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法制办执法监督半年总结

法制办执法监督半年总结

2014年上半年,我办充分履行县政府依法行政参谋助手作用,围绕县政府工作大局,务实勤恳高效开展工作,为深化依法行政观念,规范行政行为,化解纠纷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工作。

一、加强执法监督,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管理。今年上半年,县法制办按照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的分类,对我县所有行政执法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同时对各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实行资格审查,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使用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

二是开展非行政审批清理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县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经相关部门审核并报县政府审定后,我县保留县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80项,精简36项(其中:取消21项、转变管理方式15项),承接市级下放我县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8项,精减率达到31%,现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比原办理期限缩30%以上。

三是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审查。针对我县行政执法重处罚、轻案卷的执法现状。组织对我县公安、建设、药监、环保、运管、林业等几个主要执法部门的执法案卷进行了审查,通过案卷的审查,相关执法部门规范了执法案卷,提高了执法水平。

二、规范制度建设,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管理

去年以来,共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9件,其中包含《关于完善规划设计、审批、管理的实施办法》、《县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县建设工程进场建筑材料管理暂行办法》、《县工程领域农民工保证金保障金制度》、《县财政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县鼓励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办法》、《县出租房屋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精简县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决定》、《关于优化县钙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等。

三、依法处置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功能与作用,及时出台《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建立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去年以来,共裁决5起社会影响面大、拖延时间较长的山林纠纷案件。

四、积极参加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

根据九府厅[2012]68号文的要求,县政府决定实行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去年以来我办及时编印《法制汇要》4期,进一步增强了政府领导依法行政的意识。

五、积极参与县政府及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日常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当好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助手,上半年共接待(含涉纠纷、涉法)上访群众23人次。对来访者,审慎地做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引导、解释工作,为维护政策统一和农村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二是对县政府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认真审查,及时提出相应法律意见。

三是积极完成县政府办安排的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