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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联合推荐通知

青年联合推荐通知

各团县(市、区)委、青联,市直各团委,市共青团共建委各成员单位:

经市委批准,*市青年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将于*年6月在*召开。召开市青联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总结市第二届青联工作,明确今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对于进一步加强青联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青联在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推荐好市青联第三届委员会委员,是开好这次会议的基础。现就委员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2、承认青联章程,热心青联工作,积极参加青联组织的各项活动;

3、在青年中有一定影响的各界优秀青年人才或代表人物,能代表各界青年认真履行有关权利和义务;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委员名额分配和构成比例

根据《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规定,经市委同意,市青联第三届委员会委员不超过180名。为保证青联事业的不断发展,根据第三届委员会期间委员增补的需要,经团市委研究市青联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委员名额安排在150名。

委员名额的分配,根据各地青年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同时照顾到各个界别和各个方面,以充分体现委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委员中,党员的比例不超过55%,女委员比例不少于25%,团市委和地方团委负责青联工作的专职团干部占委员总数的11%左右。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

三、委员的提名产生程序

市青联第三届委员会委员的推荐,以团县(市、区)委、青联和市直机关团工委为委员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要按照团市委和市青联分配的委员名额及构成要求,做好委员人选的考察和推荐工作。各县(市、区)的市青联委员人选由市青联秘书处与各县(市、区)团委或青联协商推荐,并经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后提名产生。市直单位的市青联委员人选由市青联秘书处与市直机关团工委及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协商推荐,经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同意后提名产生。

各推荐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做好委员的推荐工作。5月15日前完成委员推荐工作,并将委员人选名册及委员提名登记表上报市青联秘书处。同时将委员照片及其他材料的电版报送市青联秘书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四、切实加强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市青联第三届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领导,安排好工作日程,并及时主动向本地本单位党委汇报,以取得支持和指导。在推荐工作中,要坚持条件,把握要求,保证人选质量。要充分发扬民主,扩大推荐视野,真正把各界优秀青年的代表人物推选出来。对推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妥善处理,并及时与市青联秘书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