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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经济持续增长政策措施

促进经济持续增长政策措施

为积极应对当前宏观环境变化,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采取有力、有效举措,努力将经济波动期转变为发展机遇期,进一步拉动投资和消费增长,推进产业承接转移,加速结构调整升级,确保我县经济继续保持健康较快发展,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全力推进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加快我县2009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切实抓好第二自来水厂、体育中心建设、白兰水库除险加固、文化艺术中心等12项工程建设,确保年度投资计划完成5.3亿元。二是以加快新型工业化为目标,进一步完善重大产业发展规划,以四大工业支柱产业为重点,重点推进信丰县电子器件产业基地项目和通宝稀土、磊源矿业、信亚合金、瑞德电子等一批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力强的的高新技术工业项目建设。三是积极抓好农村沼气、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校舍改造、节能减排、农村生态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项目。确保年内推进重点建设项目50个,总投资47.4亿元。要创造条件着力推动未开工的重点工程(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已开工的要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如期或提前竣工。规范重点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操作程序,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切实加大项目开发力度。一是紧密对接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结合我县的资源、产业、区位优势和“长珠闽”地区产业转移的特点,结合我县工业四大支柱产业及农业三大主导产业开发项目,全年确保完成新开发、储备入库项目60个,总投资58.6亿元;二是重点抓好工业支柱产业配套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生态环保项目、现代装备制造业、优势资源项目以及与中央十项重大措施、八个方面投资重点相对接的项目开发,认真做好项目的前期论证、资料收集,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是进一步规范项目储备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做到及时开发、及时推介(申报)、及时更新,实现项目开发管理的良性循环。

三、推进全民创业,鼓励社会投资。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激励全民创业、鼓励社会投资。对于2009年内投产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项目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现代服务业项目固定资产300万元以上,社会事业项目固定资产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将其2010年底前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纳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主要用于奖励这些企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进、扩大再生产、创业培训等,对这类企业同时享受入园企业优惠政策;对2009年内固定资产投入在200万元以上、有税收且符合其它规定条件的工业企业实行50%的贴息贷款扶持。对有创业意愿的,享受免费提供项目信息和创业培训,创业后符合条件的,享受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和利用个人信用、收入担保相结合或第三方提供担保发展创业贷款。县财政将安排一定的创业发展资金,专门用于创业奖励和创业载体建设。

四、抓好承接产业转移招商。鼓励社会各界、行业协会(商会)中介组织推介引进项目资金,县政府对引进大财团、大企业、大项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凡新进入园区的企业,全面享受《关于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实施意见》(信发[]11号文件有关用地优惠政策。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1亿元)以上、科技含量高或年税收1000万元以上的龙头带动型企业(资源类采、选矿企业除外),实行“一厂一策”的奖补政策;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1亿元、且税收较高的企业,县财政按“三通一平”土地每亩3万元、毛地每亩3.6万元拨给工业园区奖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对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含3000万元)至5000万元、且税收较高的企业,县财政按“三通一平”土地每亩2.6万元、毛地每亩3.2万元拨给工业园区奖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含1000万元)至3000万元、且税收较高的企业,县财政按“三通一平”土地每亩2万元、毛地每亩2.6万元拨给工业园区奖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含500万元)至1000万元、且税收较高的企业,县财政按“三通一平”土地每亩1.6万元、毛地每亩2.2万元拨给工业园区奖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在工业园区投资500万元以上新建用于租赁的标准厂房,土地每亩2万元拨给工业园区奖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土地出让价比照新增工业企业用地优惠标准执行。凡新引进企业2010年底前的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县财政按50%的比例奖励企业。

五、发挥园区集聚效应。强化园区产业承接主战场地位,突出园区主导产业和产业特色,进一步完善园区总体规划。增加园区投入4000万元,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一期园区中端南路、城北大道、星村路硬化及水、电、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实施美化、绿化和亮化工程。迅速拉开园区二期电子产业基地框架,做好征地拆迁,加快“六通一平”工作,新增平整土地1700亩,其中东区平整700亩、西区1000亩;启动工业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着力完善园区配套功能,加快工商、税务、职工娱乐中心、职工公寓楼建设,完善园区超市、医院、学校等配套功能建设。加快社区建设,鼓励园区农民参与园区商贸、务工等服务,较好解决农民增收问题。制定高新技术项目、环保型项目在园区落户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强化入园项目审批,依据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严格设定入园门槛,逐步提高项目投资强度和土地产出率。加大引进企业安商服务工作,继续实行县领导“一对一”挂点联系服务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制度,落实“一个产业,一支队伍,一个发展规划,一套扶持政策,一套督查机制”的工作措施,对影响重点骨干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运输等相关困难问题,进行具体指导、帮助、协调;每月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企业(项目)存在的困难或问题进行逐一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措施,同时跟踪督促有关责任部门限时办结。

