇街要根据实际需要公开招聘医德好、医术精、群众信任度高、健康状况良好的离退休医学专家和乡村医生;引进一批,择优引进已取得全科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接收一批,择优接收高等医学院校全科医学毕业生和其他医学类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医务人员要优先招聘本市生源的毕业生。

(二)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引进力度。

贯彻落实《*市引进人才暂行规定》及有关人才引进的政策措施。适当放宽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引进条件,突出引进重点,尽快解决全科医生严重不足的问题。切实解决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引进人才入户和子女入学问题。

(三)吸引和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不实行见习期,直接定级,薪级工资高定2级。支持和鼓励毕业生参加规范化培训,为毕业生在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实习、进修创造条件。

(四)稳定社区卫生人才队伍。

加大财政投入,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环境和条件,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福利待遇。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入分配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使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其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联系起来,加强和改善工资总额管理,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要设置技术职称补贴,以吸引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各镇街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人员工资。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要工作满3年后才能流动。

(五)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和技术交流。

各镇街要鼓励和组织公立医院的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有计划地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到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参加学术活动,提高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调入我市医院工作的医务人员要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挂职锻炼不少于半年。各医疗卫生单位接收的高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晋升卫生技术资格中级职称前,要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不少于3个月。鼓励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为他们开展服务提供便利,待遇可根据合同约定,也可以根据应聘岗位享受与在职人员相应待遇。

四、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聘用制度

(一)实行岗位管理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岗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工作任务、工作标准、职责范围和任职条件。

(二)推行人员聘用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实行择优聘用,合同管理。聘用的各类人员都要签定聘用合同,有法定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受聘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

(三)严格执行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晋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在社区从事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工作的全科医师、护理、公共卫生、口腔专业的人员,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执业。

(四)建立岗位考核制度。

加强对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考核,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岗位考核以专业水平、工作绩效和接受服务居民的满意度为主要标准,实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聘期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岗位考核与事业单位每年一次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合并进行。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依据。

五、加强社区卫生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基础性工作。各镇街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要把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纳入社区卫生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要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市人事、卫生、教育、财政和中医药行政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沟通协作,加强对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工作,尤其是对社区卫生人才发展状况和人才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定期检查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