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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双语教学意见

推进双语教学意见

大力推进“双语”教学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着眼于全面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和劳动者素质,大力培养“民汉兼通”人才,确保西部大开发战略和“稳疆兴疆、富民固边”战略的顺利实施,加快全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切实维护新疆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决策。现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双语”教学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语言是人们学习、工作和社会交流的工具。学习和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利于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有利于增强各族青少年的祖国意识和中华民族认同感,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同时,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在我区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对少数民族教育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少数民族整体素质,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和进步的重要举措,对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现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保持边疆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双语”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汉语教学为突破口,以全面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培养“民汉兼通”的少数民族人才为目的,促进初等、中等、高等教育“双语”教学协调发展,努力开创我区“双语”教学工作的新局面。

3、我区“双语”教学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在巩固和提高母语教学质量的同时,切实把“双语”教学摆在少数民族教育的突出地位,以提高汉语教学质量为重点,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推进“双语”教学工作,不断扩大“双语”教学的范围和规模,全面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使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中小学,其“双语”教学模式,由现阶段的以理科为主的部分课程用汉语授课,或除母语之外的其他课程用汉语授课的模式,最终过渡到全部课程用汉语言授课,同时加授母语文的模式,使少数民族学生高中毕业达到“民汉兼通”的目标,为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

4、少数民族汉语教学要从幼儿抓起。要重视并扶持幼儿教育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个人或机构创办有汉语教学特色的幼儿园。积极推进幼儿教育民汉合园,2006年前,全地区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要实现民汉合园,并实行民汉幼儿混合编班。民族幼儿园要有专职汉语教师,对少数民族幼儿进行汉语口语训练;对少数民族儿童的一年学前教育要以汉语口语教学为主。

5、现阶段小学的汉语教学,要大力推进从小学一年级起开设汉语课,从三年级起数学课使用汉语授课。鼓励有条件的民语系小学,试行除母语文外的其它学科均用汉语授课的“双语”教学模式。

现阶段初中和高中民语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汉语课的教学质量,继续扩大理科课程全部用汉语授课模式,鼓励有条件的民语系中学,试行除母语文外的其它学科均用汉语授课的“双语”教学模式。

农村中小学要在努力提高汉语教学质量的基础上,逐步从小学一年级开设汉语课,要积极探索除母语文外的其它学科均用汉语授课的“双语”教学模式。

6、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推进我区民语系中小学“双语”教学深入发展。*年全区实施“双语”教学中小学学生数(包括高中)达总人数的3%,2006年达6%,*年达10%,*年达18%,2009年达30%,2010年达45%,2011年达65%,2012年达85%以上。

*年起有条件的县城(市区)民语系中小学(包括高中)从起始年级起开办“双语”教学班(理科汉语授课),从*年起所有的县城(市区)民语系中小学(包括高中)从起始年级起开办“双语”教学班,从*年、2009年起县城(市区)民语系中小学(包括高中)起始年级过渡到“双语”教学模式(汉语言授课,加授母语文)。

*年起有条件的乡镇中小学起始年级开办“双语”教学班,2009年起所有乡镇中小学起始年级开办“双语”教学班,2010年、2011年起乡镇中小学起始年级过渡到“双语”教学模式。

7、地区大中专院校、职业高中要加快推进汉语教学力度。2005年,除少数民族语言等特殊专业部分课程外,有条件的大中专院校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专业课,逐步使用汉语授课。地直大中专学校2008年基本达到汉语授课,各县市职业高中2010年基本达到汉语授课。

8、大力推进中小学民汉合校,积极鼓励民汉学生混合编班。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民汉合校工程。加强我区汉语系学校建设,扩大汉语言学校办学规模,鼓励少数民族学生自愿进入汉语系学校学习。继续加大“双语”办学力度,抓好典型,充分挥好在“双语”教学工作中的示范引导作用。各县、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建成一所民汉合校小学和一所民汉合校完全中学。

9、实施“双语”教学后,少数民族毕业生的HSK等级合格标准为,汉语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为6级;非汉语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为5级;普通高中毕业生为5级,普通职业生为4级。

三、加快建设适应“双语”教师教学要求的教师队伍

10、我区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双语”教师的HSK合格标准为,汉语课教师:高等学校教师为9级,中等职业学校和高中教师为8级,初中教师为7级,小学教师为6级;非汉语课教师:高等学校教师为8级,中等职业学校和高中教师为7级,初中教师为6级,小学教师为5级。

