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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行政法制发展总结

司法局行政法制发展总结

*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市委“三大要务、五个加快推进战略”,始终坚持“深化改革谋创新,狠抓基层创一流”工作方针,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和谐*”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以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为首任,以能力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扎实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全面协调发展,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为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科技城建设作出了新贡献。

一、*年司法行政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

明判形势,自强争先,创新实干,全面开创了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一是全面增强了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信心。*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紧紧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开拓创新,拼搏奋进,不断展示司法行政谱写新篇章的风采。二是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县市区(科学城)司法局、局各部门、各协会团结一条心,劲往一处使,一心谋发展,全力保稳定,政通人和干事业,工作合力和效率极大提高。三是形成了一支战斗力强的干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全市上下“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敢打硬仗,善谋发展,求真务实,充分体现了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是一支战斗力极强的队伍,是一支不断进取的队伍。四是司法行政工作保持了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到目前为止,全市法律服务业务增长加快,增速达20%以上,全民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明显提高,依法治理覆盖面不断扩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加活跃,一批社会积压的矛盾纠纷得到化解和控制,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两劳帮教等工作积极有效开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五是重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开局良好,形势喜人,活动深入扎实。司法所建设进入新时期,第三批国债资金建设司法所进展顺利,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全面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进展顺利,成绩明显。六是形成了宣传典型,追赶先进的良好氛围。一大批在基层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先进、新典型得到宣扬。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更加重视司法行政工作,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自信心增强了。可以说,目前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思路清晰、方向明确、重点突出、成效明显,继续保持这种良好态势,司法行政工作将会得到又快又好发展。

正确认识这些有利形势,认真总结全年的工作,我们感到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民主法制建设步伐加快,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化

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以行业划块,在市级部门调整完善了十一个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大口,建成了自上而下的组织领导机制、执法监督机制、学习培训机制、自检自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普法力量,把一批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的干部充实到普法一线,担任专职和兼职法建工作人员。目前,全市共建有三级普法机构1796个,专(兼)职工作人员5226名,普法宣讲骨干21672名,拥有法律自愿者队伍39支,成立普法讲师团10个。今年8月,聘任了27名政治素质强、专业水平高的法律专家、教授为*市“*”普法讲师团成员,并举行了隆重的聘任仪式,市四大班子的分管领导亲临现场,加强指导。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学法轮训、领导干部学法登记考试、领导干部法制警示教育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制度,先后制定完善了《市法建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市法建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市法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市法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和“*”普法考核验收评分标准等相关工作制度,为全市“*”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市委、市政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式纳入对县市区、市级各部门党务政务目标考核内容。市人大、市政协先后前往市地税局、长虹集团公司、*、梓潼、盐亭、*等县区的不同层面的18个单位进行视察、调研、指导,有力促进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市举办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培训班11期,参训2500余人,系统学习了《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和“*”普法规划及相关法律知识,参学率达98%。今年3月,结合全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先后在*监狱召开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警示教育现场会,有5个县市区、115个市级部门的300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今年7月,市法建办和市防邪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的意见》,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及重点对象与邪教组织斗争的自觉性,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

(二)法律服务积极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

全市28家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法律事务6058件,其中办理刑事案件1082件,民事案件1505件,行政案件16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168件,经济类案件1287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78家,解答各种法律咨询8517人次,写作法律文书1535件。全面启动律师工作为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律师服务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进展顺利。制定了《*市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要求》和《*市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纪律》,建立了当日接待汇报制度和信访部门评价制度。进一步推进“律师奉献进千村活动”。各律师事务所以联系村(社)为活动点,开展法律咨询、专题法制讲座、给困难群众送米油、送现金等活动。全市十一个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27445件,其中办理民事类公证16713件,经济类8996件,涉外和港澳台共办证1736件。公证工作积极为我市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服务,为国有企业改革、新企业制度建立、金融、房地产运行、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服务,为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建立了双休日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开设办证绿色通道,实行预约服务或公证员上门服务。司法鉴定结案1559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5%,被各级法院、仲裁机构采信1557件,占98%。办理鉴定援助案件16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政府、村居、企事业组织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020家,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698条,调解经济、民事纠纷6965件,办理“两代”业务11694件,办理农民工、征地、土地承包事项2590件,办理家庭邻里纠纷395件,办理法律援助767件,解答法律咨询9.8万余人(次),为外出务工人员发放法制宣传资料69560份,建立联系卡99120张,签订法律顾问合同9289个,诉讼618件,非诉讼2459件,减免收费36万余元。法律服务涉及金额总标的达200余亿元,为经济有序运行和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人民调解进一步规范

