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经贸局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

经贸局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有效应对当前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加快推动“四大基地一大产业”建设,更加有力地拉动全市经济增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3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政发〔2009〕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搞活商贸流通、扩大消费、促进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搞活流通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1、商贸流通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是反映一个地方经济繁荣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窗口。商贸流通业是联系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和纽带,是促进生产、引导消费的重要推动力,是推动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产业。近年来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做出“四大基地一大产业”建设决策以来,我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较快,市场规模日益扩大,业态水平明显提高。但从总体来看,我市流通业的发展仍相对滞后,存在着思想观念陈旧、企业规模偏小、现代化水平不高、市场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目前,国内分销市场走向全面开放,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迫切要求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抓住当前政策机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推动商贸流通业加快发展,努力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提升农村消费水平

2.扎实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按照巩固成果、提升质量、强化功能、促进发展的基本思路,立足建设乡级店、直营店、示范店,在新建改造的同时注重规范提升,进一步提高标准化农家店覆盖率,积极构筑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力争今后3年再新建改造提升2000家农家店和20个区域商品配送中心。强化农村商品配送中心的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信息等功能,增加商品配送品种,提高统一采购、配送比重。推动流通骨干企业通过直营、加盟、自由连锁等形式,发展连锁农家店。鼓励“一网多用”,推进“万村千乡”网络与供销、邮政、电信等网络的结合,扩大农家店经营品种和服务范围。推动供销及商贸流通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开发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产品,增加简包装、低成本、质量好的商品供给,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

3.切实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加快推进县级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进度,促进农村商业有序快速发展。健全农村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开辟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着力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促进农民增收。充分利用“双百”市场工程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政策,改造提升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加强信息系统、检验检测系统和冷藏保鲜、卫生、质量安全可追溯、物流配送等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农超对接”,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培育自有品牌,促进产销衔接。积极参与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试点工作,培育建设从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到超市的冷链系统、物流配送系统和快速检测系统,提高流通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20*年前,重点抓好10个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标准化改造。

4.逐步健全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完善农业生产资料储备制度,实行“淡储旺供”,特别要做好化肥、农药等农资主要品种调运、储备和供应工作,努力保证农业生产需求。推进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重点培育大型流通企业,加强现代物流设施建设,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农资市场调控和监管,促进市场竞争,降低流通费用,减轻农民负担。鼓励农民利用合作组织等形式直接采购农资商品。引导和支持农资流通企业为农民提供技术、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

三、合理规划布局,完善城市商业服务功能

5.改造提升城市中心商务区。结合市、县区位特点和功能定位,加快菏泽市区中华路商业中心、各县区商业中心的改造提升,鼓励大型金融、科技、商务集团入驻,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推进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开拓经营领域,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商业聚集度,形成各具特色的城市商业氛围。

6.培育发展城市区域商业中心。按照定位准确、布局合理、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的原则,积极培育发展菏泽市区东方红商业街等城市区域商业中心,提升商圈集聚、辐射和服务功能。结合新区开发,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洙水河商业区等新城商业中心,满足区域居民消费需求,促进商业可持续发展。

7.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商业建设。切实强化策划论证,注重社区商业网点建设规划,加强社区商业服务功能。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积极实施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双进”工程,整合各类服务资源,搞好便民家庭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为居民提供安全便利的保洁、搬家、庆典、维修、物业管理等多元化家政服务。引导支持连锁经营企业,推动社区便民连锁超市发展。切实搞好菜市场的改造提升,支持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抓好居民“早餐工程”,鼓励餐饮龙头企业发展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推进早餐经营规模化、规范化。鼓励发展大众化餐饮,方便居民的一日三餐。积极推进部级、省级商业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8.切实加强特色街区建设。立足城市总体发展要求,结合我市民俗风情、历史文化和生活习惯,积极推进特色街区建设,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消费选择。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企业和个人参与市区六大特色街及县区特色街区的开发建设和经营,按照特色定位和建设规划定向招商引店,形成鲜明商业特色。重视和加强服务品牌培育,支持“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

