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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地质灾害防治的通知

国土局地质灾害防治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营林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做好*年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防灾责任制

地质灾害威胁的是一个地区的社会公共安全,是关系到一方平安、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大问题,各乡镇、各单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要全面贯彻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灾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要坚持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乡村组干部联户承包,群测群防”的灾害防范体系。要早安排、早准备、早行动,做到情况清楚,措施及时有力,无灾做有灾的准备,小灾做大灾的准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全县的总体部署,周密安排,明确责任,任务到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实处。对于领导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责任事件,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二、以人为本,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单位要迅速行动,提前进入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状态,加强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检查,进一步落实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全面开展险情排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各乡镇要抓紧时间,以乡镇为单位对本乡镇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进行一次全面拉网式险情排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发现隐患后,要及时对隐患点采取果断的防范措施,制定具体防灾预案,排除隐患。在隐患未排除之前,必须落实专人做好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填好并向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民发放“明白卡”,落实监测防治责任,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并将详细情况登记造册。各乡镇必须于3月1日之前向县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矿管局)报送《地质灾害隐患报告表》。

2、认真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要安排好汛期值班,公布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不得擅离职守,并确保通讯畅通。各乡镇必须于3月1日前向县政府办公室及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值班人员的名单和联络电话。要加密险情巡查,尤其要加密对傍山切坡建房和公路灾害隐患的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好应急调查、险情灾情速报和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当地群众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防灾避灾。要加强与防汛、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出现险情,应立即通知群众转移,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必须立即派员应急处理,并在4小时之内将情况及时上报,

3、及时总结报送工作情况。要及时书面报告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情况,尤其要总结经验教训,宣传推广成功的经验做法。要坚持月报制度,及时总结上报有关信息。

三、加强宣传,进一步加强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应急预案和年度防治方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特别要对灾害隐患点周围的干部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增强防范意识,提高抗灾减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