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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日用消费品博览会通知

贸易日用消费品博览会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函〔〕1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组团参加今年6月8日—12日在宁波举办的第九届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第六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浙洽会、消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洽会、消博会是全省的一个重要展会,也是我市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平台。参加这一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展示*对外开放形象,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促进对外贸易,加快“走出去”步伐。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好这项活动。

二、成立浙洽会、消博会*市组委会,负责参加浙洽会、消博会各项活动的筹备、组织和实施工作,组委会成员由市政府领导、各县(市、区)政府领导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三、浙洽会、消博会以投资洽谈、贸易展览、开放论坛、人才科技引进等为主要活动内容。各有关单位要在总结前几届浙洽会、消博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精心组织准备,在组委会的统一指挥下,抓早、抓实、抓好,做到“目标早明确、工作早启动、客商早邀请、项目早落实”,确保各项筹备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四、要充分利用浙洽会、消博会客商云集的机遇,开展多种形式的投资与贸易洽谈活动。把推介重点项目、展示名牌名品作为重中之重,做到“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引进资金与引进先进技术、先进管理和海外智力相结合,促进投资与扩大贸易相结合,切实提高活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