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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机制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

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机制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

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既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开辟了广阔的空间,也对农村基层党组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积极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不断提高领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成为当前农村工作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新时期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主题,树立新理念,体现新要求,落实新举措,探索新方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力保障。

一、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有效模式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不断探索加强农村党组织领导的新模式、新途径,建立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组织体系。一是要创新组织设置。一方面,可按地域相邻、行业相近、优势互补、便于管理的原则,依托产业链条、行业协会和党群共富联合体,建立党支部,进一步促进农村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另一方面,创新党小组划片形式,积极探索按照产业发展需要和发挥党员特长相结合的办法,灵活设置党小组。二是要创新管理方式。正确处理村党组织与村委会的关系,积极探索“两委”协调运作机制。在“两委”关系上,要明确村党支部处于领导核心位置,村委会等其他村级组织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围绕自身职能,依法照章开展工作;在任职形式上,要大力提倡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干部交叉任职,精简干部职数,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办事效率。三是要创新领导方法。村级党组织必须树立“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观念,在领导和实施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规划、引导、协调、服务职能作用,抓大事、谋大局、促发展,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亲民,以实实在在的工作行为为民,以丰硕的工作绩效富民,尽快由大包大办、行政命令的指挥决策型转变到协调服务型领导上来。

二、创新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保持活力的有效方式

农村党员、干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直接实施者和组织者,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和中坚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他们的活力,发挥好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一是要创新农村党员管理方式。对本地党员,要推行党员目标管理和设岗定责活动,使每个党员都能在推动村务规范管理、加快农村产业化发展上发挥各自的作用;对外出流动党员,要采取定人联系、定期汇报、双向反馈等形式加强教育管理,引导他们关心家乡、支持家乡、返乡创业,为家乡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对老党员,要积极落实扶贫帮困各项措施,探索建立农村老党员扶贫帮困长效机制,使老党员有所养、有所居、有所医,积极为新农村建设献计出力。二是要创新农村干部选拔方式。要进一步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大力提倡村党组织班子“两推一选”和公推直选,让党员群众根据自己的意愿推选自己的领头人;要抓好“三培”,把退伍回乡青年、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农村发展能人等培养成为党员,把农村党员培养成为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中的党员培养成村干部;要有计划地从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发挥“鲶鱼效应”,激发基层组织的整体活力。三是要创新农村党员干部培训方式。在培训内容上,要根据地理位置、资源条件、经济基础、发展模式、产业结构等不同情况,划片分类,按需施教;在培训方法上,要积极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三级结合的远程教育培训网络,实现培训“现代化”;在培训经费上,多方支持、多渠道筹资,如财政经费补一点,党费贴一点,包扶部门帮一点、个人出一点等,努力实现受益群体的不断扩大。

三、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有效途径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工程,必须立足实际,发挥优势,及时调整发展方向,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一是要坚持因地制宜。要根据各村地理位置、外部环境、资源状况、干部思想解放程度等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发展模式,按照“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的原则,坚持“一乡一品”、“一村一策”。对于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地方,围绕市场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开拓市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对集体经济薄弱的地方,采取部门帮扶、村企联建、干部示范、科技服务等办法,找准突破点,助推集体经济起步。二是要发展股份合作制经济。打破区域和所有制界限,把农民劳动合作与社会资本、技术、管理合作结合起来,把土地、资源、特色产业等优势与商品开发结合起来,通过改造传统集体经济,创建新办经济实体,优化生产要素配置,盘活存量,引进增量,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三是要大力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引导村集体与基层农技组织、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开展合作,发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各类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向多层次、多领域延伸和扩张。

四、创新农村民主管理的有效机制

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建设新农村必须加强民主管理、注重群众监督,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他们投身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一是要健全议事制度,推进决策民主化。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党员议事、村民议事、村级民主例会和议事恳谈会等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群众在村级重要事务管理中的主体作用,规范议事决策程序,真正做到关系村级发展的大计由群众“拍板”,关系群众利益的大事由群众自己定夺。二是要健全公开制度,推进监督民主化。建立健全以村民代表议事会、村民代表监督会、民主理财小组为重点的“两会一组”等群众性组织,加大村务公开和党务公示力度,对重大决策、重要事务、重点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及时予以公开,不断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三是要健全自治制度,推进管理民主化。要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发动群众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民主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切实指导好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村民间组织、经济中介组织建设,明确各类组织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相互关系,不断提高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