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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路政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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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路政管理的意见

一、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公路路政管理,落实*路政管理〔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二、区政府成立“**市颍东区路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土地、工商、建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纠风办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负责组织、协调、解决路政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严格执行市交通局与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局、市建委分别下发的《关于公路建筑控制区土地使用联合审批的规定》、《关于集市贸易场所联合审批的规定》、《关于公路路损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关于小城镇规划建设联合审批的规定》等文件,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四、实行路长负责制。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总路长,公路沿线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各街道办事处主任为路长。

五、建立总路长、路长季度例会制度,例会由区公路分局负责召集,例会主题主要是:

(一)通报上级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对路政管理的要求;

(二)通报区路政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三)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

六、我区路政工作的难点:

(一)穿集镇骑路集市现象相当普遍,S3*线杨桥集段、X025线辛桥集段、正午集段较为严重。

(二)乱堆乱放、打场晒粮屡禁不止,X025沿线路肩上种植农作物现象比较多。

(三)沿线一些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未严格执行*政秘[2*0]302号文件。

七、我区路政工作难点具体管理办法:

(一)路政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才能收到实效。在区政府主持下,建立总路长-路长-段长-协管员的管理网络,全面落实路政管理长效机制责任制,确保路政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分级负责,交通、公路、工商、城建、*等部门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原则,彻底清理公路两侧的棚屋、临时房屋,加大对利用公路乱堆放乱、打场晒粮、路肩上种植农作物的治理力度,真正让颍东区公路达到“畅、洁、绿、美”的要求。

(三)工商、城建、*、土地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骑路集市贸易的综合治理力度,认真学习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强公路穿越城镇路段综合治理的通知》(*政秘〔2*4〕18号)文件精神。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第一责任人实施管理。

1、对我区省道S3*插花、杨桥已实施“一隔三化”的集镇要把“一隔三化”彻底落实。杨桥的集市应在隔离带三米以外不得占用公路路面,新建集市迁移后现又有所反弹应加强管理。当地政府要加强对集市贸易的秩序管理,坚决制止占路逢集。

2、对我区*展路(X025)线正午、辛桥、王庄等未实施“一隔三化”的集镇要限期做好迁移工作。当地政府要建设好新的集市场所,新场所应在公路一侧与公路垂直布局,并做好迁移群众的思想工作。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做好管理工作。

3、区政府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建设、规划、审批程序实施监督与管理,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控制土地规划审批程序,按照《公路法》和*政秘[2*0]302号文件规定办理,对在建的违章建筑本着谁审批、谁拆迁,对原有的违章建筑由城建、公路、*部门配合由易到难陆续拆迁,以利于公路的远期发展。

八、理顺路政管理体制,充实路政管理队伍,建立健全路政管理网络,全面落实路长负责制。

(一)建立健全路政网络、全面落实路长负责制。

1、建立总路长(区分管负责)-路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街道办事处主任)-段长(村(居)委会主任)-协管员(聘任的乡村有关人员)为主体的四级路段长路政管理网络,切实实现路政管理由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由行业行为向社会行为的转变。

2、路长负责全区路政管理的协调和指挥工作,解决路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热点,具体包括:

(1)宣传、贯彻公路管理法律、法规;

(2)负责主持路长例会;

(3)负责重大路政活动的组织和指挥工作;

(4)组织拟订重大路政案件查处方案;

(5)协调公路路政管理部门与*、土地、城建、工商等部门的联系;

(6)协调路长之间、段长之间、路长和段长之间的关系。

3、路长负责所辖路段的路容路貌管理,集镇路段治理等工作。

(1)制定辖段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计划;

(2)宣传、贯彻公路管理法律、法规;

(3)协调公路路政部门与辖区内*、工商、土地、城建等部门的关系;

(4)确定穿集镇路段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5)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实施监管;

(6)协助查处辖区内路政违法行为;

(7)负责辖区内段长的协调工作;

(8)监督检查段长和协管员工作。

4、段长和协管员负责所辖路段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制止、举报反映路政违法行为,积极协助路政执法人员开展工作,具体包括:

(1)宣传公路管理法律、法规;

(2)分月拟定公路巡查计划;

(3)及时制止、举报、反映路政违法行为,确保辖段内“五无一及时”,即无摆摊设点、无乱堆乱放、无打场晒粮、无未经批准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无新增违章建筑,及时举报各类路政案件。

(4)参与路政案件的现场管理;

(5)积极配合路政人员开展路巡路查、调查取证、维护秩序等工作;

(6)负责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完好。

(二)考核办法。区路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一次对路长的考评,每月组织一次对段长的考评,考评采取百分制,考评标准及办法见表一、表二。

(三)奖惩办法。按照公路路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政管[20*]2号文件执行。对在全市年终查检评比中进入前三名的县市区、分管领导(总路长)每年奖励2*0元,乡镇领导(路长)奖励15*元,其余奖励段长和协管员;进入前4-6名的,总路长奖励1*0元,路长奖励5*元,其余奖励段长和协管员。

九、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我区配备路政协管人员六名,杨桥、插花、新建、正午、辛桥、王庄各一名,协管员工资由市区两级交通、公路部门共同解决,并建立奖励制度,对工作出色的协管员年终给予奖励。

十、公路穿集镇路段治理,是段长和协管员的工作重点。段长和协管员负责集镇路段的日常管理,集镇路段治理所需硬件设施由公路部门和当地政府共同出资。

十一、实行部门季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总路长召集,区交通、公路、土地、城建、工商等部门参加,协调解决公路路政管理与道路交通、土地审批、城建规划、建房审批管理中出现的矛盾,统一口径,提高效率,把联合审批制度落实到实处。

十二、建立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制度。座谈会由区公路分局每半年召集一次,上路视察,汇报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