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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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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战论文

贸易战论文范文第1篇

一、战略贸易理论的内涵 二战后世界贸易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量迅速上升;产业内贸易快速增长。这些经济现实是传统贸易理论无法解释的,新贸易理论应运而生。70年代以来,迪克西特(Dixit )、 诺曼(Nonman)、 埃蒂尔(Fihier )、 克鲁格曼(Krugman )、 布朗德(Brander)和斯本塞(Spencer)等人相继独立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规模经济与不完全竞争条件下国际贸易的论文,从不同角度论述了在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市场的某些条件下,对本国尚不具备比较优势又有发展潜力的产业,一国政府可以通过补贴、关税等支持保护手段使产业中的企业迅速达到一定的生产规模和技术开发能力,依靠企业竞争优势的强化来参与国际竞争,从而构筑起新贸易理论体系。新贸易理论在政策上的含义就是战略性贸易政策。 新贸易理论体系主要由两大理论构成:一是主要以内部规模经济为基础的“利润转移”理论;另一是主要以外部规模经济为基础的“外部经济”理论。 “利润转移”理论 第一:用出口补贴为本国寡头厂商争夺市场份额。这种论点认为:向国内厂商提供补贴,使国内厂商采取进取性市场战略,从而迫使外国竞争对手作出相应的让步,国内厂商的市场份额由此扩大。这是战略贸易政策理论中影响最大,也是被引证最多的一种论点。 第二:用关税来抽取外国寡头厂商的垄断利润。这种论点认为:在存在潜在进入的情况下,使用关税来抽取一家外国寡头厂商正在享受的垄断利润是合理的。如果没有任何潜在的进入,关税只会扩大国内价格与国外价格的差距,导致福利恶化。但如果存在国内厂商的潜在进入,则这种进入的威胁限制了外国厂商的定价反应,使他们执行一种吸收部分关税的定价,以阻止这类进入的战略。只要关税被部分地吸收,价格上涨的幅度就会低于关税的幅度,消费者剩余的损失就会远远被征收到的关税所抵消而有余。 第三:以进口保护作为出口促进的手段。该论点为传统的幼稚产业保护论提供了理论依据。由于本文主要是分析科技兴贸问题,因此这里重点论述一下该论点。该论点认为一国政府可以通过贸易保护或局部封闭本国市场,赋予本国企业在国内市场的销售特权,受保护的企业的生产和销售都会增加,企业由此可获得静态规模经济;同时国外竞争对手由于市场份额的缩小而失去规模经济,此消彼长,国内企业就可能拥有了与国外企业竞争的优势。企业除了可获得静态规模经济之外,还会由于累积产量的不断增加而积累职工的生产经验,在“干中学”的过程中生产成本会不断下降,以及企业研究与开发所产生的技术创新可改变企业的生产函数,降低边际成本,从而使企业获得动态规模经济。在这里,政府通过贸易政策影响了本国厂商及其外国竞争对手的决策行为,从而改变了竞争格局,使不完全竞争产业特别是寡头产业中的超额利润向本国发生了转移。 “外部经济”理论: 某些产业或厂商能产生巨大的外部经济,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出口的扩张,但由于这些外部经济不能完全被相关厂商所占有,这些产业或厂商就不能发展到社会最优状态。如果政府能对这些产业和厂商提供适当的保护和支持,则能促进这些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其国际竞争优势,获得长远的战略利益。 二、战略贸易理论对我国的启示及相应的对策 (一)我国出口现状及面临问题 1998年我国出口位居世界第九位,可以说,中国已经成为世界贸易大国。但是从出口商品构成来看,我国能够大批量进入国际市场的还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虽然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推动下,1996年机电及运输设备业的出口总额首次超过轻纺产品的出口总额,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不难发现,我国的机电产品出口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加工装配业务的出口,并未脱离劳动力密集的生产方式,所需的技术、原料、零配件、生产设备都从国外进口,与国内产业的联系较少。换言之它只是部分改直接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如纺织品)为出口以价值更高的产品(如机电产品)为载体的装配劳动。这种贸易结构与我国的劳动力丰裕、工资成本低是相吻合的,并且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使我国得到了一些贸易利益,如增加就业,提高人民的收入,增加国家的外汇收入。但现在的问题是:这种贸易结构在国际竞争中是否具有竞争优势?能否长期化? 关于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新说法:美国经济学家里昂惕夫曾用投入产出分析法对H—O理论进行实证分析,根据H—O理论,美国应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进口劳动密集型产品。但里昂 惕夫对美国的200 种进出口商品进行统计分析后却得出了一个相反的结论。对此经济学家有各种不同的解释,但有一点已非常明确,这就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本密集型产品主要不是用产品本身来区分的,而是用投入要素来区分的。也就是说,同样一种产品在发展中国家可能是以密集的劳动生产的,在发达国家则可能是以密集的资本生产的。就象服装、鞋帽、玩具、食品之类,就产品来看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而在许多发达国家则是资本密集型的。即使在这些国家也要投入较多的劳动,但这些劳动是同较多的资本结合进行生产过程的,结果就是更多的劳动生产率。面对发达国家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市场上资本对劳动的替代,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并不具有竞争优势。 贸易障碍增多:虽然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因工资低而劳动成本较低,发达国家进口会进一步提高其福利水平。但面对国内充分就业的压力,仍会以各种壁垒阻碍廉价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入,从而使以劳动密集型和自然资源密集型产品出口为主的国家总是处于不利地位。事实上这种情况经常发生,例如我国的纺织品出口就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美国的限制。 我国沿海地区劳动力成本低廉优势正在减弱:从1995年开始,加工贸易开始成为我国产品出口的第一大方式。从1998年统计数据来看,加工贸易额1730.4亿美元,出口额1044.7亿美元,分别占该年进出口总额的53.4%和56.9%,且1998年加工贸易进出口额是1991年的3倍,同期进出口总额为2.4倍, 由此可见加工贸易增速快于全国进出口总额的发展速度。我国加工贸易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仅广东、上海、江苏、山东和福建五个沿海省市加工贸易合计占到80%以上。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快速增长,我国沿海地区工资增长很快,据1995年与1985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沿海地区工资水平大幅提高,其中上海上升了77.9%,北京上升了48.9%,广东上升了42.1%,劳动力成本低廉优势正在减弱。面对东南亚、南亚甚至非洲国家更具竞争力的劳动力优势的压力,如何使外贸更好发挥对经济增长的引擎作用,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进入9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新科技革命蓬勃发展,知识经济初显端倪,世界产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发达国家科技与产业飞速发展,据OECD统计,其主要成员国的知识经济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0%,高新技术产业在制造业的比重不断提高,目前已接近30%;出口商品结构逐步转到以高新技术产品为主的方向,OECD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工业制成品出口比重目前已接近40%;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发展迅速,到2002年OECD国家此类服务出口将占其服务出口总额的一半左右。根据世界银行《1998年世界发展指南》的资料,1996年的一些新兴市场高新技术产品占工业制成品出口达到相当高水平,新加坡为71%,马来西亚为67%,韩国为39%,墨西哥为32%,台湾省为50%。世界科技革命及全球产业结构的深刻变化,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市场科技与产业巨大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对我国的长期出口竞争力提出严峻挑战。 因此,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快我国出口产业的技术创新,全面增强国内出口企业的竞争优势,是我国外贸跨世纪发展的重大课题。 (二)启示与对策:走科技兴贸之路 我国要想由一个贸易大国成为一个贸易强国,充分发挥国际贸易对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实现出口的可持续增长,科技兴贸是必由之路。科技兴贸是产业科技化的必然结果,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导致产品质量提高和结构的优化,最终才能体现于出口商品质量提高和结构的优化。因此要想实现科技兴贸,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是一个关键。 高科技产业在我国尚属于幼稚产业,为扶持其发展,根据战略贸易理论,在贸易政策方面政府应给予适度保护。首先在关税方面:尽管随着“入世”的临近,我国关税税率在不断下降,但政府仍应以有效保护率理论为指导制定适宜的关税税率,设置合理的关税结构,对高科技幼稚产业维持适度的高关税。其次,灵活运用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政府采购等非关税手段。对政府采购、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实行招标制度,将招标的收入补贴给消费者,尤其是被保护行业的下游工业。最后,对高科技产业的保护要有合理的期限。当被保护企业具备了一定的国际竞争力,应该逐步降低关税和非关税的保护作用,更多的使用生产补贴,这不仅能引进竞争机制,提高效率,而且还能针对不同的产业灵活实施有差异的补贴率,更好发挥政策对产业的作用 。 此外,根据战略贸易理论,政府采取适度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促使企业具有规模经济,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并带来外部经济。但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规模普遍较小,市场集中度太低,企业在较高的生产成本上运行。据统计,我国计算机行业的“领头羊”联想集团1997年的销售额为151亿元人民币,仅及IBM公司的1/43。1994 年我国的电子通讯、电气机械、医药行业内的最大四家企业的市场集中度分别为11.3%,9.8%和11.0%,都处于完全竞争和垄断竞争市场结构的边缘, 无明显的规模经济。因此,政府还应采取其他措施提高产业的市场集中度,在产业内扶植起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比如:鼓励优势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跨地区跨所有制收购兼并弱势企业;除了创立“二级市场”为高科技重点企业提供资金融通外,还应对重点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进行财政补贴,给予税收优惠和信贷支持,为企业获得动态规模经济创造条件;同时由于行业保护抬高了产品价格,超额利润的形成必然诱使大量高成本企业的进入,为了保障重点企业拥有足够的市场份额,政府可以采取适当的进入管制,防止过度进入。 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和科技兴贸将是一个过程。为吸取韩国、马来西亚等国急于发展高科技产业而陷入困境的教训,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进口替代的同时仍应继续发挥我国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上的比较优势。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生产力发展很不平衡,在沿海地区工资快速增长的同时,我国许多内地城市工资水平仍旧很低,加上我国近乎无限弹性的劳动力供给,为我国继续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提供了可能。因此国家应出台政策引导加工贸易转向内地城市并为沿海地区的高科技产业发展提供物质基础。