六、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凡对县内企业实施并购重组后技改扩建的,2010年底前税收增长地方所得部分全部返还,用于所购并企业的技改;优势矿产资源优先配置给并购重组后的资源深加工企业;购并重组企业享受推进企业上市的有关扶持政策。对当年获得江西省重点保护产品、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省级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当年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用于企业品牌宣传。对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论证(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体系认证(HACCP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等论证的,体系有效运行1年以上,且无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及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节能认证等产品认证,且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每通过一项,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万元用于体系建设或认证工作。对获得质量信用A等级的企业,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万元。

七、稳定企业用工。园区新招员工,工作满三个月的,给予介绍单位或企业奖励30元,工作满一年后,给予介绍单位或个人再奖励50元;企业新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视就业培训时间(1至3个月),每人每月享受规定标准的补贴。建立校企合作机制,实行“订单式”和“储备式”用工培训。凡在城区或工业园区企业就业的务工人员,连续两年以上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经所在单位申请,可在城区落户,其子女就学可由教育部门就近安排,享受与城区学生同等待遇,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和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城区或工业园区企业引进的具有初级职称以上的各类科技、管理人员,经所在单位申请,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城区落户。在城区(工业园区)企业务工3年以上或与城区(工业园区)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年龄在23周岁至35周岁且无自有住房的已婚农民,可分批次申购由政府统一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工业园区)。在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的前提下,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在缴费基数、参保费率和缴费方式上提供优惠,企业可以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和职工可以自主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或低标准住院医疗保险。

八、切实落实企业减负政策。对县域新办企业的省以上行政事业收费按规定收费标准的下限执行,县有权减免的规费予以全免;县服务性收费按低于标准50%收取;对确实有困难的园区企业,其土地使用税可逐级向上申报申请减免。严格规范中介机构收费行为,杜绝借助行政审批职权强行服务,强行收费现象,严禁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政府各部门对企业人员业务培训一律免费。设立企业收费卡制度,未列入收费卡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建立入企业检查申报制,需到工业园区和园外招商引资企业进行检查的(税务部门按规定例行检查除外),检查部门需先向县分管领导请示获得批准后,再与工业园区管委会或外经贸局沟通联系,由工业园区管委会或外经贸局提前通知企业并派员一同前往,否则视为扰乱招商引资环境,对有关人员依纪给予处分。纪检监察机关对企业减负情况进行督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九、扶持外贸出口企业发展。落实各种外贸出口激励措施,鼓励外贸出口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出口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建立内销网络。对出口型企业创立自主品牌、开拓国内市场的,其2010年底前新增税收(扣除新增税收中出口部分的税收)的地方所得部分,由县财政按60%的比例奖励企业。完善出口退税督查机制,加大财政对市场开拓、电子商务、信用保险、应对贸易壁垒、科技兴贸、品牌建设、扩大进口等方面的扶持,争取国家在出口退税、外贸发展基金等方面对我县企业的支持。建立“科技兴贸”专项资金,鼓励流通性外贸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测试验证和认证中心,支持生产性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出口产品创新基地建设,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和科技含量,增强出口产品竞争力。坚持外贸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税贸、银贸协作,争取国家改进联网核查监管办法,探索股权质押贷款、融资租赁等新的融资方式。强力推动银行与企业合作,有关部门要全力摸排外资企业、外贸出口企业的资金需求,举办大规模的银企对接活动,为银行和企业搭建合作对接的平台,为企业创造比较宽松的融资环境。加大口岸服务建设,设立信丰县海关事务联络办公室和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龙南办事处信丰县商检工作办公室。不断完善机构职能,逐步实行“属地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和驻厂检验检疫制度,简化通关手续,提供报关、报检等一条龙服务。协助火车站货运站扩(改)建,争取开通铁海联运。做好赣州口岸物流信息平台信丰网的电子口岸建设,为大通关提供便捷的电子信息服务。

十、加快物流服务业发展。重点建好综合物流园区,鼓励物流企业集团做大做强,对达到征费吨位300吨以上的规模以上汽车货运企业的车辆营业税实行先缴后奖的办法,年终按县得部分的30%予以奖励企业,副食品调节基金按每吨5元的标准征收,先缴后返,县内征费站收费执行月票最低缴费标准。加快县火车站货场改扩建项目建设,鼓励社会民间投资,加快发展物流服务业,支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进入园区的物流企业,享受工业用地政策。县交管大队对外省车辆入户我县和本地外挂车辆回迁办理过户手续时一律从简,过户费实行600元包干,由政府全额奖还。