四、增强消费服务功能,引导城乡消费升级

9.促进城市耐用消费品升级换代。正确处理扩大消费与可持续消费的关系,引导居民科学消费、循环消费。健全旧货流通网络,完善回收、拆解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系统,积极构建功能齐全、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在城市社区建立旧货收购点和慈善捐助站,在城乡结合部建立旧货交易市场,满足低收入家庭和贫困群体消费需要。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等形式,新建和改造一批规范的社区废旧物品回收站点、专业化分拣中心和跨区域集散市场。支持和引导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进入社区,形成以社区、回收企业和集散市场为载体,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适用、管理科学、服务功能齐全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鼓励生产和零售企业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业务,带动新产品销售,实现资源节约。

10.积极推进汽车消费。认真落实国家支持小排量汽车销售的税收政策,清理、规范汽车购置、落籍、使用过程中的收费项目,促进汽车消费稳定增长。鼓励支持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改造提升,建立二手车交易信息平台,倡导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新旧汽车置换业务。加大对汽车报废更新的资金扶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补贴标准和范围组织实施,加大淘汰力度,促进汽车更新换代。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给予必要的支持,提高回收拆解的技术水平。

11.全面推进家电下乡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家电下乡工作,认真落实家电下乡有关政策,扩大农村家电消费,促进农村消费升级。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大补贴家电的营销力度,及时足额兑付补贴资金,推进农村家电销售服务网络建设,提供优质便宜的家电产品的同时,为农民提供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和服务体系。

五、发展新型消费模式,大力推动消费升级

*.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建立市场信息平台和机制,及时市场供求信息,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适销对路商品和服务,引导消费结构升级。拓展电子信息、通信产品、教育培训、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消费。引导个性化、差异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培育和发展定制类消费。积极开展“名品进名店”、“品牌产品下乡”等活动。配合安居工程建设,推动家具、家电、家纺、家饰等消费。

13.积极促进节假日和会展消费。充分利用节假日闲暇时间多、喜庆气氛浓、群众购买欲望强等特点,积极开展各类营销活动,扩大市场销售。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利用广场、夜市等场所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费促进活动。充分发挥我市国际牡丹花会、中国林展会等会展平台,培育一批招展、组展、办展能力强的骨干会展企业,促进会展业发展,带动住宿、餐饮、交通、通信等相关行业的消费。

14.促进银行卡使用。加强银商合作,提升电子结算水平,扩大银行卡使用范围,方便刷卡消费。完善对银行卡刷卡的配套支持政策,引导经营者采用银行卡结算,方便消费者使用银行卡支付。鼓励竞争,改善电子支付环境,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15.加快发展信用消费。积极推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发展,促进和规范商业信用服务的发展,支持建立信用风险分担机制,有效防范信用风险,扩大信用消费规模,促进信用消费发展,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扩大住房、汽车和大件耐用消费品信贷消费的范围和种类,扩大消费信贷的资金来源和规模。鼓励企业、银行、保险机构之间加强合作,探索建立信用销售、信用保险和银行信贷顺畅衔接的机制。尽快建立完善个人信用登记、信用调查、信用评估等和信用销售密切相关的制度,为扩大个人信贷消费提供可靠保证。

16.积极开展电子商务。推进商业运营模式的创新,重视和加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开展BtoB(企业对企业)、BtoC(企业对消费者)、CtoC(消费者对消费者)等多种形式的电子交易和网络营销活动。积极引导消费者习惯并接受网络购物,支持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解决制约电子商务的瓶颈,并对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给予技术、人才、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

六、促进流通企业发展,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

17.培育大型骨干流通企业集团。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加快资源整合,促进做强做大做优,尽快形成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支持流通企业积极引进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加快创立自主品牌,发展销售和物流网络。鼓励流通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形成统一规范管理、批量集中采购和及时快速配货的经营优势,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销售价格,让利于消费者,促进居民消费。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增加对大型流通企业的授信额度,重点支持配送中心、物流设施、信息平台等方面建设。重点抓好流通20强企业的培育。到20*年,全市形成10家以上年销售额过10亿元的流通大企业。

18.支持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以市场准入、信用担保、人才培训、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等方面为重点,加大对中小商贸企业的扶持力度。金融机构要制定完善适合中小商贸企业特点的政策措施,加大信贷支持。建立健全中小商贸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积极发挥典当业作用,通过担保和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质押等方式,有效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解决中小商贸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市中小企业担保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要予以重点支持。