贸易战论文范文第2篇

传统的贸易理论认为自由贸易,即不干预政策是最佳政策选择,但这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当这些条件不存在时,对贸易实施政策干预可能是最佳的选择。幼稚产业保护论、最优关税论、经济机制扭曲下的政策干预论及发展中国家进口替代与出口导向政策都是基于传统贸易理论基础上的贸易政策主张。当然,它们都有各自特定的适用范围。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政策主张都暗含传统贸易理论的两个基本假定: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及规模经济不变。

80年代初,赫尔普曼和克鲁格曼的集大成之作《市场结构和对外贸易》(Helpmanandkrugman,1985)标志着新贸易理论的形成。新贸易理论认为市场中不完全竞争是普遍现象,完全竞争才是特例;而且,产业领域存在规模经济递增。基于这种现实,新贸易理论对国际贸易的形成、格局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解释,并提出了新的贸易政策主张。现实经济中,由于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的存在,使一国经济运行并非处于最佳状态。适当的政策干预可改善经济运行。战略性贸易政策(Strat-egicPolicy)便是干预性政策之一,又称策略性贸易政策,主张对存在规模经济递增和垄断性的行业,在同国外厂商竞争时,采取关税或对本国厂商补贴等措施,使本国厂商企业获得“垄断租”(rent)。它之所以称作“战略性的”,是因为这种干预政策把市场竞争看作一场竞赛成博弈,双方的反应都具有“战略性”。另一方面,象通信产品、计算机、飞机制造等知识密集性的高技术产业,存在外部经济,若一国对其扶持,将有利于这些产业在国际上的竞争。这种国家干预性的政策也被认为具有“战略”意义,但这种干预政策基本上属于国内产业政策,在多大程度上与贸易政策相关,还存在很大争论(Alam,Asand,1995),故本文不加详述。要注意的是,战略性贸易政策主张的干预是以市场不完全竞争和产业规模经济递增为前提的条件的,不同于传统贸易理论的干预政策主张。

2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目的:争夺垄断租金

2.1理论分析

在一些产业里,只由几家大公司垄断和控制,它们获取的利润远高于存在充分竞争情况下的利润,即存在垄断租金。在一个开放的世界经济中,各国都竞相角逐垄断租金。假定目前该垄断租金由国外公司所有,那么,从理论上讲,本国政府可以采取战略性贸易政策,诸如征收关税,对本国企业进行补贴等,把垄断租金从国外企业转移到国内企业,从而使本国总福利水平改善(当补贴或关税额低于垄断租金时)。

最早提出这一观点的是BarbaraSpencer和JamesBrander(1981)。他们构建的模型表明,从国外厂商手中夺取垄断租金的最简单方式是,当国内厂商是垄断市场一个潜在的进入者时,对国外厂商征收关税。这与最佳关税论采取的措施结果相同。但二者在本质上有所区别:最佳关税论要求一国是“大国”,以便能影响贸易双方的贸易条件。而垄断租金转移没有这种限制,这就为小国对处于寡占结构下的国外供应厂商征收关税提供了理论依据。

当本国厂商与国外厂商在第三国进行双头垄断竞争时,对本国厂商给予补贴,也能达到转移垄断租金的目的。(RranderandSpebcer,1985)但其前提是国内企业得到政府补贴后,必须采取进攻性的策略,以扩大在第三国的市场份额。上述情况是假定本国和外国均只有一家企业的情况。Dixit(1984)进一步证实,当本国有多家企业,但数目不太多时,Brander和Spencer的结论仍能成立。不过,在双头垄断时,由政府给予补贴的方式,并非最佳选择。Bhgwati,Ramaswami和Srinivas-an(1969),及Bhagwati(1971)早就指出,在双头垄断竞争中,最佳政策应该是政府向本国厂商提供更多的市场信息。

另外,Spencer和Blander(1983)还说明了,若竞争对手不采取相同措施,那么只对本国厂商在研究开发阶段给予补贴,使本国厂商在技术上处于优势,从而使其在以后的市场竞争中以高质量、低成本占有较大市场份额,也能逐步将垄断租金转移到本国。

除上述方式外,战略性贸易理论认为,从长远看,保护幼稚产业也能转移垄断租金(Krugman,1984a)。其基本思想是:假定存在规模经济,全部产业都存在动态的外部经济,那么政府可以对其未达到规模经济的行业进行保护,直至该行业达到最佳规模,并与国外竞争对手竞争时拥有优势为止,同时,转向对下一个行业进行保护。这样,可使本国厂商拥有更大的市场份额,从而达到转移垄断租金的目的。在这里,国内必须有足够大的市场容量以便使被保护产业达到最佳规模。克鲁格曼的这一观点是在基于他的另一论文(Krugman,1984b)中形成的,该文论述了进口保护能促进出口,从而干预性贸易政策能行之有效。戈登(Gorden,1990)认为克鲁格曼(Krugman,1984a)的结论没有古诺寡头竞争假定也能成立。

2.2实证研究

克鲁格曼和鲍德温对战略性贸易政策进行了实证分析(Krugmana-ndBaldwin,1988)。他们发现,日本对半导体芯片的保护尽管扩大了其市场份额,但日本国内使用芯片的产业由于支付较高价格而受到损失。所以,从整体上看,日本经济的净福利并未得到改善。他们对战略性贸易政策分析结果为:虽然能通过转移垄断租金提高一国的福利水平,但其幅度并不太大。

对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证研究,以前主要集中在汽车、半导体及飞机制造领域。90年代以来,其它行业也受到了关注,有关的研究成果集中体现在《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证研究》一书中(KrugmanandSmith,1994)。该书收入了一系列的论文,其中比较共同的结论为:①一些国际性公司的行为确实带有战略性,至少,涉及国际贸易时,其行为受到市场结构的影响。②一般来说,单方面的关税或补贴确实使本国受益,但幅度有限。③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有效程度与各自模型的特殊限制条件相关。一旦改变其假定条件,其有效性便大打折扣,甚至结论完全相反。

3对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批评

战略性贸易政策都是在有损他国利益的基础上来改变本国的福利,因而被指责为掠夺性政策或以邻为壑战略;同时,它又不利于整个世界福利水平的改善,因而受到了许多尖锐的批评。对其批评主要来自两方面:实证的和规范的。

3.1实证的批评

Eaton和Grossman(EatonandGrossman,1986)指出,据战略贸易模型的古诺寡头竞争假定,每一厂商的最佳产出是假定对手的产量给定而推测出来的。但是,当对手采取的是贝尔兰特(Bertrand)战略,即以价格而非产出竞争时,得出的结论就成了出口税是最佳选择。这与战略贸易措施正好相反。这一批评,几乎动摇了战略贸易模型的基础。对此,Spencer(1986)作出了回应。他认为,寡头垄断厂商之间的竞争可以分为研究与开发、生产、销售三阶段。只有销售阶段是以价格竞争为主,前两阶段仍将以产量竞争为主,故古诺假定在前两阶段仍成立,可以用来达到转移垄断租金的目标。

国内厂商占有的市场份额扩大之后,能转移的垄断租是否相应增加,也是值得怀疑的(HerstrumanandMarkusen,1986)。因为,得到补贴的国内厂商,其效率原本就很低,进入市场之后,其平均成本曲线不是下降,反而会上升,从而会使向国内转移的垄断租金越来越少。此时,从国内厂商得到的回报远小于期望值,国内总福利水平就会低于不采取补贴时的情况。

Grossman(1986)认为,获得高利润率的厂商,都是产品研究和开发、市场调查等早期作了大量风险投资的企业,它们的失败率较高。平时所观察到的企业,仅仅是幸存的取得成功的企业,失败的高风险投资则没被估算在内,从而在总体上高估了这些厂商的行业总利润率。而政府给予补贴的又恰恰是这些存在风险的寡头垄断企业。因此,被转移垄断租没有考虑到行业总风险成本而被夸大了,政府补贴方式的效果也就不如原先估计的大。

