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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管理意见

林业管理意见

经济林是我省森林业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经济林建设,对全省生态环境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实现经济林又好又快发展,省林业局对今年的经济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年经济林工作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转变发展思路和工作作风,以建设现代经济林产业为目标,依靠科技进步,优化栽培模式,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综合效益;强化产后管理,加快产业化进程;加大名牌产品宣传力度,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全省生态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具体任务目标是:进一步调整优化树种、品种结构,新增经济林面积60万亩;新栽树种的良种化率达到95%以上;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优化栽培模式,推广标准化生产,提高经济林产品质量和效益。建立标准化生产示范园15万亩;经济林产品产量超过160亿公斤;标准化生产产品产量达到30%以上;经济林产业化经营进一步发展,加快经济林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经济林产品贮藏、加工能力分别达到全省经济林产品总产量的25%和30%。经济林产业在我省生态建设和农村经济中的产业地位进一步增强。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兼顾,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在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坚持生态优先,宜林则林,宜果则果的原则,在平原绿化、农田林网和新农村建设中,发展林粮间作和四旁、庭院经济林;结合退耕还林、荒山绿化,采取经济林乔灌树种结合,发展堰边经济林;结合城区、近郊绿化,绿色通道建设,发展观光果园,果树风景林带,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在管理上实行分类经营,立地条件好的园片可实行园艺化栽培,实现高产、优质、高效;立地条件差的园片,实行生态型栽培管理模式,在实现生态效益目标的同时,生产无公害、绿色产品,增加经济效益。发展生态循环经济,充分利用林地空间,探索林下种养新模式,推广果-草-畜-沼结合,建立良性生态循环,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三、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工作指导的转变

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提高服务能力。一是抓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各市要建立一批高标准经济林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大力推广经济林科技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充分发挥典型样板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积极扶持经济林产品加工、贮藏和销售等龙头企业建设,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引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升经济林产业化经营水平,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三是引导、扶持多种形式经济林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不断提升经济林产业的组织化程度,逐步形成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其内联果农、外联市场的纽带作用。四是要根据经济林发展计划和苗木市场情况,指导经济林苗木繁育,满足经济林发展的苗木需求。

四、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加强安全监督,提高经济林产品安全质量和经济效益

各地要建立经济林标准化体系,建立经济林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开展经济林产品质量认证。要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强监督,规范管理。要坚持实施例行检查,强化证后监管,防止“重数量,轻质量”,“重认证,轻管理”的倾向。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创新机制,将林业综合开发、技术推广、基地建设、示范园区创建等经济林项目的实施与“三品”生产有机结合起来。

五、加大科技推广力度,大力实施科技兴林战略,提高科技贡献率

根据去冬温度较低、去冬今春干旱的特点,要搞好果园花前复剪,浇萌芽水,增施有机肥料,提高坐果率和果实质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生草、覆草”技术,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推广果园合理密度和树体合理负载,增加通风透光,减少病虫害发生;推广果实套袋技术和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降低环境污染,提高产品安全质量;推广节水灌溉新技术,采用喷灌、滴灌、渗灌等先进实用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六、加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项目、经济林产业示范县和名特优之乡的监督管理

2005至2007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项目,要根据省林业局批复的实施方案,及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和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项目资料档案,建立有效运行机制,实现项目预期效益目标,做好国家、省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准备。加强对国家林业局命名的“经济林产业示范县和名特优之乡”的管理,及时总结经验,充分发挥经济林产业示范县和名特优之乡的示范带动作用。省林业局将根据国家林业局要求,强化对“经济林产业示范县”和“名特优之乡”的监督和动态管理,采取上报总结、实地检查,座谈了解等方式进行抽查。要按照“经济林产业示范县”和“名特优之乡”标准要求,做好检查准备。

七、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经济林名牌产品的知名度,提高市场竞争力

各地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宣传工作,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意见》(鲁林办发[*]6号文件)的要求,加大名特优经济林之乡、名牌经济林业产品宣传力度,树立我省经济林名牌产品形象,提高名牌产品的知名度,扩大品牌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提高我省经济林产品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