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机关纪律通知

机关纪律通知

社直各单位、市社机关各部门:

根据市纪委《关于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精神,为切实规范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在机关形成“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工作氛围,现结合我们的实际,就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工作纪律

社直各单位和市社机关各部门干部职工都要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

2、不准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炒股票;

3、不准工作时间下棋、打牌、打麻将、赌博、串岗、扎堆聊天、逛街购物;

4、不准工作日午间饮酒(重大庆典、重要公务接待活动除外);

5、不准在基层调研、检查工作时奢侈浪费,需要就餐时一律吃工作餐;

6、不准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尤其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长时间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自查自纠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周内,各单位要对照以上“六个不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的作风教育,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爱岗敬业、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机关规章制度认真处理;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工作纪律方面的规章制度;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通过自查自纠,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端正工作态度,遵守工作纪律。

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和规章制度健全完善情况,要在6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社纪检监察室。

三、监督检查

自查自纠结束后,市社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和拉网式检查等方式,到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受理群众举报。对违反机关工作纪律的个人,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调整岗位、免职等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机关工作纪律的单位,除通报外,要区分不同情况,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分别给予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停职检查、免职等处理。

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理,直至追究纪律责任。市社纪检组要把机关工作纪律监督检查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常抓不懈,防止机关工作纪律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