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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党风廉政反腐倡廉计划

司法局党风廉政反腐倡廉计划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积极应对国内外严峻经济形势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省司法厅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落实“两保两抓”任务,坚持方针、构建体系,转变作风、创新举措,狠抓落实、促进发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警令畅通

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宣传,引导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增强政治意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始终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肃查处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广大干警进一步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加强对劳教所体制改革、布局调整和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公开透明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加强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任务已明确,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确保局党组“两保两抓”(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抓好司法体制改革,抓好队伍建设)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局党组建立健全“九项工作机制”(解放思想问计寻策的大局谋略机制、认真履行第一责任的维稳长效机制、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法律服务机制、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盼的服务民生机制、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相结合的高效管理机制、增强司法行政核心要素的活力机制、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人本机制、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协调机制、打造服务型学习型团队的机关作风建设机制)、“六个大格局”(法律服务大格局、法制宣传大格局、教育改造大格局、人民调解大格局、法律援助大格局、帮教矫治大格局)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省厅提出的“三个减半、五个零增长”(会议、文件、检查考核活动减少一半,购车用车经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出国出境费用、办公经费预算实现零增长)的目标落到实处,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切实改进作风,着力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切入点,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切实按照总书记关于六个“着力”的要求,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落实到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和措施之中,贯穿到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等各个方面。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真抓实干,认真解决作风漂浮、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作风建设。要落实省委提出的“机关不搞官僚主义、基层不搞形式主义”的要求,抓住审批、办事效率、服务态度这三个重点,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务员作风。带头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勤政建设,推行绩效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推行电子政务,建立网上审批系统。切实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节约行政成本。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加强劳教单位警风建设。坚持“首要标准”,树立改造为先意识,端正执法工作理念,提高教育改造水平。紧紧围绕首要政治任务,树立安全为天意识,开展专项督察和治理活动,健全长效机制,确保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劳教企业科学管理、安全生产。深入贯彻“双六条禁令”,严肃查处违反禁令的行为。继续防治各种形式的“特殊罪犯”问题。加强对警衔评授、警车警械使用、警容风纪的监管,树立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

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强化法律服务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切实解决行业不正之风问题。把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法律服务职业化建设的要害,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完善职业道德规范。加快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和提高行业公信力。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检查,开展对行政、事业编制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行政监察。重点推进律师行风建设,深化律师党建工作,依法依章程强化对律师的教育、引导和管理,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炒作热点问题、参与司法腐败的律师。

以“十不让”为载体,全面加强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省厅制定的“十不让”守则,是执法为民、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从政要求在作风上的具体体现,是抓班子、带队伍、保稳定、促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从我做起”、带头践行“十不让”守则;要建立明查暗访机制,加强对“十不让”守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严肃纪律、坚决查处违反“十不让”守则的行为,确保“十不让”守则落到实处。

(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要结合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意见》,引导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执业理念。要把反腐倡廉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讲廉政党课,各类干部培训要安排反腐倡廉教育内容。探索教育方式的多样化,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教育效果。大力宣扬勤廉兼优先进典型,用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进一步加强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在完善警示教育功能的同时,发挥好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窗口”作用。继续抓好以“加强作风建设,保障科学发展”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治理在住房建房方面各种违反中央规定的问题。(4)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违纪违法行为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劳教执法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玩忽职守导致劳教单位监管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查处在生产经营、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

要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劳教人民警察凡接受法律服务工作者、劳教人员及其亲属的钱物、吃请以及娱乐、旅游安排,违规插手减期、所外执行等案件办理,参与为非法违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坚决清除出司法行政队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包庇纵容、失职失察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要围绕上述问题,开展一次集中的自查和督查活动,并进行经常性的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加强案件管理和监督,规范办案程序。坚持文明办案,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坚持用历史的、辩证的观点和方法审理案件、定性量纪,力求法纪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大案要案通报制度,加强案件剖析,分析发案规律,充分发挥办案工作的治本功能。

要定期分析和研究信访举报情况,从中了解和掌握案件线索。加强对劳教单位办案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充分发挥办案骨干队伍的作用,形成办案工作合力。要建立每半年一次反腐倡廉形势分析会制度,研究队伍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及时采取对策,认真解决和预防。

(五)坚持改革创新,巩固反腐倡廉制度防线

要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部署,抓好国家司法考试纪律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律师执业监督体系和投诉查处制度;健全劳教人员日常考核、行政奖惩呈报、会见通信等环节的工作规范和程序。根据省厅惩防体系五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的要求,健全和落实上级党委、纪委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探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举措,完善责任考核机制,把“党委摆位、履职、表率问题,单位风气、违纪率和群众满意度”作为落实责任制的评价标准。

(六)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要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及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减期、所外执行等环节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

要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严格“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切实落实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以及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健全纪检监察部门与政工部门有关情况通报制度,规范干部任前征求反馈意见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监督。加大执法监察和廉政监察力度,促进司法行政机关和干警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履行职责。继续做好电子监察工作,深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推动司法行政机关提高效能。健全警务督察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强化审计监督效能。

要进一步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健全劳教所与驻所检察机构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大限度地扩大政务公开、所务公开和法律服务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