全市利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建设的第一、第二批共78个司法所,8个新建、70个购买,地方配套资金达119.31万元,总建设面积8808.94平方米,已保质保量地完成,目前第三批53个司法所建设进展顺利。全市司法所共宣讲法律4179场次,受教育223.98万余人。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4919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4491次,防止群体性上访5521件,制止群众性械斗158件,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4374人次。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796条,制定规范性文件2195件,制定村规民约3258件,依法治理乡镇街道618个,促进了基层社会政治稳定。全市整顿规范调解组织629个,调整调解人员264人,培训调解人员18256人次,担任人民陪审员86人,252个先进集体、409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30725件,调解成功30132件,履行29187件,调解成功率98.06%。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26件227人,防止民转刑396件828人,制止群众性械斗294件2427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128件9987人,有效地减少了诉讼。

(四)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两劳帮教工作积极为社会稳定服务

法律援助受案2325件,同比增长20%,其中刑事440件,民事1017件,非诉讼564件,其它304件,接待群众咨询11000余人次。受理和参与处置重点涉法上访事件58件,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全市新建法律援助工作站43个、法律援助窗口10个、受理厅1个。新增法律援助工作人员6人,法律援助专职人员达到23人,有律师资格的14人。进一步完善了市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和管理,在北京、上海、广州、江苏、浙江、山东、新疆等地建立了12个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新建20个镇(乡)工作站,调整充实了15名工作站人员。开展了法律援助进单位、进工厂、进工棚、进村社、进学校的“五进”活动。全市回归刑释解教人员1602人,其中刑满释放1378人,解除劳教224人,农村籍1291人,城镇籍311人。落实责任田1220人,社会救济58人,从事个体经营74人,过渡性基地安置55人,社区安置42人,安置1449人,安置率90%,1554人落实了“三帮一”措施,帮教率达到97%,重新违法犯罪6人,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全市社区矫正试点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2人,解除矫正对象11人。目前,全市正在实施社区矫正的对象共计176人,无重新违法犯罪。

二、*年几项重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我们坚持以长远眼光谋化发展,以全局意识统筹发展,以务实作风推进发展,把思想统一到了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决策上,切实把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贯穿于整个司法行政工作之中,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在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进步和发展的同时,我们还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9月20日,全省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和谐四种”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汇报会以后,全市认真总结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情况,并于10月9日召开了全市司法局长、局各科室负责人和各协会负责人参加的主题实践活动汇报会,传达了全省会议精神,进一步安排部署了主题实践活动有关工作。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部署,我市于6月8日开始全面贯彻和组织实施主题实践活动以来,局党委坚持以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为切入点,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构建和谐*为主线,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目标,充分发挥和调动司法行政干部、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争做和谐使者,主动融入和谐社会建设大潮,努力打造和谐环境,不断创新司法行政工作,积极探索服务“和谐*”的最佳方式,扎实推进主题实践活动的有效开展,奏响了服务和谐*主旋律。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提供思想保证。一致认为,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局党委班子和全系统形成了三点共识: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新时期,尤其是党的*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司法行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凸现,司法行政大作为的时代已经到来。要抢抓机遇,奋发作为。主题实践活动为全面提升队伍素质,打造一流司法行政机关、一流法律服务队伍提供了有利条件。要借势而上,打造铁军。开展服务和谐*主题实践活动,为争取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为全面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树立司法行政崭新形象赢得了大好时机。要主动出击,开创辉煌。