19.加快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流通企业进一步加大对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的投入,积极稳妥地发展电子商务。培育一批集信息、价格指导、网上交易、资源配置等功能为一体的行业门户网站;鼓励大型百货商场、购物中心、连锁超市建设网上商城;发展服务业网络业务,拓宽电子商务覆盖面。

七、完善市场监测机制,提高运行调控能力

20.构建完善市场监测体系。切实加强市场运行监控,尽快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市场运行监测网络,完善监测制度,及时完成国家商务部确定的市场监测样本企业的数据报送工作。开展新统计制度培训,加强监测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备专人和专用电脑、传真机等监测设备。定期进行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提高市场监测、预测、预警能力。

21.强化市场应急调控。建立应急调控反应机制,完善市场运行预警体系和重点商品市场预警系统,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提高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积极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地方储备制度的相关规定,建立完善肉类和成品粮油(含小包装粮油)应急储备制度,增强市场调节能力。

八、大力改善消费环境,切实促进安全消费

22.狠抓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完善流通领域市场信息系统和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流通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检测网络建设,完善质量不合格食品、农产品的退市机制,建立有问题食品的无害化处理制度。加快“放心肉”监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病害肉品非法交易。扶持定点屠宰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进行技术创新,实行机械化屠宰。加强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的监控,建立屠宰企业肉品质量信息可追溯体系。鼓励扶持大中型肉类生产企业进行规模化、标准化改造,积极推广质量控制体系认证,切实提高肉品安全保障水平。继续贯彻落实《酒类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酒类备案制度和溯源制度,促进我市酒类管理工作稳步发展。

23.进一步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实行标本兼治,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餐桌污染、假冒伪劣、商业欺诈等问题。抓好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诚信经营、诚信服务,让群众放心消费。在各监管部门推行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制度,建立对失信者的惩治联防机制,加大对失信者的惩罚力度。

24.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严肃查处地区封锁、非法行业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障商品自由流通。严格执行商业网点布局规划,防止恶性竞争和重复投资。建立规范零售企业经营行为,推广商品购销合同示范文本,取消对供应商的不合理收费,促进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引导零售企业规范促销行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传销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交易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安全消费。

九、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25.确保支持流通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效益。物价部门要严格执行商业与普通工业用水、用电、用气同价政策。税务部门要按规定落实跨区域经营企业汇总缴纳所得税、增值税的政策,支持连锁企业跨区域快速扩张。工商、税务、烟草等部门负责落实好进一步简化连锁经营门店登记、注册、办证手续等政策,支持连锁企业经营专营、专卖商品。连锁经营企业统一配送除食品以外的商品,工商、质监、卫生部门原则上只在配送中心进行质量、卫生等方面检查,避免重复多头抽检。审计、税务等监管部门,实行系统内“一家查账、多家认可”的办法,同一系统上下级监管部门原则上不得重复检查。工商部门要切实落实停止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政策。交通部门负责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在国家确定的绿色通道上免收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通行费。

26.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增加商贸业投资。各级政府要重视和加强流通设施投入,切实抓好流通骨干项目的规划建设,搞好各类批发市场的改造升级,增强流通发展后劲。农村流通设施特别是产地、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产品物流设施,视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范围。用好省、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供销社改革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城市商贸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国家明确要求安排配套资金重点支持的项目,各级政府要按规定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各县区政府要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公共商务信息平台以及社区超市、便利店、标准化菜市场、大众餐饮、废旧物资收购等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和“社区商业”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加大金融部门对商贸流通产业的支持,抓住当前建筑材料价格较低的有利时机,通过国债和银行贷款等筹资方式,增加商贸流通业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

27.推进“人才强商”,强化人才保证。建立商贸流通人才数据库和交流平台,加强人才培养、使用与管理。加强企业家、职业经理人、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引导企业加强人才工作,建立健全现代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人才评价标准,落实人才政策,完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清除人才流动的各种体制障碍,促进各类人才的合理流动,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环境,发展壮大商贸人才队伍。

28.加强对流通工作的领导,狠抓政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商贸流通业发展,把搞活商贸流通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摆到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努力营造市场公平竞争、企业依法经营、政府科学管理的良好发展环境,支持流通业加快发展,使商贸流通业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为促进全市经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和更好更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