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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学校幼儿园冬季安全通知

教育局学校幼儿园冬季安全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秋季以来,全市干旱少雨,天干物燥,极易引发火灾,特别是我市寄宿制学校和民办学校、幼儿园较多,安全隐患也相对较多,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根据省政府鲁政办发明传电报(20*)157好文件要求和市政府领导指示,为切实做好学校、幼儿园冬季安全工作,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学校、幼儿园是青少年儿童最集中的场所,做好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稳定工作,为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维护全市稳定大局的实际需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以对党、对人民群众、对广大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列入重要日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领导,完善措施,未雨绸缪,常抓不懈,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立即开展学校、幼儿园冬季安全工作大检查

学校、幼儿园冬季安全工作大检查,要以镇街为单位,逐校组织实施,尤其要重视对寄宿制学校和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检查,切实做到认真、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燃气设施、供电设施、用电线路、礼堂、报告厅等重点部位和重要场所要重点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确保安全。

三、强化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各镇街、有关部门要把安全日常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指导学校、幼儿园认真检查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整改,不断提高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水平。要严格门卫管理,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要加强校内值班巡逻,特别是加强对易发事故区域的夜间巡逻,避免各类针对师生侵害事故的发生。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和工作预案。严格接送学生校车管理,落实校车备案、安全检测、维修保养、校车标识、驾驶员管理等制度,严禁“三无”车辆接送学生,严禁采购未经检疫的肉、禽类食品,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严防流行病、传染病在校内发生。要结合正在进行的全省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切实抓好防火安全工作。加强对容易引发火灾部位的监控和管理,严禁私拉、乱拉电线和违章用电、违规用火,坚决杜绝利用明火照明和学生吸烟等不良现象。要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普及消防常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师生员工能迅速疏散。

四、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所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负总责,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层层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工作重点放在防范上,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检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而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