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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委加快金融发展管理意见

经贸委加快金融发展管理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两创”总战略,大力推进又好又快建设新*再上新台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金融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34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我区金融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我区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进一步认识金融业在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保障资金需求、优化资源配置、调节经济运行、分散经济社会风险等各种功能,对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当前,我区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金融业即将步入快速发展期,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存量资产整合重组、新兴产业投融资、城乡人民创业发展和消费模式的转变等,都对加快和促进我区的金融业发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加快金融业发展对我区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进一步提升金融业发展的战略地位。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把加快发展金融业作为我区实施“创业创新、富民强区”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我区提高全社会资源要素配置效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全民创业发展、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支撑平台,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通过不断深化改革,转变发展观念,鼓励金融创新,逐步实现金融业从规模和总量的扩张向服务功能的提升和结构优化转变,实现从单纯资金要素保障功能向综合的金融服务转变,使金融业真正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产业。

二、我区金融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三)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和部署,按照实施“创业创新、富民强区”的战略要求,围绕“保障、创新、防范”三大重点,着力健全金融组织与服务体系,着力提升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着力优化金融发展环境,着力维护金融稳定安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工作目标:认真研究和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资金需求。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在信贷规模、结构和投放节奏等方面加大对我区的支持力度,重点提高地方金融机构对当地经济的投入力度,强化区重点建设项目与资金联动机制,加快优质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融资步伐,积极拓宽保险资金在我区运用的领域,全力支持和配合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我区进行金融创新试点。

三、加快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步伐

(五)充分发挥在浔银行分支机构的作用。支持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深化金融改革和创新,积极向上级业务管理部门争取管理体制升格为县级支行,争取更多的政策、资源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鼓励各大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在系统内争取政策,加大对我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引导各大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改善和加强区域金融服务,增强服务手段和功能。积极吸引优秀外地银行来浔开设分支机构。

(六)继续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坚持服务“三农”方向,以改革促发展。通过优化股本结构,完善股份合作制,健全法人治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服务“三农”的能力。运用村镇银行试点工作经验,跟踪国家政策取向,稳妥推进各类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积极构建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服务体系。

(七)鼓励发展各类金融中介机构。大力发展吸引投资咨询、资产评估、产权交易、风险投资、会计、审计、法律、担保、保险等中介服务组织进驻*。鼓励社会资金探索兴办融资租赁公司、住宅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企业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四、努力拓展上市等直接融资途径

(八)大力推动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上市融资。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良机,把企业上市工作作为提升骨干企业素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积极培育上市后备资源。优先推动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企业上市融资,促进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九)积极利用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支持企业发展。整合资源,建立促进企业上市联动机制和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各类企业利用国内证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

(十)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储备、改制和上市辅导工作,推动一批自主创新型、成长型,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上市。

五、充分发挥保险功能

(十一)积极培育保险机构。支持保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为经济社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引导保险公司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培育一批品牌信誉好、专业技术强、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保险专业公司。

(十二)积极发展服务地方社会经济的特色保险业务。积极发展区域性特色保险产品,是我区保险业创新的主导方向。鼓励开发符合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保险产品,积极发展“三农”保险,探索政府补贴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具有*特色的保险发展模式。

六、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十三)发挥各类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的主体作用。支持各金融机构多渠道充实资本金,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资产与财务的动态监测,积极探索建立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

(十四)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正确认识金融监管和金融发展的辩证关系,建立健全监管协调机制,重点关注系统性、交叉性风险。加强政府部门与在浔金融机构的联系,建立重大事项通报及金融风险预警通报制度,实现金融产业发展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风险处置责任。

(十五)规范引导民间融资行为。切实改善投资环境,增强政策的透明度,明确民间融资和非法金融业务的界限,满足民间资金投资多元化需求,鼓励并引导民间资金有序进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为发展地方经济作贡献。加强对民间融资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分析和监测民间融资情况,防止不法分子以民间融资名义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促进民间融资健康发展。

七、优化金融发展环境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大政府资源整合力度,统筹协调,建立服务机制,搭建服务平台,为在浔金融机构提供优质、便捷、高效、全面的服务。加强区金融办与在浔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合作,建立金融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健全金融数据库,提供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形势分析和决策支持服务。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设立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银行提高区域内贷款的总额、存贷比,并引导金融投资方向。

(十八)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合各方信息资源,积极促进企业信用评级和个人征信,促进完善社会征信体系。有效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扩大征信产品使用范围。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舆论监督等手段,加强信用监督,研究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守信奖励机制。建立“政府部门信用管理、信用组织市场运作、行业组织自律”有机结合的信用管理与运行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整合金融、工商、税务、劳动、司法、海关等相关信息资源,建设信用信息查询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规范信用中介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信用调查、信用征集、信用担保、信用咨询等中介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建立“黑名单”通报制度,建立失信约束和惩戒机制。逐步形成信息采集全面、覆盖面广、统一规范的综合信用体系。

(十九)维护金融市场良好的竞争秩序。加大金融业宣传力度,普及金融知识,加强投资者教育,培育信用文化,采取多种措施改善区域金融发展环境。依法打击金融犯罪活动,大力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骗保骗赔行为,加强金融债权司法保护。注重行业发展环境创造,强化行业运行动态监管,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推动行业整合和规范发展。维护好市场竞争秩序,构筑健康、规范、有序的金融发展环境。

(二十)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与创新。积极支持和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技术和创新经验。鼓励金融机构在服务品种、风险控制、降低营运成本、提高服务效率等方面进行创新,尤其是金融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三农”的业务创新。

(二十一)强化人才支撑。强化人力资源是金融业第一资源的理念,吸引各类高素质金融人才聚集*。对急需的金融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在配偶、子女的就业、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加快建设中高级金融管理人才的培训平台,加强与省内外高校和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强化金融教育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金融管理干部、金融机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