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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国土局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保护地质环境,避免发生地质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概况

我市地处江淮低山丘陵及波状平原区,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较为复杂,曾发生过地质灾害四起。第一起发生在冶山铁矿东矿区崩落区,由地下开采铁矿形成大面积采空区引起山顶塌陷、大范围开裂。灾害发生以来,该处地裂缝明显不断加宽,规模逐渐增大,且局部伴有地面塌陷的现象产生。第二起发生在谕兴乡蜘蛛山,由于露天开采边坡过高过陡造成大量塌方。第三起发生在关塘铁矿,施工主巷道掘井至地下40米时遭遇流砂层,坑道突然渗水,造成经济损失数十万元。第四起是在2004年10月份,关塘铁矿主矿井发生突水,造成矿区井下开采巷道及设备被淹,并影响到地表,关塘集乡郑庄村王庄村民组的2户民房发生墙体开裂(地裂缝)现象。另外,城区地下水无限制地超量开采,地下水位下降,已形成降落漏斗区,可能导致地面沉降开裂等次生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地质灾害的诱发因素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自然因素主要包括自然降雨、岩石强度等;人为因素主要包括不合理采矿行为、过量开采地下水等。

通过对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分布及其发生规律、诱发因素的分析,现对汛期及20*度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发生区段、时段等进行预测、预报,以便更加有效地防控灾害。

(一)、地质灾害类型预测

20*年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主要类型有如下几种:

1、地下采矿开采的采空区地裂缝、塌陷、滑坡等;

2、地下矿井渗水;

3、露天开采引起的崩塌等;

4、部分小型水库堤坝渗漏等。

(二)、地质灾害区段预测

1、矿山地质灾害易发区段

地下采矿引起的地裂缝、塌陷、滑坡易发生在江苏冶山铁矿东矿区的采空区及其周边,其原因为地下采空区面积较大、顶板较薄、无力支撑。

露天采矿造成的崩塌易发生在边坡较陡、岩石裂隙发育、矿层产状较陡且采矿方法不当的矿山企业。

矿井流砂层渗水易发生在关塘铁矿。

2、河流、水库地质灾害易发区段

一些小型水库、河流,如刘跳、石桥、官桥水库坝堤年久失修和滋生白蚁,导致开裂和渗漏。汛期注意加固处理。由于水库库容较小,发生灾害可能性不太大。

3、城区地下水要限量开采,要制定有效措施,合理利用和保护地下水资源,防止进一步超采而引发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发生时段预测

除人为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外,降雨的强度和降雨量的大小与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密切相关。今年汛期或长时间的降雨可诱发地质灾害。因此,汛期必须加强落实防范措施。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构建和谐生态环境、保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加强领导,密切协作、抓好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重要思想,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责任细化到部门、到人头,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和完善各种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健全地质灾害信息反馈网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各乡镇要结合本区域实际,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值班人员要保证24小时在岗,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灾险情,要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救灾,防止灾情扩大。

(三)开展群测群防,加强监测预报。要广泛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积极投入防灾救灾工作,畅通和扩大险情信息渠道。有地质灾害隐患的乡镇,要落实监测人、责任人,要实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趋势,捕捉灾害发生前兆信息,及时做出预警预报,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要与市气象局要联合做好灾害性气象信息预报工作,为及早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提供依据。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灾自救意识。大力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重点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掌握避险、抢险、治理等预防地质灾害的知识和技能,实现自觉防灾、全民防灾,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抗灾自救能力。

(五)切实采取措施,力争避免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一是加强地质灾害执法监督,规范采矿行为。对于人为引发的或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应督促责任主体限期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二是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是村民建房的选址要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严禁凿岩、开挖坡角建房,从源头上遏制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势头。

(六)防治地质灾害,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坚持“谁诱发,谁治理”、“谁受威胁,谁参与治理”、“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增强防治地质灾害的责任感,把地质灾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地段防治措施和意见

(一)冶山铁矿东矿区采空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市冶山镇要对已出现的采空区塌陷及地裂缝要密切注意,定点定时进行测报。汛期每日观测不少于一次,非汛期每周观测不少于两次,并及时上报观测资料,以便掌握其变化量,预防重大地质灾害的发生。

2、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地裂缝进行位移观测,密切注视灾情变化,及时上报观测资料,以便掌握其变化量,预防重大地质灾害的发生。

3、为了防止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科学合理地开采矿产资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督促冶山铁矿和市冶山镇有关采石企业开展矿区地质环境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要求冶山铁矿立即采取强有力的切实有效的措施封堵有关硐口,在硐口设立显著标志,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进硐采矿,并在灾害区周围设立明显标志禁止人员进入,避免发生人员坠落事件。

(二)关塘铁矿矿井透水诱发的次生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

当地政府完成灾害区域内居民搬迁安置工作,确保村民居住安全。对关塘铁矿修复矿井进行检查指导,确保矿井修复施工安全。

(三)城区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措施和建议

1、加大对浅层水的开发利用力度,实行分层、分质供水。严格控制深层水的开采,对深层水的开采应统一规划,合理布井,合理分配有限的深层水资源,实行限量按计划取水制度。

2、加强地下水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地下水保护意识。合理进行工业布局,减少“三废”排放,防止地下水污染。

3、加强地质环境评价工作。我市是皖东地区唯一以地下水作为主要供水水源的城市,尽快开展该地区的地下水资源评价十分必要。同时,还应加强该地区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以便密切注视地下水动态变化和人类活动造成的影响,预测地质环境的变化趋势并及时提出合理对策,为地质环境保护和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4、建议供水单位建地表水厂,以缓解地下水需求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