二是加强领导、争取领导,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创造有利条件。在全市启动主题实践活动之初,局党委就以“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会议精神等有关问题的情况报告”,分别向市委书记、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市长唐利民作了重要批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友学专门到司法局现场办公,听取贯彻落实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主题实践活动经费等问题,安排部署全市电视电话动员会议等工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林新组织召开了市法院、工会、妇联、团委、残联、财政局、司法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协调会,就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活动内容、各部门任务、经费保障等问题,分别予以落实,明确了各自职责。6月下旬,分别由四大班子分管领导带队,代表市委市政府督查了主题实践活动的贯彻落实和司法所建设等情况,有力地促进了主题实践活动的全面开展。

三是主动出击、整体联动,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主题实践活动中,我们主要开展了以“历史机遇、职业使命、社会责任”和“我为和谐*做什么”为主要内容的学习讨论活动,举办了《物权法》专题培训会,组织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到监狱接受了警示教育和司法行政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来自基层和法律服务工作第一线的优秀司法所长、法律服务人员交流了经验。我们按照省厅要求,20项联合开展和19项独立开展的惠民行动全部得到落实,并紧紧围绕为经济活动服务、为社会事业服务、为和谐稳定服务这个中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市律师积极参与重大经济活动和重点工程项目的谈判和跟踪服务243件(次),主动选派优秀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123人,参与重大涉法涉访和市(县)长接待日活动227件(次),止访32件,为重点建设项目和涉法涉诉案件减免各种费用达18万余元。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在主题实践活动中办理各类减免案件700余件,全市法律服务人员免费接待咨询15000余件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5亿多元。据统计,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市、县相关部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和参与各种形式的主题实践宣传活动300余场次,调处各类矛盾和信访案件7500余件,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信访接待活动3200余件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4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15300余次,*县公证处还把公证和法律小知识贴在学生作业本上,赠送给留守儿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已成为服务和谐*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在与相关部门联合和独立开展的活动中,我们建立了活动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系会和情况通报会,并着重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实践探索。建立了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制度体系。全市各镇乡以司法所为依托,将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相结合,通过司法助理员派驻公安派出所,建立警民联调工作机制;将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相结合,把基层党委、政府的信访室设在司法所,成立法律顾问室,建立信访案件联调机制;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结合,建立与法院工作联席制度和衔接互动工作机制;将人民调解与国土、林业、工商、民政、水利、电力等部门整合起来,在司法所建立法律事务中心,构筑起整体联动化解矛盾工作机制。这四种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的建立,形成了大排查、大调解、大化解的矛盾纠纷调处格局,不仅创新了人民调解工作方法,而且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形式的多元化和调解效果的最大化;不仅活跃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减少了党委政府维稳压力,最大限度地息诉息访,而且大大地降低了矛盾纠纷调解成本,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是创新方法、丰富内容,不断增强主题实践活动实效。为全面抓好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相关工作,使主题实践活动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局党委成立了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每个班子成员定点联系一个县(市、区)、一个律师事务所、一个法律服务所;以局纪委牵头,成立了有局办公室、政治部、纪检监察法规科相关人员参加的督查督办组,对主题实践活动分阶段地进行全面督查督办;制定了全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和谐*服务主题实践活动“评比、检查、考评、奖惩”实施办法,详尽规定了检查验收标准。突出抓好“4个窗口”和“2支队伍”建设,①在市县两级惠民中心建立司法局法律援助窗口10个,切实解决好困难和弱势群体涉法涉诉以及法律咨询等问题,在人民群众和党委、政府之间架起“心连心、共命运”的桥梁;②在司法所建好信访维稳窗口,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有地方说事、问事和办事的问题,努力化解信访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③建好监察审计投诉窗口,切实解决好办事不作为、办人情案、关系案和违法违纪的问题,进一步端正行风政风,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④建好对外服务窗口,切实解决办事时间长、程序多、效率低的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推进“首问制”的全面落实。我们结合工作实际,组建了有30名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的“民工维权队”,主要解决农民工讨薪、工伤事故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等问题,为老百姓解难,为党委政府分忧。成立了“维稳应急队”,由分管副局长任队长,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有重大不稳定因素和群众性事件发生,“维稳应急队”就会立即出动,做到在第一现场解决调处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控制群体性事件的发展,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做好“四个结合”,推动整体工作发展进步。主要是把主题实践活动与“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与“扶贫帮村和解困工程”结合起来,与“三优一学、做满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局今年确定的矛盾化解年等活动结合起来,并取得了阶段性实效。为切实服务群众,并接受社会监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援助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情况,向社会作出10项庄重承诺:①律师为困难弱势群体提供减免费服务,律师协会在三年内每年为贫困大学生提供2万元资助款;②办理与领取抚恤金、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等公证事项,予以减免公证服务费;③办理涉及农民工家庭留守老人和儿童的赡养、抚养、扶养协议和残疾人申办的公证事项,予以减免公证服务费;④办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经济困难当事人的其他公证事项,予以减免公证服务费;⑤办理库区移民安置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公证事项,予以减收公证服务费;⑥对农民工伤残鉴定实施减免鉴定费用;⑦为受家庭暴力虐待的妇女、儿童、老人实行鉴定费用减半;⑧基层法律服务为农民工、外出务工人员、残疾人提供费减免服务;⑨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惠民服务金卡”持有人提供法律援助即受即办服务;⑩对农民工讨薪、工伤、老年人赡养、未成年人抚养及留守儿童的法律援助申请百分之百受理,达到应援尽援。承诺作出后,局相关业务部门都确定了专门人员负责,并从经费保障、工作服务流程、宣传资料等方面作了积极的准备,至目前共计完成承诺事项400多件(次),受到群众的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认真学习贯彻*大精神,切实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