当国内出口行业面临共同的外部环境,又具有相同生产能力时,对其中一两个行业进行补贴,会把国内资源从其它行转移到受补贴的行业,从而受补贴行业的扩大和出口增加是以其它行业规模缩小及出口减少为代价的,而且,这种情况下,代价往往要高于转移的垄断租,所以,自由贸易仍是最佳选择(DixitandGrossman,1986)。若各出口行业面临的条件不相同时,一国之福利确实有可能得到改善,这要取决于国内稀缺资源用于出口行业扩张后每一单位资源取得的额外垄断利润大小,而这又取决于国内外技术条件对比、国内外产品替代程度、出口市场需求弹性及寡头竞争性质等因素。这样,要选择一个目标行业对其进行补贴就需大量的信息,而这往往又是难以办到的。总之,若忽视了国内产业间要素转移及要素价格变化的影响,会使战略贸易政策模型的说明力大受影响。

3.2规范的批评

以邻为壑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常会遇到其它国家的报复而两败俱伤。Bhagwati(1989)认为,在知识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更易出现相互报复的现象。另外,作为小国,遭到报复的可能性也极大。这样,世界总福利水平也因之而下降。即使战略性贸易政策充分有效,它也是一方受损另一方得益的一种政策,世界总福利水平绝不会增加,而只是全球福利分配的再调整。这种把本来由市场力量决定的贸易福利分配格局代之以人为的手段加以干预,必然不及市场有效,从而,从长远看,会使世界总福利水平下降。

Bhagwati(1989)指出,政府干预的有效性也值得怀疑。政府作出的决策,有时并不符合改善大多数人福利的目标。少数人或特殊利益集团把持政策制定与执行的情况并不少见,其后果是少数人或特殊集团以牺牲大多数人的利益为代价而获得巨大的利益。所以,采取战略性贸易政策,也许总体上能改善一国的福利,但其分配可能极不公正。

另外,得到政府补贴的国内厂商往往会发现依赖补贴本身较参与同国外厂商的激烈竞争收益更大。于是,它们转而进行寻求补贴的活动,而不关注国家赋于它们的转移垄断租的职责。这是一种典型的DUP(D-irectlyUnproductiveProfit-seeking)活动,因为它占有了资源而毫无产出(Bhagwati1982)。

总之,大部分经济学家坚持认为战略性贸易政策要在特定限制条件下才有效,并不具有普遍性。而且,世界各国都从日益增长的世界贸易中获得了巨大利益这一不容置疑的事实也证明自由贸易依然具有较强的生命力(Bhagwati,1992;Baldwin,1992)。

4小结

以新贸易理论为基础的战略性贸易政策虽然受到了各方面的批评,但现实经济中毕竟存在着大量的垄断现象和规模经济递增,因而它有一定的用武之地。连克鲁格曼本人也宣称,他已从一个谨慎的不干预者,成为一个谨慎的干预主义者了(克鲁格曼,1992)。Bliss(1994)把战略贸易政策同关税同盟理论结合起来来说明贸易集团也可以象一个国家一样采取一些干预措施来改善集团内部各国的福利水平。这意味着,贸易集团之间极易爆发贸易战,而非贸易集团成员的国家则可能成为绝对受害者。

总之,迄今为止的研究表明,战略性贸易政策一方面适用的范围是有限的;另一方面,在其适用的范围内,其作用也不显著。更为重要的是,采取战略性贸易政策,无益于整个世界福利水平的提高。战略性贸易政策要想得到普遍的认同和支持,除非能找到一种使世界整个福利水平改善的方式,并在理论上加以证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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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Krugman.PR.andLasdairSmithA.(ed.),EmpiricalStudiesofStrategicTradePolicy,(Chicago: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94

