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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通知

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

今年5月下旬以来,受低压槽和南海暖湿气流共同影响,我省大部分地区连续遭受强降雨袭击,西江、北江发生50年一遇洪水,部分地区出现山体滑坡、城乡积涝、房屋倒塌以及人员伤亡,灾情十分严重。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我省局部地区还将出现暴雨、局部大暴雨的降水过程,全省防洪形势异常严峡。近日,省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省防总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抗震救灾精神,把防御暴雨洪水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全面部署,科学调度,全力以赴开展抗洪救灾。为切实做好救灾防病工作,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洪涝等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卫办应急发〔*〕10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救灾防病工作形势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救灾防病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防汛抗灾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我厅前期下发的《关于做好汛期灾害卫生应对准备的通知》(粤卫办函〔*〕190号)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部署,切实落实好救灾防病的各项措施。

二、切实做好灾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各受灾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灾情,派出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卫生监督和爱国卫生工作队伍深入灾区指导和协助开展医疗、防疫和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做好环境清理、消毒工作,特别是井水、手摇井水的消毒等。加强灾民聚集点疾病监测工作,开展腹泻、发热、呕吐、皮疹等综合征监测,及时做好疫情评估、预测工作,严防传染病暴发。

三、加强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加大对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质的监督监测频次,指导灾区群众对井水进行消毒,确保水质安全;加强食品卫生监督,重点对餐饮单位、集体饭堂和个体摊档进行监督检查,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对灾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以环境清理、消毒杀虫和灭鼠为重点的群众国卫生运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平台等宣传手段,加大灾后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

五、加强灾情和救灾防病工作信息报告工作。受灾严重的市要及时报告灾情和防病工作情况,各受灾市卫生局于每天中午12:00前将防汛抗洪救灾有关情况(包括汛情、灾情、采取措施等)及“卫生系统受灾和卫生应急情况统计报表”报我厅应急办,灾情平稳一个月后停止上报。一旦发现疫情和食物中毒事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确保信息报告渠道的畅通。

联系人:黄静;联系电话及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