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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老年体育事业事项通知

发展老年体育事业事项通知

为了深入贯彻“巩固城市、发展农村、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老年体育工作方针,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开创老年体育事业工作新局面。根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老年体育协会对全市老年体育工作检查情况的通知》(市府办发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发展老年体育事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老年体育工作的认识。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县老年人口已达7.3万人,占总人口的10%。广泛组织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和发展。发展老年体育事业是一项“敬老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认识做好老年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把老年体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采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共同推动全县老年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健全基层老年体育组织网络。要建立健全县、乡、村老年体育组织“三级网络”。要以“一网”带“两网”,凡是成立了老年体协的基层组织,同时建立老体科普学会和健身辅导站,形成老年体协、科普小组、辅导站“三网”配套,帮助老年朋友既要积极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又要按科学方法进行体育锻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挑选德高望重、乐于奉献、有组织能力的老同志担任老年体协常务主席,配备好学会及辅导站的负责人。

三、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继续把老年体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以及塑造新风貌工作内容,一同布置,一同安排,列入平时督查及年终目标考核。有新农村建设点的乡村,要建立老年体协“三网”组织,按照“六有”(有组织、有制度、有队伍、有活动、有场地、有经费)要求建设,使所建设点同时成为老年体育示范村。

四、进一步落实各级老年体协的经费保障工作。要逐年增加老年体育经费,继续落实府发号文件精神,乡(镇)按总人口计算,原则上一万到三万人的不少于4000元,三万到五万人的不少于5000元,五万人以上的不少于8000元。行政村每年不少于500元,街道和居委会每年不少于1000元,并做到逐年递增。县体育局今年开始每年从体育公益金中由提取5%增加到8%作为老年体育事业发展经费。从实际出发解决专职主席、秘书长的有关补贴问题,县老年体协正副主席、正副秘书长每人每月补助电话费30元、交通费20元,由县财政核拨;县直单位的老年体协正副主席、秘书长每人每月补助电话费不少于20元,由单位负责;乡(镇)老年体协主席、常务副主席每月职务津贴不少于60元,由乡镇负责;村老年体协主席、副主席由乡镇给予适当补助。凡是成立了老年体协的单位,离退休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200元活动经费。

五、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设施和场地建设。各乡镇要把老年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内容,大力改善乡村老年健身体育活动条件,室内有场所,室外有场地,活动有项目,运动有器材。各乡镇老年活动室不少于80平方米,行政村老年活动室不少于30平方米。在新建农村文化活动中心时,应统筹安排老年活动室。

六、进一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健身活动,扩大老年体育人口比例。各部门、各单位要完善管理机制,切实组织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参加各项文体健身活动。乡镇所在地社区要有一支经常有活动的老年人(20人以上)文体骨干队伍,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个“六有”示范村,示范村要成立一支16人以上的老年室外体育骨干队伍。争取两三年内在农村普及健步行、柔力球、太极拳剑、釆茶操等老年健身体育活动。

七、进一步加强对老年体育工作的领导。老年体育工作是群众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要求,把老年体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则,加大政策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年至少要听取1—2次老年体育工作汇报,帮助老年体协解决具体困难,办好具体实事,为老年体协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努力推动我县老年体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