贸易战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从中国贸易模式转变的历史过程入手,通过阐述东南亚国家贸易战略所取得的成就和美日贸易的现状,说明了中国对外贸易只可能走经由出口导向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从而渐次过渡到依靠规模经济、一体化和行业内贸易的发展模式。还对当前西欧经济现状的认识误区进行了驳斥,肯定了西欧的贸易模式不仅是正确的,而且是中国贸易战略模式转变的最终目标。 论文关键词:贸易模式;出口导向战略;行业内贸易;规模经济 一体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在经济全球化的宏观背景下国际贸易的现状大致是,西方发达国家全面进入垄断期,国际市场实际上成为资本无限追逐利润的场所,战后相当长时期内,广大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和地区一直是发达国际原料供应基地和产品销售市场,基本上是依靠自身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的相对优势来和发达国家进行贸易,那些资源和劳动力,加上技术各方面的绝对量都比较贫瘠的国家,在贸易的过程中,就出现了总体收入方面的显著弱势,并导致了巨额外债的产生。最终反应到国内是分配的不公平。中国一直是劳动力和土地等资源相对密集的国家,随着市场和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开放,这种现象还会在中国存在一段时间。中国建国以来的发展历史按照对外贸易开放程度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夕,国际贸易总量很少,劳动力和资本基本不流动,也没有将自身的比较优势发挥到世界贸易的过程中;第二阶段是改革开放初期到1992年建立全面市场经济体系的开端,这一时期中国逐步开始将自身的这一比较优势发挥出来;第三阶段是1992年到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前的一段时间,是中国劳动力开始大规模流动,国际资金和技术开始全方位进军中国市场的肇始,“中国制造”在国外也如雨后春笋般急剧涌现出来,并表现出了这些商品共同的价位低、附加值低等特点;第四阶段是2001年中国加入WTO至今,中国的市场进一步深入开放,进一步对国际资金放松了限制,对内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扩大土地使用面积和使用效率,对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进一步放宽,以及海外投资的持续增加。这些说明中国融入世界经济的同时,一步步将自身的比较优势展现出来。 但中国在发挥比较优势和收入总量上升的同时,也付出了分配不均的代价。这种分配不均体现在行业之间、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主要是从事高技术、重化工行业与农业、手工劳动收入分配的巨大差异,沿海朝阳产业部门与内地夕阳产业部门收入分配的巨大差异,以及同一企业内部不同工种之间收入分配的差异。中国采取出口导向型贸易战略的目的不仅仅是获取比较优势利益,而是以外资和高技术(包括引进技术和自主创新)为先导,逐步从产业链的低端迈入高端,从而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设计,实现科技成果到生产力的快速有效转化。历史上东南亚国家大多采用出口导向型战略,最早开始这一贸易战略的是日本,经过战后数十年,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发展,逐步实现了产业结构的梯度转移,经济增长开始出现低投入、高收益、规模化的趋势,人均收入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韩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和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转变贸易模式,加入了快速增长的行列,在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迅速的增长又一次发生在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等国,这些国家统称为HPAEVs,除了中国而外,HPAEVs都曾在不同时间爆发过经济危机,如日本在1989年的泡沫经济崩溃,其源于日元的被严重高估,国内房贷和股市的虚高和国际游资的突然撤离;墨西哥虽然不是亚洲国家,但发展模式基本遵循东亚模式,并在1995年遭受了同样的经济危机;最大的一波来自1997年波及到几乎整个东南亚的经济危机,导致了新马泰等国和东亚新兴经济体经济一夜之间倒退十年。中国之所以受东南亚金融风波的冲击较小,主要原因在于中国的金融开放度不大,生产要素的流动也还很小,而不是因为中国金融管制体系和预警机制的完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还不是完全的市场经济国家。尽管从1992年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确立以来,中国一直奉行出口导向型贸易发展战略,但正如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所说“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几乎已转移一空,高投资率开始出现回报递减的趋势。”尤其是“这个国家同时存在着一些潜在的严重问题。颇为引人注目的是大型国有企业的低效率和大量政府官员的贪污腐败。”这是一方面的因素,还有其他因素共同促成了中国市场经济的不完全。需要提及的是,东南亚国家之所以经历这些危机,其原因固然在于金融层面的过度开放与国内 金融监管的步伐错位,以及对新的金融衍生工具的利用不科学等原因,造成国内投机行为猖獗,资产泡沫形成,使得国际游资有机可乘,但这是所有后起的工业国家在转变贸易战略的历程中所必须忍受的痛苦,这些危机过后,东南亚国家经济依然保持了强势增长的势头。有数据显示,泰国的GDP增长率从2002年开始一直在5%以上,泰国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局(NationalEconomicandSocialDevelopmentBoard)统计数据表明2003年增长率为6.9%,2011年为6.2%,2005年为6.5%。而泰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总量也获得了稳步提升。泰国是东南亚金融危机中遭受损失最大的国家,这个例子很具有说服力,由此可以想见其他的HPAEVs国家从金融危机中恢复的程度。东南亚诸国在危机中其国内经济实力可以倒退十年,但恢复起来却无需十年的时间,这进一步说明了出口导向贸易战略的正确性和优越性。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尤其是背靠中国大陆的我国香港和台湾,大部已走出经济危机的阴影,且在危机的处理和经济恢复过程中广泛积累经验,从而成为新一轮世界经济增长的动力。 按照国际贸易的相关理论,当两个国家资源禀赋和生产的机会成本方面存在差异时,有可能双方从国际贸易中获利,但是还有一种贸易发生的可能性,就是双方的生产规模大到边际收益递增的程度,也就是产生了规模报酬递增,伴随而来的是边际成本递减,也可以从国际贸易中获得各自的收益。东亚国家的先驱日本已经完成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实现了国内各种产业的规模化生产和经营,日本目前在全球最大的贸易伙伴已经变成了中国,美国退居第二位,但是和两国的贸易模式却有显著区别。在国际贸易理论中,当两国都在某一行业(比如制造业)上实现了规模报酬递增的目标后,通过水平一体化结合成一个超大型行业,这个行业通过生产略有差异的产品,实现了行业内贸易,这是美国和日本的主要贸易模式。而中国和日本则主要通过行业间贸易。除了制造业以外,美日两国农产品贸易也建立在规模报酬递增和一体化的基础上。在2007年温家宝总理访日时,首次提到“中日贸易结构从垂直分工向水平分工转移”(中日贸易摘要),但只限于那些吸收日资较多和时间较长的企业和地域。固然日美两国间相似的资本-劳动比例决定了两国将更依赖于行业内贸易,但这是日本产业结构升级和梯度转移的必然结果,它使得日美两国的收入分配趋于统一,一体化进程也大大加快,为实现自由贸易协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相较而言,中日两国离自由贸易还相当遥远。行业内贸易的现状是:“大约1/4的世界贸易由产业内部的双向贸易构成。在发达国家的制造品贸易中,行业内贸易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而这些贸易占据了世界贸易的大部分”。通俗地说,通过国际贸易创建一个一体化市场,而不是各国内生产好了再拿来卖。但各国生产的又有细微差别,这便是行业内贸易。生产的规模化,行业内贸易不仅带来了较大市场中更多的厂商,且每个厂商都有更大的销售量;另外,消费者也可以以比较低的价格获得更丰富的商品。在图1中,CC曲线为厂商的成本线,其定义由等式:AC=F/Q+C=n•F/S+C给出,F为固定成本,Q为产量,c为每单位产量的平均成本,n为厂商数量。考察这个等式,我们会发现,对于给定的厂商数n,随着销售量S的上升,平均成本会下降。原因在于,当厂商数不变而市场发展时,各厂商的销售量会上升,而平均成本下降。因此,若我们比较大、小两个市场,就不难看出较大市场的CC曲线位于较小市场CC曲线的下方。而图中的PP曲线表明厂商定价与厂商数的关系,其定义由等式:p=C+1/(b•n)给出。这个图粗略的反映了市场规模的扩张所造成的长期均衡状况,最初,均衡点在1,价格是p1,厂商数为n。当以行业销售量衡量的市场规模扩大后,CC曲线由CC1下降到CC2,而PP曲线没有变化,新的均衡点为点2,厂商数由n1变为n2,相反,价格从p1降到p2。很明显,消费者宁愿处在大市场的一个小部分,而非一个小市场。在点2,消费者能以比在点1更低的价格获取种类更加丰富的商品。 除了日本以外,其他HPAEVs国家也正在朝这个目标迈进。而是否能够发挥好出口导向贸易战略的优势是能否顺利过渡到这一贸易模式领域的关键。中国若一再重蹈覆辙,其后果总体上比东南亚金融危机给这些国家带来的损失大得多。 美日间的行业内贸易模式形成的比较晚,实际上这种模式在西欧国家早已成熟并成功运行了很多年。1954年成立的欧洲5国建立的煤钢共同体将煤和钢铁工业的生产纳 入一体化的范围,是西欧自二战后首次建立工业共同体,这个协议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将欧洲两个宿敌德、法两国间的军火主要物资统一起来,起到遏制战争再次爆发的作用,这恰好更有力地推动了行业内贸易的形成。到20世纪90 年代,欧盟25个成员国基本上实现了各个行业的一体化生产经营,尤其是高科技和重工业领域。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总部在法国,而分部遍及西欧各国的空中客车公司,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内最早从事数字通信技术研究的骨干之一邬贺铨在他的文章《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中国“五化”之路》中列举到空客340的例子,该机型“机头黄色的部分在法国生产,蓝色的部分在德国生产,机翼红色的部分在英国生产,绿色部分是西班牙生产的,还有比利时生产的,五万多员工分布在16个工作城市”。这些零件在一个公司内部的国际贸易,同时也是行业内贸易实现了边际成本递减和规模报酬递增,使西欧各国都获得了超额利润。西欧发达国家如今的经济实力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较早地实行了这种贸易战略,这也与传统意义上西欧国家的资本-劳动比例和机会成本就比较相似有关。笔者这里提出西欧国家这个例子,是为了更好地说明这种贸易模式对中国的启示。最近一段时间盛行这样一种想法,即认为西欧国家的高福利水平固然是建立在资本原始积累已经完成的基础上,但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了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这是一种变相的掠夺,将自身高福利建立在中国等国的低工资和低福利基础上。如果是这样,首先得益的是西欧国家的老百姓,而大量“中国制造”的廉价商品涌入西欧市场,使得西欧国家自身的民族工业在冲击下受到一定损失后又享受到国家的优厚补贴。这个论调的结论很关键,就是说倘若中国最终到达了产业链条的顶点,会使得西欧国家遭受重大损失,人民必须老老实实地从事繁重的劳动,也就是说,中国产业结构升级完成的那一天,便是西欧国家社会福利将要大打折扣的肇始。然而,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误解。当然,依靠石油立国的富国,如沙特、卡塔尔、阿联酋等则另当别论,它们的发展轨迹、产业结构现状以及劳资比例都是不能以常规来判断分析的,很难说一旦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枯竭会不会出现经济的硬着陆。而西欧国家不同,大多数西欧国家走完了产业结构梯度转移的整个过程,实现了依赖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而不是靠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的规模经济,技术和管理模式的自主研发能力很高,西方发达国家间技术转让门槛也很低,这是规模经济的必然结果,同时反过来又推动了生产的规模化和一体化进程。因此,西方国家产生高福利,高失业保障水平,对教育、卫生和各项公共事业基本免费等现象,并不是因为对发展中国家的掠夺和不等价交换,因此也不会实现经济硬着陆,其结果是在现有基础上实现更多产业的规模生产,规模逐渐扩大,并用这种贸易模式逐渐替代传统贸易模式。当然,这种发展方式是一种理想状态,某些产业从比较优势贸易转变至规模经济贸易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短期利益分配不均。举英法两国的玉米简单说明之,在短期,由于一体化后玉米共同价格比此前两国的各自定价都要低,这时原来在生产玉米这类农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的法国农场主就会相应承担一部分损失,但这只是暂时的损失,从长远看,法国农场主会因为生产的规模化,边际成本的递减等最终超过一体化之前的总利润额。而在这个过程中,英法两国消费者可以消费到数量更为庞大,且种类也更为丰富的廉价玉米。 综上所述,中国的贸易战略也必然走传统贸易模式或主要是行业间贸易的模式向行业内贸易及一体化过渡的道路。由于历史、文化和经济现状等原因,中国很多传统优势产业很难与周边国家达成一体化框架协议。中国加入WTO是一个促进贸易模式转变的一个很好的契机,但由于部分行业贸易模式转变的短期阵痛很可能触发中国经济增长和金融业方面长期隐藏的问题,导致社会出现不稳定因素,因此一定要因势利导,强化国家的资金支持和优惠政策,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强资金监管力度,拓宽资金流通渠道,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逐步降低直至取消贸易壁垒。另外比较重要的就是要引进技术和自主创新并举,利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促进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提高先进技术和管理在所有产业中的比重

贸易战论文范文第4篇

国家战略贸易政策实质是将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竞争主体和利益主体由企业扩展到国家,将企业竞争力提升到国家竞争力,将企业竞争策略上升到国家经济政策,借助政府的力量和国家公共财力来应对国际化经营中的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效应。根据Brander&Spencer的战略性出口贸易政策,这种“增进本国福利”的主要来源是它把寡头行业利润从外国企业转移到本国企业,即贸易政策的利润转移效应(Profit-ShiftingEffects)。

目前,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在借鉴和运用战略贸易政策。笔者认为,发展中国家在对战略贸易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上存在误区,因为经济发展水平和原发性自主创新能力决定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战略贸易政策形成的基础和定位的基点是在高新技术产业具有强大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发达国家,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上存在很大差距,合作创新和模仿创新是发展中国家科技进步的主要方式。因此,发达国家的战略贸易政策对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并不适用。以下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应采取的战略贸易政策进行研究和对比分析。

一、国家战略贸易政策的导向

发达国家的战略贸易政策导向是:通过国家支持和政府介入,综合运用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帮助企业率先进入和开发新产业,构筑先发优势和规模经济,通过成本领先优势抢占市场份额,扼杀潜在的和成长中的竞争对手,形成国家资助下的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优势,借助国家竞争力确立本国大企业在新兴产业开发方面的国际领先和主导地位,抢占世界高科技领域的制高点。例如,美国自90年代初就开始制定和推出“国家出口发展战略”,其内容包括财政和金融措施、产业部门支持、特定市场准入、技术性支持等各个方面,而确定为优先支持的领域均为美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其目的正如美国贸易代表佐立克所说:“是保持美国在世界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领导地位”。