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省厅、市委的要求,局党委认真开展了学习贯彻*大精神,努力推进司法行政事业新局面的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学习*大精神。10月15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收看*大开幕式,认真听取总书记在开幕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10月24日,局党委召开学习*大精神动员大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书记*大报告,并对全局学习*大精神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的实施意见》,对监狱党委、新华劳教所党委、局机关党委、律协党委、县(市、区)司法局党委(组)学习*大精神进行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精心组织,确保学习效果。11月5日至7日,举行了*年党委中心组第四专题学习会。学习会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报告、讨论发言等学习方式,再次认真细读了总书记的报告原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还同时学习了市委书记谭力同志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在此基础上,中心组成员就各自学习*大报告的情况,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服务*科技城建设”这个主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展开了讨论。各中心组成员撰写了心得体会,局政治部用板报进行了集中展示。

三是在学习中,主要是坚持并做到了“六统一”和“六带头”。即:统一学习笔记本、统一集中学习时间、统一交流心得体会、统一开展讨论活动、统一收看和听取报告会、统一集中补课;带头写心得体会文章和征文、带头准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带头下基层深入群众、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党的知识竞赛、带头交流学习体会。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采用集中学习与党员个人学习相结合,理论辅导、形势报告与专题讨论相结合,走出去学和请进来学相结合,典型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学身边的人和讲身边的事相结合等多种学习教育形式,达到了“时间、内容、效果”三落实。据统计,全系统共写心得体会文章1200余篇,撰写各种征文400余篇,学习笔记累计共800余万字。