十一、培育消费热点,刺激消费增长。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万村千乡”网络与供销、邮政、电信等网络的结合,提高农家店的综合服务功能。引导生产企业开发符合农民消费特点的产品,增加简包装、低成本、质量好的商品供给,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全面推进家电下乡工作,除彩电、冰箱、洗衣机外,同时把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含太阳能、燃气、电力类)和空调等产品列入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范围。积极促进汽车消费。支持二手车市场培育,倡导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新旧汽车置换业务,建立二手车信息平台,升级改造二手车交易市场。县电视台、报社要降低广告费用及时为商贸企业市场供求信息。引导县内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适销对路商品和服务,引导消费结构升级。大力发展零担物流,降低商贸物流成本。配合安居工程建设,扩大和带动家俱、家电、家纺、家饰等消费。引导旅游业投入,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县内旅游资源和项目开发建设,开发新的旅游景点。鼓励发展超市、连锁经营、特许加盟等多种消费业态。加快建立消费信用体系,完善个人消费金融服务,推行电子消费。提高农村小额信贷限额,活跃农村消费市场。研究制定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十二、积极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体制。以提高农村居民社会保障水平为重点,加快建立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促进农民从土地保障、集体保障、子女供养等传统方式向社会保障转变。加快推进职工社会保险的全覆盖,使在企业务工的农村居民都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和养老保障制度。在医疗保险方面要加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比例,确保农民参合率90%以上,不断探索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扩大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对因城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失地农民,出台优先将土地补偿费和劳动安置费用于办理其养老保险的政策。鼓励进城务工人员或失地农民随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没有固定单位的允许其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十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各金融机构不断增加有效信贷投入,确保对重点发展行业,重点生产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争取全年贷款余额增长20%以上。积极支持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品种创新,大力探索货权、货物、提单和仓单质押贷款,企业联保、专利权质押、账户托管和综合授信贷款等,重点推广林权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公司+基地+农户贷款、农民建房按揭贷款、文明农户贷款、信用共同体贷款和农民工特色卡等创新型金融产品;进一步完善担保体系,设立由财政出资组建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努力争取设立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加强政银企对接,实现政银企良性互动。鼓励发展保险、典当、信托、期货、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对信用度高、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在费款期限、利率等方面予以优惠。建立小企业和微小企业信贷扶持统计制度。

十四、支持担保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司法机关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对担保企业在担保过程中产业的法律纠纷,在做好工作的前提下,要快办快结,切实维护担保企业的合法权益。二是鼓励担保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扩大担保额度。县财政每年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鼓励担保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和为中小企业担保从银行融资等的专项资金。同时,鼓励担保企业吸引社会资本入股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扩大服务领域,丰富担保品种。三是加强政府协调功能,完善政银担保企业联系协调机制,建立银行、担保公司、企业合作平台,支持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担保,从银行融资。四是积极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大力推广孵化式、互保式融资模式。引导支持国有和民营企业发行中长期债券。

十五、创优服务环境,提高机关效能。一是健全服务体系。凡涉及建设项目“一书两证”等行政审批事项的,由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一口子受理、一条龙服务。完善“一卡通”和特事特办制度,做到窗口受理立刻办、时间紧迫加班办、手续不全上门办、情况不熟帮助办、有利发展变通办。二是建立快速机制。对大好高项目的服务全部进入“快速通道”,做到优先办理、马上办理;所有审批办证项目,力争比法定办理时间缩短一半;如涉及到其它部门审批的,及时启动并联审批机制,确保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与相关窗口的衔接。三是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完善办证条件后移、办证材料后补等制度,大幅度减少申报资料、大力度缩短审批时限。对大、好、高项目实行上门服务、跟踪服务、全程服务,主动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提供服务指导。四是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推行“审批服务零距离、服务流程零障碍、服务对象零投诉”等举措,切实把审批事项减到位、环节缩到位、收费降到位。

十六、整合矿产秩序,合理配置资源。实行矿产资源向大企业、大项目倾斜,向优势产业集聚。加强现有稀土采矿点的生产调度,做好开采前的准备,待稀土行情转好、全市恢复开采时督促矿点扩大生产能力,力争全县稀土年产量达1000吨,确保县内精深加工企业的稀土原料供给。继续抓好煤炭资源整合扩采工作,完成扩界资源补充勘查工作,稳定煤炭产量。做好麦饭石、萤石矿、铜矿、石膏矿、铀矿等矿产品的开发利用。加大资源招商力度,力争新引进一批纳税逾千万元的矿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促进矿业经济的大发展、快发展。

十七、引进培训各类人才,为企业提供智力扶持。加强人才高地建设,结合产业发展需求界定企业人才标准,完善引进和留住优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政策,建立县领导听取优秀和高层次人才意见的“直通车”制度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议事机制。实行引才与引资并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特点,加强对紧缺性人才的预测,企业人才需求目录,把“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以项目为纽带,采取咨询、兼职、技术合作等柔性引才方式,帮助企业引进急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