发展中国家应采取的战略贸易政策导向是: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和发达国家在高新技术产业实施“空心化”战略(研发机构在本国,生产向海外劳动力价廉的地区转移)带来的有利发展机遇,通过政府介入和国家财政支持,形成最有利于国际加工业集聚和发展的战略“凹地”,吸引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等各种生产要素流入“凹地”,融入高新技术产业链中劳动密集度相对较高的环节,通过国际化生产的外溢效应,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分享当代科技创新的成果和扩散效应。

这种政策目标的确定是因为发展中国家在新产业开发和技术创新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处于“不对称竞争”的地位:由于缺乏高新技术领域的国际竞争力,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很少,产业发展主要沿袭产业技术梯度转移的模式,技术发展也是以跟踪、引进、模仿为主,无论在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还是在新产业开发研究领域都滞后于发达国家十几年到几十年,本国独立完整的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体系尚未形成。在这种非对称竞争的情况下,即使发展中国家仿效发达国家资助本国企业进行R&D投资,也很难从创新能力和新产业开发能力上击败发达国家的竞争对手。因此,只能将战略贸易政策的目标定位由“竞争”转向“合作”,借助跨国公司的力量,进入全球配套市场,在较短的时间内,缩小在高新技术领域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以往的国际经验证明:大量引进国际资本是发展中国家实现产业技术升级最迅速、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以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情况为例实证分析:据外经贸部统计,2000年我国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出口298.2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8.9%,占全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由上年的76%攀升到80.51%.这说明我国在高新技术领域的自主开发能力相当薄弱,外商投资企业是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主要力量,而且从其增长轨迹看,90年代以来,一直保持高于全国外贸出口平均增幅的发展态势。2001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464.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4%,高于全国平均出口增幅18.6个百分点,在全国新增出口总量中,高新技术产品占55.5%.如果离开“外资”,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不足现有规模的1/5而技术贸易逆差将高达500亿美元。从企业的创新能力来看,据外经贸部调查统计,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的专利数占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申请数的2/3以上。再从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构成分析,2001年,计算机和电子、通信技术类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约占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90%,而这类产品绝大部分是由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由此可见,我国的战略贸易政策导向(尤其在高新技术产品贸易领域)只能是“合作”。经济的“融合度”决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度”,只有不断提升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度”才能逐步缩小与世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

二、战略贸易政策的实施

从发达国家情况分析,在生产力诸要素构成中,资本要素相对充裕,因此发达国家资本的边际生产力低于发展中国家资本的边际生产力。在资本可以自由流动的情况下,发达国家存在输出资本,使资本的边际生产力趋向均等化的倾向。根据联合国贸发组织的估计,2000年发展中国家接受外国直接投资金额高达2400亿美元,2001年,受世界经济增长放缓和“9.11”事件对投资者信心打击的影响,降至2250亿美元,但仍占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总额的25%.例如,美国的国家贸易政策中非常注重“全球资源的置换效应”,即用美国的投资、知识产权、技术装备与世界其他地区的生产要素进行置换和组合,以实现美国经济从“后工业化经济”向“智能和创造型”经济演进。这种以全球资源置换为内核的对外投资方式绩效十分显著,1998年,美国海外分支机构的销售额高达2.4万亿美元,是美国同期外贸出口的25倍。

发展中国家战略贸易政策实施的关键是通过国家财力和政府的经贸政策,改善本国的投资软硬环境,营造一个有利于国际生产要素流人的战略“凹地”,吸引发达国家处于成熟期的加工业或高新技术产业链中劳动密集度相对较高的“环节”,形成国际化生产加工基地。并通过不断改善加工贸易条件,拓展加工贸易业务,最终成为跨国公司国际化生产体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加工链”。据《商业周刊》最近统计,全球5.3万家跨国公司内部和相互贸易占世界贸易总额的60%以上。因此,融入跨国公司的国际生产体系,大力发展产业内加工贸易应成为我国对外贸易今后发展的基本取向。从我国的经济增长和对外贸易方式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保持着年均8%的增长速度,已连续9年成为世界上吸收国际直接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平均每年都有400亿美元以上的国际资金流入。作为“世界工厂”,加工贸易逐步成长为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方式。2001年,我国加工贸易出口1474.5亿美元,占外贸出口总额的55.4%,加工贸易进口939.8亿美元,占外贸进口总额的38.6%,其中高新技术产品的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装配贸易约占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90%.这表明我国出口产品的生产方式仍以加工装配为主,对外贸易规模的扩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参与国际分工合作的程度和自身的加工水平,加工贸易是现阶段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主要方式。我国沿海地区制造业发达、人才集中、劳动力素质较高、技资环境较好,如何构建和形成这样一个战略“凹地”,主动吸纳国际生产要素的流入,应成为我国制定和实施战略贸易政策的切入点。

发展中国家战略贸易政策实施的首要前提是如何构建对国际加工业最具吸引力的战略“凹地”,而战略“凹地”的构成要素取决于外国公司选择海外投资的标准和主要促成因素,以及各国在吸引国际投资方面的相对优势。从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近年来经济政策的导向看,各国日益意识到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对发展本国经济的重要性,在吸引外资的政策取向上更加趋向促进投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放宽对投资领域的限制以及放松外汇管制,各国都在致力于为投资者创造更加有利、更具吸引力的政策环境。因此,作为国际化的加工贸易战略“凹地”一定要具备国际大环境中的政策优势和环境优势,要为吸引国际直接投资创造优越的政策条件和投资环境。各国的实践表明,只有当一个国家致力于不断改善基础设施、教育体系,提供透明的、可预见性的政策、法律环境,并且中央政府与地方当局之间能够政令畅通、协调一致、高效运作,才能对国际投资形成强大的集聚效应。

三、对策措施

外商选择来华投资的最主要决定因素首先是成本,其次是市场,第三是环境。以下就这三个核心因素以及我国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应采取的对策措施进行分析和探讨。

1.成本因素

在产品成本构成要素中,我国最具竞争力(也是外商最看中)的是劳动力成本。劳动力竞争优势包括三层含义:

一是,在可用性基础上的劳动力资源充裕和价格低廉,即较容易雇佣到大批熟练的产业工人;

二是,具备一大批比较优秀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其薪水与国际同类人员相比又非常低;

三是,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劳动力的可塑性很强,表现在文化基础知识较好,渴望学习、刻苦钻研,而且吃苦耐劳、便于管理。

但另一方面,我国劳动力资源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而在未来的国际贸易中,人力资源要素将逐步取代自然资源要素的主导地位,成为构成贸易条件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我国的人力资源优势绝不能仅仅建立在价廉的基础上,因为劳动力的绝对成本优势终将随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步丧失,而劳动力的相对成本优势(劳动力创造的价值与其成本的比较)是我国可以长期依托的支点。我国应加快普及高等教育的步伐,加大教育投资的力度,为现代加工贸易的运作提供厚实的智力支撑,主动迎合国际跨国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行的人才本土化战略。同时要加强人力资源的国际合作,通过国外高技术劳务的引进,与国内低成本的劳动力相结合,形成人力资源方面的组合效应和互补优势。

2.市场因素

市场是构成外商来华投资的第二大要素。目前,外商最大的不满在于市场体系的发育程度不完善:

一是,在某些市场的准入方面存在明显的经济成分歧视,限制和排斥外资企业,即使对外商部分开放的领域,还存在地域、企业数量和股权比例等方面的限制;

二是,市场约束机制不完善,外商普遍感到中国法律的聚焦点是大公司、大企业,而对小企业缺乏约束力。如对小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盗用国际名牌商标、偷税漏税等行为很少有人问津,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公平的地位;

三是,市场供给体系不完善,外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进口受高关税的约束,影响了产品成本和在世界市场的竞争力;

四是,资本市场的发育很不成熟。风险投资的发展依赖于证券市场的发展,高科技与风险投资是一对“孪生子”,缺少风险投资的孵化,高科技产业就很难成长和扩张。从我国情况看,由于受各项政策法规的限制,一方面我国风险投资尚未完全对外资开放,尤其是国内二板市场尚末启动,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国内上市很困难,运用证券市场资本运作实现高科技企业战略扩张的策略难以实施,再加上风险投资成功后的退出机制很不流畅等因素的影响,严重制约了国际风险资本的进入;另一方面,国内私人资本市场一直处于“地下运作”。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调查报告显示,仅北京、上海、深圳三市就有3600多家公司从事私人资金运作,这类公司控制的资金高达7000多亿元,其主要功能是从事股票市场的投机。如何清除金融限制方面的政策法规障碍,使庞大的私人资本合法地“浮出水面”,同时,加快出台和完善风险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运作的法律法规,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风险投资管理体系,加快二板市场的出台,吸引国外风险资本,清除影响风险投资进入和退出的体制障碍,引导国际资本投向我国高科技产业,对培育资本市场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将会产生巨大影响。

