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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深化服务管理总结

统计局深化服务管理总结

一、统计总结

(一)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取得新成效

1.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发展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形成的20*年度监测评价报告作为“统筹城乡发展*论坛”的重要文件,被编入《*统筹城乡发展年度报告(20*-20*)》;建立并完善综合城镇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监测情况向市委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建立重点镇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月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业集中发展区统计报表制度,工业集中、集群、集约化发展情况和九大产业集群发展动态按月监测;开展农民变市民成本、农民工返乡、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专项调查。

2.服务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取得新成效。建立工业经济运行先行指标体系;完善重点项目和重大产业化项目监测制度;开展扩大内需投资项目拉动情况监测和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监测试点;开展民营企业消费潜力与投资信心、城乡居民消费信心与投资潜力、亿元批发市场和连锁经营、农村消费品市场发展情况、劳动力等专项调查。

3.服务灾后恢复重建取得新成效。印发灾后恢复重建统计监测报表制度,进行市县两级灾后重建进程的监测评价,完成20*年度和20*年分季监测报告;开展灾区居民民生、灾区妇女就业生育等专项调查;及时整理和编辑重灾区经济社会发展资料,先后在《中国统计信息报》和《四川省情》进行发表。

4.服务转变发展方式取得新成效。进行新兴产业现状分析研究,启动全市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开展上半年区(市)县发展情况分析工作,引导区(市)县转变发展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低碳经济统计监测制度。

(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开展

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精神和规定学习读本。局领导带队组成6个调研小组深入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进行调研,收集意见建议58条,形成调研报告21篇。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工作交流会、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梳理突出问题23条,形成分析检查报告,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积极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自查工作。目前,29项整改项目中,已经完成18项,剩余11项中、长期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统计优质服务不断深化

1.服务时效不断增强。进一步完善局、队月度经济形势分析及统计专报制度,积极做好经济形势预警预测工作;《*统计月报》、《*统计手册》等主要统计产品的时效明显提高;季度经济形势新闻会时间较大提前。

2.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围绕改革开放30年和建国60年,撰写《改革开放以来*市产业结构调整的回顾与思考》、《建国60年*市经济社会发展综述》等材料。围绕经济社会建设中热点、难点,完成《上半年*市劳动力就业、失业情况调查报告》、《对当前我市投资高增长问题的分析与思考》等调研分析报告100余篇,其中51篇次得到市领导批示,32篇次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1-2月区(市)县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被市委现场会全文印发。

3.服务领域不断拓宽。牵头完成“中国城市软实力调查活动”材料申报;开展“欢乐谷综合开发项目发展情况”专项调查;成立四川民意调查中心*分中心;开展成华区、温江区统计试点;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点联系制度,全年完成人大、政协提案18件,办结率100%;编印《*市服务业统计快讯》、《*市重点镇监测月报》和《2006-20*年*主要经济指标进度数据图表活页》等统计资料。

(四)各项大型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通过制定规范的业务流程、编制下发统一的数据质量控制程序、对企业普查数据质量实施动态监测、数据集中会审、强化督促检查等有效措施,确保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普查数据质量得到国务院和省政府质量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利用普查资料,对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进行全面更新和维护。

积极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展流动人口、小区地图试点;完成《*市第二次农业普查课题汇编》;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工作。

(五)统计综合改革取得新成就

1.各项常规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建立投资统计数据质量分级负责制度和第三方评估制度;进一步规范人口统计方法;严格实行农村统计主要数据下管一级制度;开展投资统计和房地产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建立规范、系统的GDP数据联审制度,将部分行业税收收入纳入GDP核算基础指标体系,将城乡居民收入作为GDP数据评审的重要参考,GDP数据市、县两级结构基本匹配,总量和速度基本衔接。

2.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完成服务业统计调查样本框的更换,新增服务业调查单位2700多家;建立服务业统计季报制度和数据定期公布制度;完成物流行业重点调查单位甄选。

3.能源统计监测工作进一步健全。成立能源环境统计处;编制季度能源平衡表;评估并公布20*年、20*年区(市)县万元GDP能耗及工业增加值能耗数据。

4.大统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重要统计数据管理的意见》,市统计局作为主管部门,加强对全市重要统计数据的管理;与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委、市国土局共同建立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抄送制度;与市商务局联合建立全市商品交易市场统计调查制度;与市经委共同构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数据体系,完成工业经济综合信息电子系统设计制作。

5.“一套表”统计制度试点范围和网上直报面进一步扩大。新增建筑企业、酒店业“一套表”试点。规上工业、服务业等近万家单位采用网上直报,比20*年增加一倍,“三上”企业直报率达到80%以上。

6.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完成全市315个乡镇统计联网建设和应用工作,联通率达到92.3%;统计直报系统CA集成项目完成开发并正式投入应用。

7.统计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顺利通过省人大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省统计管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对不配合经普工作的257家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向236家单位发出《普查资料催报通知书》;常规执法中,对全市397家报表单位进行检查,查处违法行为87件,立案63件。

8.基层统计建设进一步加强。锦江区率先进行分产业功能区统计探索;青羊区开展数据质量控制体系试点;武侯区积极参与全国经济社会电子地理信息系统试点建设;都江堰市结合灾后重建现状和发展实际,积极建立现代统计工作体系;郫县基本实现城乡统计工作一体化;*区、*县等区(市)县采取多种手段充实乡镇(街道)统计力量;青羊区统计局、双流县东升街办被国家统计局评为“统计基层工作先进单位”。

9.统计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进一步完善经费、资产等内部管理、人员考核及奖励制度;制定《20*年*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建立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开展统计专项资金督查;组织开展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以趣味运动会、摄影展、“歌唱祖国演唱会”等为载体,加强全市统计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