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机关效能建设阶段实施意见

机关效能建设阶段实施意见

各村支部、村(社区)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4月至8月31日为我镇机关效能建设组织实施意见阶段。这一阶段,是今年机关效能建设的关键阶段,为做好这一阶段工作,现就全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组织实施阶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镇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和机构,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具有公共事物职能的企业。

二、目标要求

组织实施阶段的工作重点在解决问题、提高素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力求在整合机关管理资源、强化机关管理要素、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改善机关运作方式,以及在解决突出问题、改善队伍素质、提高机关效率、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

三、工作重点

加强效能建设重在解决问题。各级、各部门要从自身实际出发,既要解决眼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又要力求解决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本阶段的工作重点是深入查找问题,建立和清理制度,公开承诺承办职责,接受监督,进行整改。

(一)深入查找问题

各村支部、村(社区)居委会、各部门要对在效能建设活动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逐条梳理,认真归纳;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要结合开展“群众评效能”活动,认真深入查找机关作风、服务意识、行政审批、工作效率、诚信意识、政令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建立健全制度

各村支部、村(社区)居委会、各部门要建立和清理与效能建设有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运行机制,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与群众打交道多的“窗口”单位要制作内设机构分布图,办事流程图,工作人员去向牌,工作人员身份牌等方便群众办事。各村支部、村(社区)居委会、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相关制度,以巩固和扩大机关效能建设成果。

(三)公开承诺

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要公开承诺承办职责、承办事项、办理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结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接受监督

1、各部门及时设立效能建设投诉电话和效能建设信箱(邮箱)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深入开展“群众评效能”活动,以此为契机来检验机关效能建设的成果,具体操作程序是采取集中评议和设立专项评议意见箱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集中评议:镇机关、各部门按一定程序确定组织20?D50名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对本单位效能建设进行集中评议并填写效能建设评议表后密封收回县效能办集中拆封汇总。被评议单位不参加评议座谈会。

(2)专项评议:镇上设立专项评议意见箱,相关工作人员向前来办事的群众发放评议表,群众填写后直接投入意见箱,在专项评议意见箱上公布镇效能建设投诉中心电话,随时受理群众投放。

(五)进行整改

镇机关、各部门对征求到的意见、查找到的问题,逐条对照、逐条解决。“效能建设整改书”内容已提问题梳理渠道,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整改的措施和时限,今后努力的方向。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责任

要认真贯彻领会效能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在各自分管工作中全面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领导小组成员要带头做到学习更认真、调研更深入、方法更有效、指导更及时。

(二)注重典型推动

要做好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宣传典型工作。及时总结推广不同类型,不同层面先进典型的经验,将点上的创造转化成面上的成果。加大典型报道力度,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和推动力。

(三)强化监督自律

发挥镇效能办和机关效能监察员队伍的作用,加强工作监督,推动影响机关效能突出问题的解决。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内部监督管理作用,强化部门内部的自我约束。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做好舆论监督工作。

五、工作要求

要树立“抓效能就是抓发展”的理念,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县“四大奋斗目标”深入研究本部门发展战略问题,切实解决当前机关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努力通过机关效能建设,推动我镇加强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