四是广泛开展了“七查七看”活动。即:查宗旨意识,看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做得如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得怎样;查理想信念,看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坚不坚定;查政治思想素质,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政治思想觉悟高不高;查政策法规观念,看执行法律法规、党纪政纪、遵纪守法做得如何;查工作作风深不深入,看履行职责、调查研究和本职岗位作贡献做得如何;查是否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是不是真正做到了清正廉洁、乐于奉献;查改革发展意识,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自觉服务于“中心工作”和为实现司法行政跨越式发展献计献策献力怎么样。局党委认真分析和总结了学习*大精神的体会,提出了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要着重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班子真正建成学习型班子,大幅度提高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力求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思想方法、工作方法,不断增强工作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二是进一步强化班子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把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求真务实、励精图治、奋力拼搏、勤政为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三是力戒骄傲自满、固步自封情绪,牢固树立永争第一、永葆第一的思想,坚决摒弃“小富即安”和松劲厌倦思想,不断把司法行政工作推向新的进程;四是深化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司法行政大有可为的思想,不断拓宽司法行政发展路子,不断总结改革创新司法行政工作经验,着眼现实、放眼未来、坚定信念、振奋精神,为司法行政工作光辉灿烂的明天而努力奋斗;五是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管理力度,积极为社会稳定、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培养高素质法律服务人才。

(三)公证工作进一步规范,公证质量明显提高

我局在九月底就对全市公证主题实践活动和公证质量大检查工作做出了安排,同时根据省厅的要求,制定了检查工作规范,印发了公证质量检查标准和检查登记表,要求各地首先开展质量自查工作。自查采用公证员交叉检查方式进行,检查案卷的数量,每个公证人员不少于三十卷。被检查卷宗质量除达“优秀”等次的外,其他卷宗均统一填写市局下发的《公证质量检查情况登记表》,以供市局检查时复审。10月26日至11月9日,市局抽调各公证处主任组成两个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抽卷宗等形式,分别对全市十一个公证处*年的办证情况和前五年的遗嘱、继承、委托等公证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对公证处自查卷宗的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卷宗分别抽检;同时对公证处自查卷以外的案宗由检查组抽卷进行检查,各处所抽检的案卷数量在140卷左右。检查组成员认真按照省司法厅*年度公证质量检查标准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逐卷填写、汇总后对该公证处的办证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此次检查共抽查公证卷宗1300余卷,合格以上的占抽查总数的97%。从抽查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公证处的办证质量较去年都有了普遍提高,卷宗装订也更整洁规范。其中,市国证公证处、市众信公证处和市国信公证处继续保持了公证质量在全市的领先地位,质量优秀率分别为93%、89%、87%。江油市公证处和*羌族自治县公证处的办证质量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四)律师收费管理逐步规范,良好形象进一步树立

根据国家司法部、省司法厅等有关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局党委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绵司发[*]1号),《办法及标准》实施,进一步完善律师收费制度,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树立律师良好社会形象。

一是加强《办法及标准》的学习宣传。今年年初,我局会同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市律师协会统一制作了美观、清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摘要)》和《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及标准》公示牌,下发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在其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将《办法及标准》在局门户网站和市律师协会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同时,在今年的年检注册前对各所公示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未将《办法及标准》按规定将收费标准上墙公示的,一律暂缓注册,确保了《办法及标准》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二是明确职责,确保实施。今年8月,我局与市物价局、市律师协会组成专门工作组,对全市贯彻《办法及标准》情况进行了专项抽查,四川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四川联衡律师事务所被授予“价格信得过单位”荣誉称号。

三是将《办法及标准》执行情况纳入了律师事务所年度工作考核、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综合管理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将依法收费、统一收案、案件受理、结案、合同、委托书等纳入评价内容,确保《办法及标准》的深入贯彻实施。

四是进一步严格实施统一受理法律服务案件收案制度。我们于今年8月以绵司发[*]84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规范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事务登记的通知》,对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受理进行了规范和统一,确保了从源头上制止可能出现的违规收费现象的发生。

五是律师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效果明显。于今年11月,由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再次对《办法及标准》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全市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特别是加强了案件受理制度、收费登记制度、委托合同、收费票据、印章等的管理,实行了案件受理和收费由主任或合伙人审查审批制度。建立了法律服务事务风险告知制度、案件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充分让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加强了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进一步避免了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确保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全市律师事务所对确需前往外地办案的相关费用均采用了事前告知制度、经费预算制度和费用支出项目审核确认制度。让当事人在外出前对可能支出的费用有了较为详细的了解,对自身的承受能力和外出对案件可能产生积极、消极因素进行了评估,改变了原来执业律师先入为主的现状,减少了委托人案件心理成本,使委托人与执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关系更加亲密,相互更加信任。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规范合法