11、加强“汉语”教师培训基地建设。要以合并后的*成人学院和南疆少数民族小学教师培训中心为依托,分别建立*地区初中“双语”教师培训基地和小学“双语”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各县市也要切实加大投入,建设好小学“双语”教师培训基地。

12、结合教师继续教育,以提高汉语水平为重点,积极推进少数民族教师全员培训工作,使少数民族教师的汉语水平和教学能力基本胜任“双语”教学的要求。

实施少数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师培训工程,不断提高少数民族教师的“双语”教学能力,着重提高用汉语言进行教学的能力。对全区40岁以下的“双语”教学水平不达标的理科教师,进行1至2年的脱产培训,使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分别在*年和2011年前达到“双语”授课的要求。各县市要制定具体规划,确保自治区、地区教师培训计划的落实,保证参训教师达到相应的汉语要求。

开展好多种形式的教师培训。积极做好以“双语”授课和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为核心内容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和信息技术教育设备,大力开展“双语”教师培训。要以定期开展脱产培训、短期轮训、在职自学、在岗业余培训、校本培训、到汉语系中小学实习等多种形式,提高我区民语系中小学教师汉语教学能力。汉语系中小学要克服困难,积极主动地承担好少数民族教师“双语”教学实习和教学培训工作。

积极开展汉语教学研究。汉语教研工作要和课程改革实验相结合,为民语系中小学汉语教学做好服务。充实和加强汉语教研员队伍。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汉语教学观摩,学术交流、教学研究等活动,努力提高我区“双语”教学质量。

13、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依法实行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教师资格认定要严格汉语等级标准,新招考、新录用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和汉语水平,提高新任教师的学历层次和汉语水平等级标准,杜绝汉语水平未达标的人员进入教师队伍,加大力度采取措施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进行培训,力争在2006年2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

14、稳步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科学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制定并严格实施《*地区新增教师考核暂行办法》,建立不合格教师淘汰机制,城镇*年、农村2012年仍达不到“双语”合格标准的教师(45周岁以下)实行末位淘汰。推行教师聘任制度,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有利于“双语”教师队伍建设的制度环境。

15、积极引导、鼓励教师和行政、事业等单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和“双语”教学工作,有计划地聘用母语为汉语或“民考汉”的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县以下少数民族学校从事汉语教学工作,教师自然减员的指标要全部补充能胜任“双语”教学的教师,适当扩大招聘教师范围。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服务期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积极争取区内外对我区教育对口支援。在2010年以前力争为每个乡(镇)中小学配备2至3名母语为汉语或“民考汉”的教师,以切实提高汉语教学质量。

四、加强对“双语”教学工作的领导

16、各级党政要把“双语”教学作为一项长期而重要的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依照地区推进“双语”教学实施意见,结合本县市实际制定“双语”教学规划,建立目标责任制。地区将成立由行署专员任组长,分管领导和教育、计划、财政、人事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都要成立由县市长任组长的“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对我区全面推行“双语”教学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双语”教学方面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7、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学校领导及教育管理人员要在推进“双语”工作中率先垂范,转变观念,首先达到汉语水平合格标准。要把汉语达标作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选拔、竞聘的重要条件。

18、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双语”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规划,改革教学方式,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按计划、按目标大力推进汉语教学和“双语”教学工作。民汉学校的领导与教师要通过相互之间的交叉任职或任教,相互学习交流,提高学校管理和汉语教学能力。民语系中小学要努力营造实施汉语教学的良好氛围和有利环境,逐步改善汉语教学的设施条件,校领导和教师要带头学习、掌握和使用汉语,为青少年学生树立榜样。

19、宣传、报刊、广播、电视、语言文字、民族、宗教等部门,都要重视和支持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积极协助教育等部门做好“双语”教学工作,在推进我区“双语”教学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双语”教学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双语”教学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积极营造有利于“双语”教学的良好舆论环境。

20、为积极推进我区“双语”教学工作,从*年起地区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双语”教学专项经费,用于全区“双语”教学教师培训(全区初中教师、小学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教学研究、学习交流等。各县市也要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双语”教师培训、设备购置、教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为全面实现我区“双语”教学目标规划提供经费保障。

2l、通过国家、自治区支持和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争到*年,使我区高中具备闭路电视教学系统,初中具备计算机教室,小学具备语音室。结合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加快推进现代远程教育设施建设。地区要建设好现代远程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制定优惠办法,支持和鼓励中小学教师个人配备计算机。

22、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制定“双语”教学督导评估方案,定期对“双语”教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确保“双语”教学各项措施及工作目标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