3.环境因素

在投资硬环境方面,外商认为我国东部地区在硬件设施(运输、通讯、电力等)方面已有重大改善,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工业整体配套能力很差,上下游产业和相关产业的配套能力均很弱,缺乏支撑现代加工业发展的完善的工业整体环境,即使沿海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跨国公司在当地的平均采购水平仅20%左右。从目前吸引外资的新动态分析,外商在投资地区的选择上越来越注重产品价值链的衔接和增值,即投资区的整体工业配套水平,包括加工配套、人力资源配套,以及同行企业和相关企业的集聚效应,在我国沿海部分工业整体配套水平较高的地区已出现大规模的区域性外资集聚现象。例如,紧邻上海的苏州市吸引外资约占江苏全省利用外资总量的一半。

因此,在改善投资硬环境方面不仅要具有能承载现代化加工业的一流的基础设施,还要具备高速便捷、立体化的大交通网络,覆盖面广的数字化、宽带化、智能化的信息高速传输平台。在国家建设资金短缺的情况下,更应加大基础设施领域与国际跨国公司的战略性合作,扩大BOT、项目融资、基础设施经营权转让等方式的利用外资,加快出台相应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同时,要注重不断提高加工水平,增强配套能力,支持国内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配套产业,在较小的协作半径内形成很强的产品乃至产业配套功能。此外,要创建高品位的文化生活环境,注重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在吸引外资过程中许多地方重视生产环境建设,忽视生活环境建设,这是东西方文化差异的一个表现:东方人强调“艰苦创业”,而西方人非常注重生活环境和质量。例如,在长江三角洲利用外资较多的地方,经常会出现外企白领阶层“江浙上班,回沪住宿”这种东方人很难理解的现象。因此,在构建国际化加工贸易战略“凹地”过程中要注重生活和生态环境建设,如休闲娱乐设施的建设,国际学校和国际医院的建设,注重防治污染,加强水资源、山体资源的保护,扩大绿化覆盖面,提高生活环境的质量和品位。

国际投资对软环境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一国有稳定的政治、发达的经济发展水平(或快速、持续的经济增长条件)、完善的法律体系以及没有地理文化上的进入障碍。外商对中国的投资软环境总体评价较好,认为我国在投资软环境方面的国际竞争优势主要表现在经济高增长、低通货膨胀、人民币币值稳定;优惠的税收政策(所得税减免、进口技术设备减免税、境内技术转让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等等);投资成本低,特别是土地使用费低和建设费用低;当地政府的大力扶持,以及政治经济环境的相对稳定。在投资软环境方面外商反映的突出问题:一是,法制不健全,经济纠纷的执法难度很大;二是,经济贸易政策方面存在随意性、复杂性,尤其是不可预见性,使外商很难了解和把握;三是,我国税收政策与国际不接轨,仍存在较大差异和一些不合理因素。如我国企业所得税率和个人所得税率与国际相比都很高,出口退税不到位,依然采用国际上仅少数落后国家采用的生产型增值税(购进的固定资产不能抵扣税,制约投资),以及在税收政策上重税率、轻税基等等;四是,政府部门办事程序复杂,环节多、效率低。

在改善投资软环境方面,要注意创造以下条件:

1.具备完善的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框架和经济贸易管理体制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外贸管理体制变化的最主要特征是从政策性管理转向法律框架下的规范化和可预见性管理。加入世贸组织就要求政府在管理经济贸易的法律制度方面符合WTO的各项规则,从自主制定各项规则向逐步采取世贸规则转变,使涉外经济贸易政策和法规简洁、统一、连贯和透明。只有在稳定的、与国际一致的法律框架下才有可能吸引国际跨国公司的中长期战略性投资。

在经济和贸易管理体制上与国际接轨,一是,要更新行政管理的观念和方式,逐步转向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二是,调整行政管理的职能,减少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上下之间的职能重叠,压缩政府对经济领域的管理面和干预面;三是,调整和压缩行政管理权限,减化繁琐的管理程序和制约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各类审批手续,积极推进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

2.建立国际化的高速物流通道

国际加工贸易区的三个基本要广素是加工水平、通关速度和货物集散能力。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跨国公司越来越注重选择全球最有利的地区进行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和产品销售。随着加工贸易供应链的拉长,对货物在国际间穿梭的时间限制将更趋严格,以适应制造业向零库存生产演进。只有具备高速、便捷、流畅的物流通道和覆盖面广的供应链体系,才能为构筑国际化的生产加工基地创造基本条件。因此,要大力发展与大交通、大流通、电子商务有效结合的现代物流业和开放型的物流网络体系,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物流企业,建设以港口为依托的现代化、智能化的物流基地,开发BtoB(企业到企业)和BtoC(企业到消费者)的第三方物流,以集装箱等“组合包装”、“门到门”的多式联运,以及以EDI为先导的现代交易方式。海关、商检、外管、税务、银行等单位要简化办事程序,加强彼此间的协作、协调和配合,构筑现代化的物流交易平台。

贸易战论文范文第5篇

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建立在现代农业资源、生产、贸易、环境和人类消费需求变化以及上述各方面间和谐统一基础之上的现代农业生产贸易方式,是现代农业可持续生产、经营和贸易活动过程的总和。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农业增长国际化的前提和基础,是现代农业经贸史发展进步的必然结果和最终选择,是农业贸易与环境和谐统一的客观需要,也是发展农村区域特色经济的必然要求。

加速区域经济发展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趋势的必然选择。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趋势。生产要素的不完全流动性、生产要素的地域间不均衡性和产品与服务不完全流动性决定任何一个地区、任何时候都具有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利用地区资源优势,集中和发展规模经济,减少产品与服务的转移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产品国际间贸易的必要性。经济全球化加快了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和循环,为稀缺的资本、技术等要素的置换与整合创造条件。区域经济集团化使区域经济集团组织在自由贸易、关税、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完全的政治经济一体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使区域同盟成员之间的资源配置优化,经济上互补、互利、互惠,共同促进经济增长,达到互惠互利的效果。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基础落后,地区发展不平衡,区域农业经济发展初期不具备推动所有农业产业和所有地区经济均衡发展的资本、技术和其他资源,政府对农业各地区、各部门或各产业进行广泛的、大规模投资是不现实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很难做到地区均衡发展,因此,区域农业经济非均衡发展也就成为客观现实。区域农业经济非均衡发展过程实质上就是要因地制宜地加速发展地区绿色农业经济,促进农产品绿色生产和贸易。

农产品绿色贸易不仅是当前和今后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也是当前和今后农业发展的主流方向。当今,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贸易及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必须通过制度创新和战略制定来推进农产品绿色贸易和区域经济的加速发展。

二、农产品绿色贸易与区域经济发展间的关系

(一)实施农产品绿色贸易发展战略的重要性

农产品绿色贸易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战略的理性选择。农业经济发展史实质上是农产品贸易战略变化的历史。从国际农产品贸易发展的阶段看,国际农产品贸易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依附阶段、自主阶段和战略阶段等三个不同的贸易发展阶段。随着社会工业化的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小,农业问题已不再是农业本身的问题,而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基础。发达国家基本上都把农产品贸易发展看作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从社会经贸发展史看,贸易与环境和谐统一是现代社会经贸史发展进步的必然结果和最终选择;从国际农产品贸易协议谈判看,国际贸易协议谈判中,农产品贸易谈判历来成为国际贸易谈判的焦点问题;从当今国际农产品贸易发展趋势看,近年来由于国际农产品绿色贸易的兴起和绿色贸易壁垒的抬头,使我国农产品贸易受到严重挫折。以福建农产品贸易为例,受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2001年全省农产品出口贸易额下滑到156376万美元,比2000年的170041万美元下降了8个百分点。因此,农产品绿色贸易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的战略问题。

(二)绿色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贸易和区域农业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

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是制约我国农产品贸易和区域农业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我国国内农产品自身品质、质量与安全性等方面的问题也是另一个重要原因。

影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体系不健全是主要原因。表现在:第一,农产品产前、产中的安全卫生与过量用药的污染问题。化肥、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过度使用严重影响农产品品质、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农药残留、重金属残留、有害微生物等严重影响茶叶、蔬菜、水产品等大宗农产品出口贸易。第二,农产品无公害生产技术水平不高问题。一是环保安全型生产资料少。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中,造成产品污染严重的常规肥料、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市场份额占到95%以上,用于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资料不足5%。二是缺乏相对完整、配套、可操作的农产品安全生产过程控制技术体系、标准和具体措施。一些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基地、有机食品基地,由于缺少无公害型的农用生产资料作为技术保障支撑,产品质量名不符实。三是产品检测技术与手段落后。农产品质量控制手段相对薄弱,已有的检测技术和各种设备重点是针对产后商品的安全性检测,普遍忽视了产前、产中生产过程控制的质量检测。第三,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与发达国家差距问题。我国现行制定的有关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等项目少,标准也相对低,与发达国家差距甚大。长期以来,我国技术标准体系落后,技术标准水平低(现有国家标准中,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采标率为43%),技术标准更新慢(现有国家标准中有一半应废止和急需修改),尚未形成有效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等,严重影响农产品出口质量和产品竞争力。第四,农产品产后加工、储藏保鲜技术落后,产品流通、市场管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主要表现在,品种较单一,成熟期过分集中。初级产品直接上市多,产品出口主要以初级产品形式为主;产业化程度不高、产品营销方式落后,如,大多数果农还停留在果熟才找出路的无序竞争阶段;储藏、冷冻、保鲜技术不过关,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保鲜剂应用影响品质;流通运输条件差,产品长途运输影响质量,产地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建设落后;农产品地区市场结构雷同、产品缺乏特色;农产品出口地区过于集中等。

