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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区治安综治发展计划

风景区治安综治发展计划

20*年*风景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深化“基层基础”和“规范化建设”,按照“干在实处,当好示范”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地抓好各项综治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创造*风景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工作目标是:20*年风景区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无流氓恶势力、无爆炸、杀人、绑架、放火等重大恶性案件;无等邪教组织及活动;盗窃抢劫等侵财性案件、治安案件比去年有所下降;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在95%以上。

一、深入开展反“”等邪教、迷信活动。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部委”决定的精神和县委关于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等邪教、迷信活动,控制“”等邪教组织在风景区的渗透和出现,提高增强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促进农村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能力,提高农村基层组织战斗力。

二、加大对政法、综治、治保、调解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实行开展以会代训和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培训方法,提高政法综治、治保、调解干部的社会治安理念和业务素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树立风景区政法综治、治保、调解干部新形象。

三、加大社会治安安全防范工作力度。一是各村、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各综治成员单位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各自的优势,积极参与治安防范工作。各单位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和治安防范工作。二是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要加强景区平安巡防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夜间巡逻活动,以充分发挥其在辅助*机关维护治安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加大治安防范投入,提高防控工作平台。进一步加大对治安防范的经费投入,采取专群结合、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方法,切实加强重点治安路段、核心景区的防范。四是开展邻里守望互帮工作,景区建立健全农村多层次的社会治安防范长效机制。五是继续协调好专业夜巡队的巡防工作,从点面结合上防控各类案件的发生。六是完善警务室管理制度。

四、积极预防流动人口和青少年犯罪。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要求,坚持政府与社会联动、服务与管理结合、创新与规范同步,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新体制新机制,推进流动人口管理社会化、市场化、信息化、法制化。加快暂住人口信息系统和出租房屋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暂住人口信息管理、出租房屋信息管理、旅游业治安信息管理三大系统的关联互通,遏制流动人口犯罪高发的势头,实现稳中有降。

要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大力加强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努力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居)”创建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青少年违法犯罪明显减少,做好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大力推广实施归正青少年“青春导航工程”。充分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教唆、胁迫、引诱青少年违法犯罪、危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活动。

五、充分发挥风景区综治工作中心作用,加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综治工作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中心的软件建设,提高中心接待、调处应变能力。二是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方法,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继续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调处制度,充分发挥各村、各单位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的作用。以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为载体,深化责任制考核力度,严格控制和预防各类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景区的社会政治稳定。

六、进一步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围绕创建“平安乡镇”的标准,结合景区实际,继续开展平安景区、平安村(居)、平安单位、无毒社区等各项创建活动。要抓好公共复杂场所、毗邻县结合部等治安问题多、工作难度大的村、单位的创建工作。精心组织“法律进社区”和“民主法治村”建设活动,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在社区和农村的落实,更好地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新一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完善,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和管理,杜绝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

七、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各村、各单位综治机构的职责任务,确保基层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重点抓好一个健全三个落实,即综治组织网络的健全,综治经费的落实,群防群治队伍的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落实。要切实加强各村、各单位的制度建设,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吸收辖区内由上级部门管理的单位参加综治委工作。景区综治委要加强对社区保安、治保、调解、帮教队伍、外来人口协管员等基层综治队伍的整体素质的提高。

八、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一是要签订好新一轮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二是要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度。实行社会治安评估制度,促进各村、各单位切实把思想观念、工作重点、力量配置、经费投入、考核奖惩机制等转移到预防为主上来,认真落实好防范的各项措施。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检查和监督机制,以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加大督查力度、领导责任查究和一票否决的力度。

九、加强考核检查,巩固综治工作成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工作考核,要结合平安建设的全部工作内容而进行,由综治办组织实施。考核的结果与各条线各职能部门的经济奖惩挂钩、与晋级晋职挂钩,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措施不力、出现严重影响全局稳定的事件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取消年度各类先进评比资格。

各基层组织和单位,对本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和活动的情况,都必须加以总结,以扩大综治成果,改进不足和问题,保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