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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厅建设意见

经贸厅建设意见

*年,省外经贸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以预防为重点,不断完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和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全面加强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反腐倡廉建设,为推动全省外经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严明政治纪律,切实加强对省委、省纪委重大部署和厅党组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把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思想统一到党的*精神上来。要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实践。坚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权威,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二、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处以上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运用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2)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3)认真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4)防止和纠正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等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三、坚决纠正损害基层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认真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基层外经贸部门、企业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一步规范境内外办展、组团出国、考察、学院(学校)培训以及协(学)会等收费行为。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单位及个人,要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进一步规范外经贸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服务行为。加强对政务大厅的管理,完善各项服务功能,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加强监督机制和外经贸行业作风建设,切实改进作风,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继续做好民主评议行风和“阳光政务热线”各项工作。

四、严格依纪依法,继续做好查办案件工作

以查办发生在厅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在外贸企业重组改制过程中的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严格把握政策,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政策不走样,落实政策不变通。继续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严肃查办重点环节和岗位上的商业贿赂案件,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

五、完善和创新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

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推进各项改革,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1)继续加强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厅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完善相关制度、措施。(2)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3)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完善收支管理程序,严格财务、资金管理。(4)强化内控机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5)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联络员的作用。

六、深入推进监督工作,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开展对党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大对专项资金、境内外展览、境外招商等经贸活动的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力度。继续推行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加强对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机关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院(校)务公开以及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电子政务,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拓展直属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认真开展行政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促进行政效能的全面提高。认真抓好直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工作,严格遵守省里提出“七个不准”等规定要求,加强任中和离任审计,深入开展企业效能监察。重视院校反腐倡廉建设,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财务、基建、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提高院(校)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考核监督体系的意见》的要求,通过情况调度、专项调研、工作检查等形式,搞好监督检查,确保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七、全面落实分工责任制

要按照总书记关于“完善总体部署、加强工作指导、狠抓工作落实”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各级领导班子正职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分别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领导责任。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抓外经贸发展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厅机关各处室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纪检监察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要针对各单位反腐倡廉的任务和分工,认真履行监督检查的责任。对重点工作、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要跟踪督查,定期听取汇报,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年中要对面上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了解,可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年内对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各处室责任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