(三)农产品绿色贸易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1.农产品绿色贸易是现代区域农业经济增长的前提和动力源泉农产品绿色贸易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有着积极和深远的影响。表现在:第一,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区域农业经济增长的前提和动力源泉。发展绿色农业经济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是现代农业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也是绿色经济社会的重要特征。第二,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克服传统农业增长方式危险性的重要途径。传统以粮食为主的自给农业,是一种土地密集型产业,并以资源消耗的增加为农业增长的基础。随着土地及其它资源稀缺性的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机会成本不断增加,农业产业比较利益不断降低,使传统农业增长方式最终难以为继。第三,农产品绿色贸易是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的有效措施。发达国家依靠技术优势制定了一系列严格标准,限制国外农产品流进本国,只有大力发展农产品绿色生产,发展区域特色农业经济,才能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有效打破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第四,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实现区域经济由梯度发展战略到平衡发展战略转移的必要途径。受边际投资回报率递减规律的影响,随着发达地区某一阶段农业外向型绿色经济的边际投资回报率递减和不发达地区农业边际投资回报率的递增,发达地区农业投资增加最终会过渡或转移到不发达地区,实现农业由梯度发展战略到平衡发展战略的转移。

2.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农业增长国际化的重要前提首先,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有利于改善农业的贸易环境,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使农业的贸易免受其他国家在非关税壁垒方面的种种歧视及农产品进出口带来的压力,降低农产品贸易的谈判成本和交易成本,赢得更多的国际市场;有利于推动农业的对外开放,为国外投资者创造更为宽松、透明、稳定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参与国际竞争;有利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使农业贸易获得主动权,维护农业及农民的利益。其次,农产品绿色贸易有利于区域农业充分利用国际和国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农产品贸易可以从世界范围解决农产品供求平衡问题和有效配置稀缺农业资源问题,有利于促进各国资本、技术、人力等生产要素自由流通,为农业增长国际化提供了从世界范围寻求要素资源与产品市场的空间和机会;有利于使农业增长从国际国内分工和产业转移中获得结构调整、外向发展的机遇,实现供给创新,创造新的需求,开拓新的市场;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根据当地自然资源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产业和产品布局调整,压缩、淘汰那些落后的过剩生产能力,解决适地适种或适养问题,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的产业素质和经济效益,发挥比较优势,增强国际竞争力。

3.农产品绿色贸易是适应WTO及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发展的客观需要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趋势,经济全球化加快了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和循环,为我国相对富余的劳动力要素与稀缺的资本、技术等要素的置换与整合创造条件。在世界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同时,区域经济集团化趋势也在迅速发展。区域经济集团化使区域经济集团组织在自由贸易、关税、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完全的政治经济一体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它通过区域集团组织的协议、条约等形式在资本、技术、商品、信息等领域进行合作,实现区域同盟成员之间的资源优化配置,经济上互补、互利、互惠,共同促进经济增长,达到互惠互利的效果。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是适应WTO及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发展的客观需要。

4.农产品绿色贸易有利于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提高区域农业生产水平从农业国际间技术和产品的交流角度看,农产品贸易是获得农业技术外部经济和资本外部经济的基本前提条件。国际贸易理论认为,一国或地区在经济成长过程中,其相对优势会由劳动密集向资本和技术密集的产品转移。农产品绿色贸易,通过国际间产品、技术的贸易和交流,可以有效促进农产品生产水平和技术的提高和进步,克服国际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可以有效促进农业技术引进、创新和交流,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提高。因此,在不妨碍我国自主发展能力的前提下,要积极鼓励外国农业高技术产业公司来我国投资,并在地域上集中布局,以扩大技术外溢效应;同时,积极帮助国内农业新兴、幼稚产业和中级产业的发展,培育农业后劲产业,为农业结构升级提供了基础。

5.农产品绿色贸易是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满足消费者需求不断变化的必然选择许多发展中国家根据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制定了先出口环境资源发展经济后治理环境的发展战略,利用环境资源的比较优势发展对外贸易进而推动经济增长。我们认为,发展中国家应该正确地处理好对外贸易、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三者的关系,走社会、经济和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第一,实现农产品绿色贸易有利于保护贸易环境,减少、消除污染和环境破坏,维护动植物和人类自身的安全与健康,维护生态平衡,是实现农业生态文明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目标,是追求人与自然共生与循环的不可逆转趋势。第二,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农业国际化发展趋势的要求。随着农业国际贸易环境的不断优化,关税和非关税限制逐步减少,自由贸易原则得到贯彻,绿色贸易政策的透明度逐步增强,农产品绿色贸易成为实现国际贸易的自然要求。第三,农产品绿色贸易是人类消费需求变化的结果。人类消费需求变化导致国际农产品市场供求格局发生重大改变。农产品消费需求的变化将集中表现在具有优质、卫生安全、便利和品种、风味多样化等特征的产品上。

6.农产品绿色贸易符合比较利益原则,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农业比较效益经济发展的过程,实质是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实现农业资源合理配置的基础,是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参与国际、国内分工与合作的重要途径。我国人均水资源是世界的1/4,人均土地资源是世界1/3,人均森林资源是世界的1/7,人均草地资源是世界的1/2-1/3,人均海洋资源是世界的1/4,通过实现农业国际化,可利用国际资源解决中国农业资源不足的问题,将自身资源配置到能发挥最大效率的地方,从而促进农业提高比较效益。

7.农产品绿色贸易是我国农业实现工业化和市场化进程的必然选择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实行负保护,农业为实现工业化发展资本积累提供重要来源,农产品出口仍是外汇收入的重要来源。我国农业部门在工业化过程中的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仍是一个不断作“贡献”的部门,政府不可能也没有能力通过价格支持、收入补贴、市场收购等方式对农业部门进行较大程度特别保护和支持,只有充分发挥农业资源优势和特色,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才能有效保护农业本身发展,促进二元结构的根本转变。

三、发展区域经济,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的战略构想与对策措施

如何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呢?本文认为其指导思想应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为基本指导,以科技为依托,实施区域优势发展战略、国家(区域)技术标准战略、科技与市场一体化发展战略、项目工程带动战略以及打造绿色贸易区等为主要战略内容,加速区域经济发展,推进农产品绿色贸易,以点带面、梯度推进,最终实现区域经济由梯度发展战略到平衡发展战略转移;重视发挥政府在区域优势发展中的战略指导作用,重视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体系创新相结合,有目标、有重点、按步骤、分阶段地发展农产品绿色贸易区;重视加强贸易环境立法和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区域贸易与生态环境和谐统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绿色壁垒,反对以环境保护为借口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全面提高区域农产品质量和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循环、可持续发展。具体对策如下:

(一)发挥政府在区域优势发展中的战略指导作用,促进农产品贸易和区域绿色经济的发展政府要不断转变职能,从直接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由行使企业和市场职能转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投资与发展环境职能上来。发挥政府在区域优势发展中的战略指导作用必须处理好以下关系:

1.要重视做好六个结合一是把区域优势发展总体战略的选择、制定同区域发展阶段和发展模式设计、区域优势产业发展方向的设计和区域优势产业发展的时空布局及平衡发展结合起来;二是把区域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体系创新结合起来;三是把提倡发展绿色贸易、鼓励绿色产品生产和销售及促进国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同反对以环境保护为借口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结合起来;四是把促进提升农产品品质质量、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同国内农业的扶持和保护结合起来;五是把促进国民环保意识的提高,同加快环境法制建设的步伐、保障人民、动植物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结合起来;六是把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同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

2.要正确处理好观念更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体系建设间的关系观念更新是实现绿色贸易目标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观念更新,才有目标、手段和方法的更新。技术创新是实现绿色贸易的重要依托。技术创新是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根本途径和最有效方法。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高所表现的单位农产品生产成本低廉的优势、农产品质量(包括安全性)高的优势和农产品花色品种多、精深加工产品的优势等这三个方面优势的发挥均离不开科技进步。科技进步可以降低单位农产品物化过程的劳动消耗,可以减少单位农产品生产的劳动支出,可以以同样多的投入获得更多的产品和收益,或以较少的投入获得同样的产品和收益,从而达到单位农业资源利用率和效用满足度的提高,并降低单位农产品生产成本。科技进步又是提高农产品质量的先决条件,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质量差、品种花色少、缺乏加工是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制度创新是实现绿色贸易的关键。制度创新是改变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制度创新可以合理整合、利用各种优势的资源,提高资源生产利用效率,发挥比较效益和规模效益;通过制度创新可以调整生产结构和社会再生产的产品分配过程,通过生产结构的调整,促进资源和产品向有效资源利用的部门或产品生产的部门和方向转移,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生产效益;通过制度创新可以规范和约束人们的经济行为,提高绿色产品、绿色生产和绿色经营的法律意识,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通过制度创新还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组织创新和体系建设是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绿色贸易的重要环节。组织创新、制度创新、体系建设和管理创新是实现制度目标的根本和重要保证。

