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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应急管治工作推动会上的讲话

基层应急管治工作推动会上的讲话

一、充分认识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应急管理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应急管理,对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加强应急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这里的发展指的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把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而不是只强调经济增长、不顾安全,更不是以破坏环境资源、忽视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为代价。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这就要求我们的各项工作,都要把人民群众安全和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如果忽视应急管理,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就不能及时妥善予以处置,有些本可避免或减轻的损失,就有可能进一步扩大。这实际是口头讲以人为本,而没有真正落实以人为本。只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应急管理,才能不断提高抵御风险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加强应急管理是构建和谐天津的必然要求。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影响和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越来越多,搞好安全生产和加强环境保护的压力越来越大,对各种自然灾害的防御任务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任务越来越重。大量事实说明,无论是自然灾害还是其他突发事件,处理好了就可以化解矛盾,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处理不好就会激化矛盾,引发不和谐问题。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把应急管理放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有效化解各种矛盾,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加强应急管理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应急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是政府职能的应有之义。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要求我们在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公共事件往往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如果由于我们没有尽到责任,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那就是我们最大的失职。我们必须全面履行政府职能,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应对各类危机的能力和水平。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应急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一案三制"为核心,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及时有效地处置了一些突发事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应急管理工作还有很多薄弱环节,特别是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基层应急能力与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我们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抓好这项安邦利民的大事。

二、全面推进基层"一案三制"建设

基层是我们应对突发事件的第一道关口,突发事件大多发生在基层,也要解决在基层。抓应急管理,关键是抓基层;抓基层应急管理,核心是抓"一案三制"。

首先,预案要完备。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今年底前,全市所有街道、乡镇、社区、农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必须要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基层预案就是行动方案,要实用、管用,职责清晰、简明扼要、一目了然,知道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同时,基层要按照《天津市应急预案管理暂行规定》,做好预案管理和衔接工作,规范预案制订、审批、备案、修订程序,明确关联单位预案之间的关系,切实把一个个分散的基层预案衔接好、管理好。

其次,体制要健全。要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基层要本着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全面建设的要求,落实应急管理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要充分整合现有资源,继续发挥专业机构的作用,形成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纵向网络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职能体系。市、区两级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同各专业机构间的沟通和协调,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

第三,机制要顺畅。认真抓好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的建设,形成涵盖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各个环节的一整套工作运行机制。要特别重视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格信息报告和,重大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最迟2小时以内向市政府报告,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第四,法制要完善。市有关部门要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时清理现行的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规定,抓紧制定我市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有关配套制度,确保法律的各项规定得到全面落实,使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三、下功夫抓好基层预防工作

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强化基层应急管理,重中之重是抓预防,千方百计防患于未然。

第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危机意识和防范能力。群众是各类突发事件的直接受害者,也是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主力军。群众的危机意识和防范能力提高了,应急管理就有了基础,有了依靠。要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和应急常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媒体,深入宣传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介绍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提高公众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第二,强化风险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力量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工作,对本地区、本行业内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动态管理和监控机制。所有单位都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于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组织力量限期治理,加强监督检查,尽快消除隐患。

第三,加强应急设施建设,提高基层基础设施抗灾能力。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规划建设基层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各乡镇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搞好村镇规划,合理避让隐患区域,指定一批房屋结构坚固、抗灾避险能力强、交通便利、有卫生设施的学校、敬老院、村办公楼、老年活动中心等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城市社区要严格功能分区,加强消防、避难场所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将公共安全设施与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实施。电信、天然气、自来水、电力、市政等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提高公共设施抗灾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和巡查。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终端与有条件的区、县政府应急指挥平台联网,实现信息、图像的快速采集和处理,有条件的社区、学校等单位可布局一批电子监控设备,随时掌握辖区的安全状况。

四、着力提高基层应急处置能力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基层担负着信息报告、抢救伤员、疏散群众、抢险救援、现场警戒等先期处置任务。先期处置能力强,就能最大程度地赢得时间、获得信息、挽救生命、减少损失。因此,必须大力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

第一,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按照专业救援和群众参与相结合、险时救援和平时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建设专业队伍为骨干、兼职队伍为辅助、群众队伍为基础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配备必要装备,开展教育培训,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协调联动,提高基层综合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街道、乡镇政府要组织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建立基层应急队伍。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组建综合应急队伍。大中型高危行业企业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小型高危行业企业要建立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并与有关专业应急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建立合作联动机制。

第二,提高基层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各区县和市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社区、乡村、企业、学校所需应急物资的投入,制订应急物资保障方案,重点加强防护用品、救援装备、救援器材的物资储备,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可靠。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加快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应用,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有条件的基层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与有关部门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

第三,熟悉基层应急处置程序。基层对突发事件要早预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基层要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事态解决在萌芽状态。必要时,要组织做好受威胁群众的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积极配合专业救援队伍做好现场取证、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工作,提高应急处置整体时效。

五、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应急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特别是基层面临的困难和矛盾就更多、更复杂,必须狠抓几个关键环节。

一是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应急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应对措施,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调度,确保基层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密切配合。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涉及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部门。大家都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沟通、加强合作、理顺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三是落实责任。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各区县、街乡镇及其派出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辖区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要充分整合辖区内各种应急资源,充分发挥现有机构和人员的作用,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尽快建立起配合有力、运转高效的基层应急联动机制。

四是加大投入。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为加强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提供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现行的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应急资金。

总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次推动会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提高我市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为实现天津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