全局上下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局党委成员以身作则,作依法行政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表率,自觉参加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局里统一购买了《法律法规选编》等专业书籍,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律师工作科科长、公证工作科科长、基层工作科科长、法律援助科科长、监察审计法规科科长为成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并做到责任到位、分工明确,任务落实到人,对各自负责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今年我局重点抓了规章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并对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了重新修定,制定了《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备案制度》和《行政处罚备案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局党委书记、局长与10个业务科室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责任书明确了行政执法的内容、要求、责任人以及奖励制度,为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在管理上作出有效保证。根据川司法办发[*]228号《关于开展*年执法监督检查通知》精神要求,我局根据文件内容对责任落实、人员配置、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抽象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有效,以及贯彻落实《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99号)、《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受理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川司法发[*]56号)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对照检查,我局各项工作都圆满完成,没有不合法现象发生。今年我局在行政执法具体行政行为方面不论是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还是行政许可没有该类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因此没有不合法现象存在,也没有滥用行政许可权的行为。到目前为止,我局只制定了一份规范性文件《*市律师业管理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及《*市律师业管理信用评价指标》(绵司发[*]39号),并以文件形式下发。该文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内容和程序合法的要求,进行了审查,并及时分别报送了有关上级部门备案,无抽象性行政行为违法问题发生。根据国务院第412号令的规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或其授权的下级司法行政机关行使。因为省司法厅未授权下级司法行政机关,目前我局无该项核准权,也没有违法行使该项权力的现象存在。

(六)党风廉政建设创一流目标全面实现

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突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法律服务两个重点,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级党委(组)成立了局党委(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办事机构和人员。

二是教育优先、预防为主,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一年来,局党委十分注重抓好《党章》、《党风监督条例》、《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实施纲要》等的教育学习。在开展全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中,全面加强了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建设,弘扬了正气,抵制了歪风邪气,实现了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不断强化了各级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从讲政治、反腐败、促发展的高度,把落实责任制作为一个重要的政治制度执行,作为一种重要的政治责任履行;不断完善了责任制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形成了网络,健全了责任制考核、追究办法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健全了落实机制,坚持“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一起布置、检查、考核,纳入干部先进评选和纳入干部考核任用。

三是以《实施纲要》为准则,进一步完善制度,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完善了监督机制,重点加强了党委民主集中制建设,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在人事任免中推行了党委票决制度;进一步深化了执法监督,重点突出了对《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落实情况实施监督的措施,切实履行职责,在参与中加强监督,在监督中积极服务,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完善了对财、物、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钱、管事;进一步发挥了主渠道监督的作用,完善了多渠道监督制度,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把自我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把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外聘了11名各行各业的知名人士为监督员,经常以问卷、电话、上门和座谈会的形式听取意见。

四是围绕中心,切实加强效能监察,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把单位及各科室的职能,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的管理制度等政务内容,通过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的监督,有效地保证了政务工作质量。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2261673),在今年的政风行风评议中,满意率为100%。8月,我局使用了空缺的4名中层干部职数,在局机关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通过对方案的制定,自愿报名(14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演讲、现场答辩、民主测评、党委讨论决定考察对象等程序和环节的有效监督,真正做到了公开、公正、透明。一年来,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对系统内进行了“三项”清理,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教育整顿,强化了廉政纪律。同时,对于群众举报案件,局纪委始终坚持有报必查、有错必究的原则,将纪检监察职能与司法行政职能有机地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了登记、查办、督察和回复等一整套案件处理程序和制度,提高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七)精心构建纠纷调处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探索建立矛盾纠纷调解新机制,不断提高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水平,实现了矛盾纠纷由小调解向大调解、被动调解向主动调解、单一调解向综合调解转变。大调解格局已经成为“为群众排难、为领导解忧、为法院减负、为公安减压”的有效载体,形成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为一体的大调解体系。目前,我市共建调解委员会4921个,其中乡镇、街道调解委会295个,村(居)社区调解委会3758个。企事业单位调解委会550个,地域、行业调解会282个,其它36个。全市已经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四级调解网络建设,真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今年*小枧司法所调委会主任吴晓英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九州公司等10个调委会被授予全省“优秀调委会”,叶青等30名同志被授予全省“优秀调解员”称号,市司法局等6个单位被授予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洪菠等6名同志被授予“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先进个人”。

