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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农业示范基地通知

青年农业示范基地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农业局:

为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激励和带动广大农村青年积极参与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营造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浓厚氛围,促进我市农业标准化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同时,挖掘、宣传、表彰一批在农业发展上的优秀青年基地,由*团市委、市农业局、*日报社三家单位联合开展“*市青年农业示范基地”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市农业推广项目或外地引进且适应当地条件并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基地;

2、基地项目技术含量高,技术掌握全面,利于指导推广;

3、基地产品符合市场需求,具有较高经济价值,运作模式先进,符合农业产业化发展要求;

4、基地规模较大,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示范效果好,幅射功能强;

5、基地负责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评选办法

1、发动申报阶段(5月10日前)。各县(市、区)广泛发动,挖掘本地青年基地参加评选,每县(市、区)参评基地1-2个,已评为*市青年农业示范基地的本次不再评选。

2、联合评选(5月20日前)。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参评基地进行评选。通过看材料和到基地现场考察等,最终确定10个左右基地为*市青年示范基地。

3、宣传表彰(5月底前)。由主办方联合授予“*市青年农业示范基地”牌匾,证书。*日报等新闻媒体给予跟踪报导。

4、优惠政策。被评为“*市青年农业示范基地”的将优先推荐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优先申报农业部、省厅科技示范场、农业标准化推广项目,并享受有关农业优惠政策。基地负责人优先推报全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全国、省级青年星火带头人。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评选材料一式四份在4月30日前上报团市委青农部,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