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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通知

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省属有关企业:

为推动“工业强省战略”实施,切实发挥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引导支撑作用,促进产业升级结构优化,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年度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根据我省“十一五”工业发展规划及当前工业发展的要求,重点支持石化、有色冶金等原材料行业产业链延伸、优势装备制造业企业改造升级、特色优势农产品规模化深加工、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企业综合实力较强,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近两年经济效益较好,在全省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或具有较好的成长性;

(二)企业银行资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下,建设资金已落实;

(三)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已开工或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四)项目技术水平先进,产品附加值较高,对地方经济发展带动作用大。

三、所需上报材料

(一)地方发展改革委或省属企业的资金申请文件;

(二)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附项目简介1000字以内);

(三)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四)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五)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手续或预审意见;

(六)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

(七)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预评价意见(有较大安全风险的项目);

(八)项目单位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融资合同、企业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九)企业填写的附表一、二。

以上材料均一式二份,项目简介及附表一、二同时附电子版。

四、上报方式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组织申报属地企业项目,并填报附表三(附电子版),省属企业项目直接报送我委,抄报所在市、州发展改革委。附表一、二、三均可从省发展改革委网站下载。

各市、州及省属有关企业在项目组织申报过程中,应根据上述要求,对项目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上报项目资料齐全、内容真实。各市、州原则上限报3个项目。我委对上报项目将组织专家进行筛选论证。

五、申报截止时间

*年5月6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