一是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市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六有”(有人民调解庭,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有人民调解委员会牌子,有调解档案柜,有调解、回访、移交记录薄,有统计台帐)、“四规范”(规范组成人员、规范工作制度、规范调解程序、规范调解文书)标准,统一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责任制、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纠纷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人民调解工作原则。统一制作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图章,人民调解庭庭徽。建立健全了与开展调解业务相配套的登记、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学习、例会、统计、排查、信息、反馈、回访等制度。

二是建立矛盾发生时的合力化解机制,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合力化解矛盾纠纷。这种合力化解矛盾纠纷的特点是:整合了调整资源,成为凝聚力量的“吸铁石”。“多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整合了资源,聚合了力量、强化了基础,形成了矛盾纠纷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上下协调联动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网络。健全了防控机制,成为矛盾纠纷的“防火墙”。通过建立“多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切实加大了对矛盾纠纷的信息预报和排查调处力度,矛盾纠纷一旦发生,立即有人知、有人管、有人调,尽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强化了协调监督,成为重大、疑难纠纷的“特效药”。“多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坚持多措并举,强化协调和监督,以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宗旨,尤其注重对重大、疑难以及久拖未决纠纷的解决。坚持以“民”为本,成为干部作风的“晴雨表”。“多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始终坚持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为检验干部作风能力的重要标准,极大地促进了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

三是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全市预防减少矛盾纠纷的防范体系。在健全现有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机关、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聚集地、集贸市场、大专院校的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同时,整合社会资源,发动全社会力量,将矛盾纳入社会总体控制,合理分流,依法解决的轨道上,改变了基层调解组织孤军奋战的局面,有效地把一般性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把重大疑难纠纷纳入视线,及时缓解、疏通解决渠道。

四是探索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社会化建设路子。面对新时期民间纠纷的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在继续加强四级调解网络的建设基础上,积极培育专业化、社会化调解机构。继续大力推行首席人民调解员、流动调解庭等制度,对人民调解员实行持证上岗、分类管理,实行业绩考核评议制度,建立了一支比较专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吸收专门工作者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大胆探索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强化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提高调解协议的权威性。

(八)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夯实司法行政的前沿阵地

中央、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市县两级对基层司法所建设项目给予了必要的资金配套,改善了工作条件,为更好地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司法所真正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一支重要力量。全市司法所积极指导人民调解,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协助基层人民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4169件,承担社区矫正对象128人,安置帮教的刑释解教人员7578人,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4179次场,受教育211.9万人次,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4175人次,为基层政府依法治理提出司法建议2576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和村规民约2957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4097次,防止群体性上访549件,制止群众性械斗127件,基层司法所为推进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二是全市司法所建设迈出新步伐。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把司法所建设作为牵动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司法所建设的各项工作措施得到认真落实;各地认真制定规划并精心组织实施,坚持进度和质量并重,第一、二期司法所国债资金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坚持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司法所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坚持基础建设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活跃。通过上下努力,全市司法所发展到287个,工作人员799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82人,占总人数的22.78%。近5年,全市有191个集体、1374人次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表彰。*区*司法所和*县安居司法所所长陈德平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司法所”、“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称号,*谷司法所、*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盐亭县两河司法所长王华春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区石马司法所长王昌荣被授予“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员”,江油市司法局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先进单位”,*司法所、*擂鼓司法所分别受到全市基层工作大会表彰。今年以来,*、*、*、*等县区司法局积极从乡镇干部中选调干部充实基层司法所人员,共补充司法所工作员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