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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税收征管手段的通知

税务局税收征管手段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的通知》(*政办发〔20*〕4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征管秩序的通知》(*政办发〔20*〕30号)精神,努力适应新的历史时期对税收工作的新要求,确保我县税收收入稳步增长,不断增强地方财力,促进我县经济加速发展,构建和谐芷江,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对优化经济结构、缩小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税收征管力度不断加大,税收征管秩序明显好转,税收收入得到了较快增长,为壮大地方财政实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当前我县在依法治税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私营企业纳税意识不强,账务核算不健全,偷逃税行为严重;部分纳税人弄虚作假骗取减免税优惠,使不同纳税主体间税负不够公平;部门协调配合亟待改进,协税护税机制需进一步健全等。这些问题影响了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削弱了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为此,各级各部门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高度,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理念,提高对依法治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依法治税、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之间的关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全社会共同协税护税的综合治税机制。要建立健全税收工作领导责任制,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形成“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税机制;要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税会议制度,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支持财税部门与有关部门建立涉税信息定期比对和交换制度,协调解决委托、征管范围、征管权限等方面的问题;要带头依法治税,严禁收取过头税以及转、引、买、卖税等行为;要建立各部门协调配合的税收征管机制,督促辖区内各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城市社区等基层单位和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积极做好协税护税工作。为了便于依法治税工作的开展,决定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管财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管税办、财政、地税、国税、*、工商、建设、国土资源、交通、人行、广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依法治税工作办公室,由管税办负责人任主任,负责组织协调依法治税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依法治税工作会议。各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大力支持税收征管工作。县教育、文化、广电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财税部门开展税收知识传播和税法宣传工作,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观念和自觉诚信纳税意识,增进社会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县司法部门要大力支持财税部门依法征税,及时查处税务部门移送的涉税案件,对妨碍公务,殴打、侮辱、刁难征税人员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县金融部门要严格按照“税、贷、货、利”的扣款顺序,支持税务部门依法扣缴税款,并做好税务登记与银行账号的双向登录和网上申报工作;县财税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不断拓宽涉税信息来源渠道;县*、交警、农机等部门要根据财税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车辆登记管理信息,配合税务部门加强车辆税收管理;县国土资源、建设、房管、规划等部门要根据财税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房地产交易信息,配合财政税务部门加强房产、地产税收征收和契税的管理;县统计、工商、发改、工业、商务、民政、信息产业、质监、海关、金融等部门要根据财税部门要求,及时将涉税信息提供给税务部门,实现涉税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税收执法效率。要建立和完善奖励机制,对税收任务完成好的单位以及在协税护税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三、强化税收征管手段,进一步提高征管能力和水平。征管工作是税务部门的中心工作,税务部门内部的各类机构都是围绕高效开展税收征管工作而设置的,税务部门各项工作都是围绕有效服务征管工作而开展的。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是推进依法治税,确保地方税收稳定增长的关键。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领导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征管体制,夯实征管基础,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逐步建立“征收管理方式高效、税源监控网络严密、纳税服务体系健全、征管成本控制合理”的现代税收征管架构,实现“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的目标。具体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加强税收征管工作。一是完善现有征管模式。按照有利于税收征管和服务纳税人的要求,科学划分征收、管理和稽查三大系列的机构职责。按照信息化管理的要求,重组业务流程,从现有的工作流程平稳过渡,使流程设计既有利于管理,又方便纳税人,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规范办税服务厅的管理,大力推行“一窗式”和“一站式”纳税服务。凡是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理的涉税事项,原则上统一归口办税服务厅受理;税务机关需找纳税人的涉税管理事项,统归税源管理部门。二是强化税源管理。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税收管理员队伍建设,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实行税收管理员的能级管理和绩效考核,以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综合业务素质。户籍管理是税源管理的基础,要依托税收信息化进一步建立纳税人户籍资料的“一户式”管理,及时归纳、整理和分析户籍管理的各类信息,建立健全户籍管理档案。要加强对辖区管户的巡查,减少漏征漏管户。加强与工商、金融、*、统计、民政、质检等部门的协作,充分利用政府经济、社会管理的信息,构建纳税人户籍管理的信息网络,实现对纳税人的动态监控管理。三是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开展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税务部门对符合减免税条件的要严格履行减免税报批手续。对已报批减免税户进行回头看,对弄虚作假骗取减免税的除追缴税款外,还要依法进行处罚。今后,政府各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超越权限,擅自出台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得自行作出税收开征、停征、缓征、减税、免税、退税等决定。四是开展行业税收专项治理。要集中力量,对存在征管漏洞的部分行业、企业以及个体税收开展专项治理,防止偷、逃税。要有步骤地开展行业税收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对房地产一、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的税收“一体化”管理,县房管、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坚持“先税后证”的原则办理产权证书;以新《车船税暂行条例》出台为契机,县*、交警、交通、农机等部门要配合税务部门建好车船基本信息库,实现车船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目标,扭转我县交通运输税收逐年下滑的局面;县税务部门要重点加强建筑安装、餐饮服务、娱乐、医药医疗、代销、汽车修理、建材生产销售、农林产品加工销售等行业税收的征管;要开展对纳税申报不正常企业的税收专项治理,加强对长亏不关企业、零税负申报企业、低税负申报企业、民政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商业超市的税收监管;要开展对个体税收的专项治理,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繁华地段等临界点户、未达起征点户、停歇业户、非正常户税收实行动态管理,堵塞征管漏洞。五是加大税收稽查力度。要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税务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以查促管、管查互动,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震慑作用,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要对伪造、倒卖、虚开发票,利用做假账、账外经营等手段偷逃税款,利用虚假资料骗取减免税、退税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对恶性虚开发票、偷逃税款以及骗税案件要依法严厉打击。县*经侦大队要加强对偷抗税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六是加强国税、地税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县国税、地税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按现行税收政策划分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从严控制新办企业减免税,创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加强国税窗口开票地方税收的管理,防止因国税、地税合作不力而出现偷漏税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