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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文明决定通知

青年文明决定通知

各中等学校团委(总支):

现将崇团文(*)字第3号《关于命名2003年度崇明县青年岗位能手的决定》、崇团文(*)字第4号《关于命名2003年度崇明县青年文明岗的决定》转发给你们,请切实组织全体青年教职工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事迹,引导青年教职工立足本职岗位,钻研业务技能,争创一流业绩。

学校团组织要把青年文明岗创建活动作为改进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手段和载体,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勇开风气之先的光荣传统,鼓励具备条件的青年集体积极申报参加今年的创建活动,在创建中学习,在创建中提高。团组织要引导青年教职工带头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带头确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引导他们以岗位为基点,做到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开拓创新,为崇明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建功立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创建工作,树立创建形象,拓展创建领域,使创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局团委对*年度青年文明岗创建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学校团组织要严格把关、认真指导本校创建集体按照《崇明县教育系统青年文明岗考核标准》(见附件)及创建计划开展创建活动,引导他们规范创建,并扎实开展“一助一”帮困结对等活动。

2、学校团组织要切实加强对青年文明岗创建的过程管理。要指导本校创建集体认真填写好《崇明县青年文明岗管理手册》;要注重活动素材(原始记录、照片及影像资料等)的收集和保存;要将平时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及活动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及时反馈,局团委将通过简报和共青团网页等媒体进行宣传。以上各项都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3、为进一步提高青年的创建积极性,被命名为*年度县青年文明岗负责人将作为*年度崇明县青年岗位能手的当然人选,同时,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当年命名的县青年文明岗集体及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各校团组织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本校申报工作的思路及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在党组织的指导和支持下,精心组织好本校的创建工作,并于3月16日前将《*年度崇明县青年文明岗创建申报表》和《崇明县青年文明岗帮困结对协议书》交局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