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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安全隐忧排查方案

镇政安全隐忧排查方案

具体安排

本次排查治理工作以村、居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为具体实施主体。各村、居委负责各自辖区内排查治理,元景公司负责20平方公里的排查治理,江川经济城负责马桥产业园区的排查治理,经发办负责3个集贸市场的排查治理,农技中心、供销社、建材集团负责自己所属资产地块的排查治理。共分“动员部署、排查上报、治理核验、长效监管”四个阶段进行。动员部署阶段(年11月)。召开全镇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开展排查治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和各村、居委、经济园区要根据专题会议和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开展相关培训,确保排查、治理工作按时完成。整违办、规建办、安全办、派出所和各村、居委、经济园区应在11月22日前将工作计划报镇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镇安全办)。排查上报阶段(年11月至12月)。各村、居委、经济园区要组织相关力量,逐级落实责任,按照本次排查、治理具体要求对辖区内“三违”现象和城市安全隐患进行逐户上门排查,将排查采集的信息数据整理分类,按“一户一档”的要求制表成册,“一户一档”材料除各村、居委保留外,要每月归档到镇安全办、整违办等部门备查。镇各职能部门应对各村、居委的排查治理结果加强复查、拾遗补漏,要确保将实际情况如实报备,并在12月中旬将相关表格(另附)报送镇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镇安全办)备案。治理核验阶段(2013年1月至6月)。一是各村、居委、经济园区要根据排查情况,按照“边查边治、逐步解决”的原则,对发现的消防和生产安全隐患按照工作目标要求,着即落实限期拆除、取缔等治理工作措施。二是对目前尚在生产经营、一时不宜拆除的,各村、居委和经济园区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开具整改意见书,责成问题单位限期整改、落实硬件措施和人员责任。对已经落实软、硬件安全措施的问题单位,会同消防、安监等部门逐一按照消防和生产安全标准进行验收并在“一户一档”表上做好登记,等以后条件成熟时予以最终拆除。对消极应付、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力的问题单位,由公安(消防)、安监、城管、规建、整违、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从严查处,直至勒令停产停业或取缔。三是镇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将组建督查小组,对各村、居委和经济园区上报的材料进行抽查核实、实地踏勘,确保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效,并将情况汇总后报区安委会、区消防委、区违法用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长效监管阶段(2013年7月以后)。派出所、安全办、城管、规建办、整违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居委、经济园区要利用本次排查治理契机,对排查出的存在“三违”现象和安全隐患的问题单位,在做好治理工作并验收通过后,列入重点监管名册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反复。本次集中排查、治理活动结束后,上述各单位要参照本次排查治理的工作流程和要求,依托“大联动”网格化发现上报和查处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新增“三违”现象及其安全隐患的日常排查、治理,确保此类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工作要求

注重条块结合,认真抓好落实。各村、居委和经济园区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工作落到实处,要逐村逐队逐户网格化的开展调查,认真梳理核实,切实做到一户一档,有地点、有面积、有照片,不得漏报、瞒报。如有漏报、瞒报,一旦造成重大损失、群死群伤等安全事故,或被上级部门查获、群众举报查实重大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案件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把握阶段节点,加强信息沟通。各单位要根据排查治理工作要求,抓紧布置排查任务,把握时间节点,做好全面细致的调查,按照格式要求规范填写,并将调查采集的资料录入电脑,为完善拆违信息系统数据库做好储备。各村、居委、经济园区要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信息沟通,将本单位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及时通报镇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阶段性工作于2013年6月底完成后,将总结材料上报镇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