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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纪律教育学习月通知

地税局纪律教育学习月通知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关于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部署,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转发<省纪委关于*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粤委办〔*〕48号)和省局《关于*年全省地方税务系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地税系统实际,现对*年全市地税系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我市地税系统*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实施意见》精神,以“学党章、辨荣辱,促廉政”为主题,以提高我市地税系统各级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建立具有*地税特色的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和长效机制为目标,通过坚持创新制度和载体,不断改进教育方式方法,狠抓纪律教育制度落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保持艰苦奋斗、廉洁自律、勤政廉政、争当地税排头兵等方面的教育,打牢思想道德基础,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面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以及广大地税干部的廉洁从税意识,在广大地税干部中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不断推进我市地税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的深入发展,为*地税“*”发展营造一个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

二、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

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主要学习内容是:1.《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务员法》、《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以及《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相关的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2.党的*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中央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以及国务院、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学习、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工作报告,以及同志在看望全国政协四次会议委员时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张德江、王华元同志在省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工作报告;3.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国家税务总局《实施意见》精神;4.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下发〈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党字〔*〕33号)精神;5.吴昇文局长、许振嘉纪检组长在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和工作报告,以及省局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章、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和治理商业贿赂等有关活动的通知精神;6.系统内外正面先进典型事迹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等。

全市地税系统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时间为6月19日至8月31日,时间为二个多月,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集中学习阶段,时间从6月19日至7月15日,其中集中学习不得少于7天;第二阶段为教育查摆阶段,时间从7月16日至8月10日;第三阶段为整改总结阶段,时间从8月10日至8月31日。

三、纪律教育的对象

纪律教育要以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一线税务人员为重点,面向全体干部职工。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党性教育为重点,以从政道德教育为主要内容,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根本要求,坚持以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慎用权力、用好权力,自觉接受监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面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同时,要加强对广大地税干部职工,特别是基层一线税务人员的法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使他们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税,并以此作为检验教育效果的重要标准。通过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切实解决好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刹风整纪”和“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果,使广大税务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道德水平明显提高,法纪意识明显增强,部门和行业风气普遍好转,有效控制投诉和违法违纪案发率进一步下降,努力实现“四个更加满意”,为构建平安地税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为地税事业的发展营造和谐的氛围。

四、教育形式和方法

各级要从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确保地税事业健康发展的战略高度,按照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大预防”格局的思路,整合教育和文化资源,通过开拓思路,创新载体,突出重点,营造亮点,努力打造具有*地税特色的廉政教育品牌,增强纪律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使全体税务人员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打牢干净干事的思想基础,努力树立我市地税系统依法治税、廉洁高效和文明优质服务的良好社会形象。*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章,扎实推进地税基层党建工作

学习贯彻党章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省局党组明确把*年作为全省地税系统“党章学习贯彻落实年”,我市各级要认真落实上级的有关要求,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作为纪律教育学习月的主线贯穿于始终。要通过党组中心组和民主生活会学习、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落实党课教育制度等形式,以及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专题讨论、知识测试、演讲比赛等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努力做到熟悉党章的总纲、条文、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准确把握党章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并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章落实到地税系统各项党的建设工作之中,切实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同时,各级党组纪检组要把“四个遵守四个维护”作为检验党章贯彻落实情况的重要标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学习贯彻党章的实际成果转化为税收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强大推动力。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准

各级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要组织全体地税干部深入学书记关于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对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并熟悉和牢记其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加强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树立清正廉洁的新风尚。通过深入学习,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从政理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用自己的模范行动为树立荣辱观作出表率。同时,要引导广大地税干部明辨是非、区分善恶、分清美丑、严格自律、勤政廉政、规范执法,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此外,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加强地税系统职业道德建设、政风行风建设,以及创建“文明行业”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纳入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贯穿到创建活动的整个过程,使创建活动成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有效载体,促进全市地税和谐发展。

(三)重点开展“*”活动,增强纪律教育学习的效果

各单位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积极创新教育形式,把教育学习活动搞活,并扎实推进,务求实效,通过生动活泼的具体活动,增强教育的效果,重点落实好“*”活动。即:一是各级地税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为地税干部讲一堂反腐倡廉党课,增强“一把手”的示范意识;二是邀请省局“廉政演讲团”到全市地税系统巡回演讲;三是组织一次廉政行风测评;四是组织一次明查暗访;五是组织一次廉政文化书画展;六是组织一次学习贯彻党章知识测试;七是组织一次“学党章、辨荣辱、促廉洁”廉政征文比赛;八是组织一次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演讲比赛;九是创作一首廉政歌曲,要求各级组织干部职工唱好市局编录的廉政歌曲;十是举行一场文艺会演,邀请广东商学院宣传廉政及税法的文艺演出;十一是组织一次自上而下的自查自纠活动,要求各级认真按照省局预防渎职犯罪的“八查八看”和反商业贿赂的“六查六看”要求,落实好单位和个人的自查自纠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要高度重视纪律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廉政教育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纪检监察部门具体组织协调,各部门按照职责进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各级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好教育学习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教育的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廉政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和交流有关廉政教育的情况,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靠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支持和热情参与,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合力,提高纪律教育的覆盖面和效果。

(二)坚持以人为本。各级要从我市地税的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服从和服务于税收中心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纪律教育活动。要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系统内的勤廉典型,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同时,对系统内的一些严重违法违纪案件要严肃查处,并及时通报,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纪律教育要紧密联系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真正体现对干部职工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在润物细无声中发挥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的感化和引导作用,千方百计使地税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

(三)抓典型重实效。各级要树立品牌意识,创新教育形式和方法,突出重点,营造亮点,积极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品牌,并结合实际,抓好1~2个廉政教育示范点,充分运用示范点的经验,指导面上的纪律教育学习活动,为我市地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提供鲜活有效的经验。同时,要注重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要针对地税系统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广大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纪律教育学习与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与地税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确保纪律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加强检查督促。各级要加强对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情况的检查和督导,确保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市局将及时通报各单位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的情况,并对教育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凡是对教育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责成补课,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并把教育成效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目标。同时,各级要注意处理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与税收中心工作的关系,确保教育、税收两不误、双促进,确保队伍的廉洁稳定,以纪律教育的成果推动税收和各项工作的开展。

各县(区)局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的情况,请于*年9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局纪检组、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