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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专项整改活动培训考核阶段总结

检察院专项整改活动培训考核阶段总结

检察院工作总结

检察院专项整改活动培训考核阶段工作总结

我院按照州院和市委政法委对专项整改活动第三阶段的部署、要求,在完成建章立制阶段工作的基础上,从9月下旬开始全面开展了培训考核阶段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该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作一简要总结。

一、主要做法

(一)深化学习,提高认识,明确培训考核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这一阶段,继续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了州院和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相关文件以及州院、市委政法委召开的关于培训提高阶段工作部署的会议精神,将上级的相关要求内化为工作动力。通过深化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全院干警的思想认识,更加明确了这次培训考核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的意义,进一步增强了接受培训考核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立足岗位,分类培训,突出培训考核的针对性。

培训考核是专项整改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规范司法行为的必要条件,是提高干警素质和执法水平的基础性工作,专项整改活动能否达到预期目(请登陆政法秘书网)的,直接取决于培训考核的实际成效。因此,在第三阶段,我院紧密结合实际工作状况,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和全体参与、重在一线、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原则,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为目标,以一线业务人员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实行分类培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做好培训考核工作,切实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

一是为激励干警学习积极性,出台和调整了教育培训激励机制。(1)对获得本科以上学历证书的干警报销80%的学费。(2)对获得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干警报销培训费、报名费、差旅费。(3)对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干警报销辅导费、报名费和差旅费;对目前已任检察官职务,又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干警,给予1000元的奖金。

二是在年初就制定《2005年干警培训计划》、《2005年政治和业务学习计划》的基础上,又制定了《关于周五学习有关规定的通知》和《六、七、八月业务学习安排》、《九、十月业务学习安排》,从六月份开始至今,已有八名干警为全院干警授课。

三是邀请计算机方面的老师来我院为全体干警讲解有关因特网和局域网知识。对全院干警了解新知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是立足岗位实际和工作特点,采取个人自学与各部门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岗培训。培训学习的内容和主要方式是:

1、院领导班子成员主要以在岗自学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形式进行培训。同时到分管部门进行集中业务指导。

2、各科室以高检院下发的执法专题讲座光盘和区院的培训辅导教材为主,自九月二十六日起,每天下午两个小时的科室集中学习时间。

3、重点部门检察官以外的司法警察、其他业务部门和非业务部门的人员采取个人学习的办法进行,每人参加不少于30学时的学习。

(三)精心组织,严格考试,确保培训考核的实效性。

为确保培训考核的实际效果,使“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达到预期目的,在这一阶段,我院精心组织部署培训考核的相关工作,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培训考核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对考核培训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各尽其责的良好工作格局。为做好考试的有关准备工作和相关考务工作,我院按照上级检察院的要求出台了相应的培训复习意见和考核考试实施方案。经动员部署和开展培训复习,我院分别于9月9日、10月28日对全体干警进行了测试(工人和非业务科室的干警为开卷考试),重点科室检察官于10月29日参加由区院组织的全区统一考试。同时,我院的五名领导班子成员以撰写论文的形式进行了考试,党组副书记和副检察长还参加了区院组织统一考试(开卷)。非业务科室(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职务犯罪预防科)人员也以撰写论文的形式进行了考试,我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于忠同志为组长的论文评审小组,共评出优秀论文一篇,优良论文一篇,合格论文两篇。

二、取得的初步成效

通过培训和考核,广大干警增强了岗位技能,准确地把握岗位要求,明确业务规范和职业纪律,收到了良好效果。在这一阶段的工作中,经有的放矢地培训检察官行为规范、司法专业知识等,通过以考促学、以考促训、以考促练,进一步提高了检察官的司法能力,提升了检察官的业务水平,全院干警的宗旨服务意识、落实制度意识、执法公正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截止目前,我院无一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和事发生,无一错案,无一超期限办案,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三、下一阶段工作的打算

为确保“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取得明显实效,结束后,在第四阶段,我院将对各部门专项整改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标准是:1、部门工作人员是否注重仪表礼仪,是否存在对待当事人“冷、横、硬、推”,“吃、拿、卡、要”的问题;2、窗口单位重要制度是否公开、便民利民措施是否得到落实;3、法律文书质量是否得到明显提高;4、工作机制和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与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真正落实;5、各项业务工作是否得到加强;6、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反映的意见是否整改,群众满意率是否提高。对不符合要求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补课,针对存在的执法漏洞,进一步补充完善执法规范。发现执法不公、不严、不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查清事实,严肃追究责任。对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要将其好的作法和经验加以总结推广,以实现“执法为民意识明显增强、执法作风明显好转、执法行为严格符合规范、执法廉洁得到一体遵循、执法公正得到较好实现”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