3.发挥政府战略指导作用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二要成立实施“绿色农业工程”统一领导机构和组织管理协调机构。制定区域项目发展规划和总体目标,确立重点项目发展的主要内容以及指导思想、战略方针和实施步骤,组织项目的落实,协调项目的管理,组织监督、检查、评定项目的进展与完成质量等。三要加强政府对发展绿色经济的扶持力度。从减免农业税费、增加农业科技教育投入、推进农村体制改革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降低农业生产资料成本、降低农产品市场流通成本、降低市场风险、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生产技术水平、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持。四要特别重视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要加快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地区特色的农产品,不断增加农产品的花色品种;要大力发展农产品的精深加工业;要打好非转基因农产品的牌子,增加非转基因农产品的进出口;要增加农产品的文化含量,丰富农产品的文化内涵,并以此来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二)建立农产品国家(区域)技术标准体系,实施技术标准战略

把建立农产品国家(区域)技术标准体系提升到发展战略高度,作为区域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关键内容。要特别重视制定农产品国家(区域)绿色技术标准体系,把它列入区域科技发展规划。建立农产品区域绿色技术标准体系是全面、合理、科学地规划、配置、利用区域内农业科技资源以及其他资源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全面提高区域科技水平、实现区域经济竞争力的提升和区域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关键措施。长期以来,我国技术标准体系落后,技术标准水平低,技术标准更新慢,尚未形成有效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等,严重影响农产品出口质量和产品竞争力。

建立农产品国家(区域)技术标准体系,要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实现蔬菜、水果、茶叶、水产等大宗农产品出口为突破口,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为基础,以建立食物安全生产基地为依托,以生产过程源头控制为切入点,以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依法加强质量监测管理为手段,力争用较短时间基本上解决我国农产品品质和污染物超标问题。当前首要任务是建立大宗农产品绿色技术标准体系,要加快制定农产品全程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参照世界著名(权威)产品认证机构和主要产品认证制度,在广泛开展农产品贸易国际技术法规、标准的搜集和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产前、产中、产后标准相配套的原则,通过规范技术,制定食物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包括种子种苗技术、施肥技术、植物保护技术、栽培管理技术、食品加工、运输、储存等技术措施。加强现有标准修订工作,引入竞争机制,清理和修订过时的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进高新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要积极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加大对采标项目的资金投入,保证国际标准转化工作任务的落实。对涉及人身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要保证实施效果。要加强采标示范,扩大标准化示范规模。

(三)整合科技力量,创新科技与市场一体化发展体系

整合科技力量是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的首要环节,是提高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要把整合科技力量同建立新型的农业技术创新、技术扩散、技术推广的科技支撑系统结合起来,同建立科技与市场一体化发展体系结合起来。整合科技力量要重视机制创新,鼓励多学科联合协作攻关,鼓励产、学、研结合,降低技术创新与技术流通应用成本。

当前要特别重视把整合科技力量与确立技术发展目标和优先领域结合起来。要重视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综合生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重点加速新型无公害农产品替代肥料、农药、饲料添加剂技术的研究和创新,研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关键技术、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技术和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检测的技术和设备,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全程控制高技术成果。重点包括优质品种选育、产地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以及安全生产、加工与卫生技术;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及生物防治技术;高效、低残留(化学生物)农药、作物生长调节剂和新型高效专用复合肥、叶面肥技术;城郊农业和设施农业中的无公害生产技术;微生物肥料技术、基因工程疫苗、生物有机肥料、生物调节剂等生物技术;农产品信息、安全、预警、预报的网络体系建设技术等。要加快建立农业环保技术研究中心,从无公害新型肥料、农药、饲料添加剂入手,分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无公害农业的发展。要积极促进技术扩散、技术推广,重视建立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按照“五统一”(统一环境质量、统一关键技术、统一规程标准、统一监测方法、统一产品标识)的要求,重点创建一批无公害蔬菜、水果和茶叶生产示范基地,加强产地源头控制。要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扶持专业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中介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产销顺畅。要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与大专院校联姻,创办农业生产基地、科技示范园、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基地示范、企业带动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

(四)建立农产品绿色贸易区,实施区域优势发展战略

任何一个地区都具有利用资源优势、发展区域经济优势的必要。建立农产品绿色贸易区,是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实施区域优势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的有效措施,是克服传统农业增长方式实现区域经济由梯度发展战略到平衡发展战略转移的有效措施。要重视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要重视建立绿色贸易经济区、绿色贸易特区、闽台农业绿色贸易区等绿色贸易经济区。要明确区域发展优势,因地制宜地发挥优势,提高质量;要善于抓主要矛盾,重点治理,以点带面,梯度推进;要把打造“绿色特区”同实施梯度推进战略结合起来。

第二,重视实施绿色项目工程带动发展战略。要积极促进绿色基地建设、绿色园区、绿色示范区建设;要积极组织实施包括项目组织多元化、推广形式综合化、推广措施一体化的工程项目,促进区域综合生产开发能力的提高。

第三,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调整农业生产结构。针对南北、东西的差距,积极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对具有比较优势农产品(如水产品、畜产品、蔬菜、水果、花卉、烤烟等)的调整,应采取积极措施,加快发展步伐,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通过技术创新,努力开拓国际高档农产品市场,积极改善农产品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等条件。加快建立大统一、大流通的市场体系,减少农产品流通中间环节,培植和扶持一批农产品营销公司,树立名优农产品形象,建立生产、经营连锁店。对于缺乏比较优势的农产品战略调整,应在保证安全供给的条件下适当减少生产,调整资源成本高、缺乏比较优势农产品的生产布局。要建立农业结构调整支持制度,鼓励和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转化,既要保证粮食安全供给,又要促进粮食生产结构的优化升级。重点加强落后产区的技术培训,通过规范技术,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区域生产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并与国际接轨。

(五)加强体系创新与制度建设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主要包括加强生产监管、市场准入体系建设和保障体系建设等内容。

第一,加强生产监管。一要强化生产基地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分期分批创建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加强动植物无规定疫病区建设;二要净化产地环境,加大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力度,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重点解决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三要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建立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公告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四要推行标准化生产;五要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扶持和发展专业技术协会、流通协会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促进农业产业化,以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生产,按照市场需求调整农产品品种布局和结构,全面提高农产品生产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

第二,推行市场准入制度。一要建立监测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二要推广速测技术。在全国大中城市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技术,推广速测技术,公布检测结果。三要创建专销网点。在国家和省级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连锁超市推进安全优质认证农产品的专销区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连锁经营和集中配送。四要实施标识管理。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对包装上市的农产品,要求标明产地和生产者(经营者)。五要实行追溯和承诺制度。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

2.加快完善保障体系建设第一,要健全标准体系。按照产前、产中、产后标准相配套的原则,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及时清理和修订过时的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抓紧制定急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第二,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疫、检测体系建设。有关职能部门及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快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疫、检验和检测设备,制定相关制度,培训人员,强化检测手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纠正。要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积极引进先进的检测技术和设备,努力缩小与发达国家在检验检疫方面的差距。第三,要加快认证体系建设。整顿绿色产品市场,规范绿色产品的认证、发证工作;加强认证机构建设,重视与国际权威认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提高认证工作的权威性;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工作。第四,要加强生态环境污染监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系统建设。尽快启动农产品食品污染监控和预警系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加强研究收集国外的绿色壁垒条款、措施,建立绿色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并及时地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防范工作;加强国际合作,开展南北对话,建立环境与贸易协调的良性机制,及时向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者提供质量、安全、标准、品牌、市场等方面的信息。第五,要加强管理机构与服务队伍建设。加快标准化研究及管理机构的整合,建立起布局合理、分工合作、共同发展的标准研究和信息服务格局,提高标准化工作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3.加强与绿色贸易有关的环境法制及制度建设要加快建立贸易与环境法制建设专门机构,加速与贸易有关的环境立法;要健全环境标准体系,建立完善的环境标志制度,促进环境标准与国际接轨;要提高贸易与环境执法水平;要积极鼓励技术创新,扶持绿色产业。

4.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加强农业国内政策支持深化农业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农村新一轮改革。要建立健全一个能适应新阶段和农业国际化要求的集中、高效、协调的农业管理体制。要积极培育农村市场经营主体,鼓励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扶持龙头企业、专业组织和市场中介组织,使其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进一步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搞活农产品流通,形成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重点抓好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体系建设,鼓励组建农业行业技术协会、商会等组织进入流通行业。加强农业国内政策支持,要用好农业协议“绿箱”政策条款,强化对农业的投入支持,重点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研教育和技术推广、质量标准和市场信息等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建设的发展。要加强农产品安全宣传培训,从正反两方面对食物安全生产和市场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宣传,在《农民日报》或《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开辟“食物安全”宣传专栏,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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