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镇政玉米良种补助通知

镇政玉米良种补助通知

根据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农字[]25号文的要求,年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全面启动。为了更好地落实上级的惠农政策,让种粮农民得到实惠,现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年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行种植面积全覆盖,参照玉米统计面积,按照每亩10元的标准,通过“惠农一本通”直接发到农民手中。

二、玉米种植面积的核定办法和上报程序

核定范围为日前出苗的玉米面积。玉米与其他作物间作的,要按实际种植株数与不同品种的理论亩株数的比值来计算面积。目前我市玉米品种主要为金海5号(种植密度为3000株/亩)、郑单958(种植密度为4000株/亩)和农大108(种植密度为3000株/亩),其他品种也应参照以上三种计算。

玉米种植户应于前到各自的村委会自报种植面积。村委会要采取直接丈量的方法对农户的自报面积和种植品种予以核实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后,由村委会对本村玉米分户种植面积和品种登记造册,于前上报。

三、健全保障措施,严肃工作纪律

玉米良种补贴,特别是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工作环节较多,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为了确保该项工作按时、准确、顺利地完成,必须严肃对待。

1、种植玉米的农民必须对自报面积负责,应于自报日前报告而未报的玉米面积,和漏报少报的玉米面积,不纳入核定范围;虚报面积的,村委会一经核实,必须核减扣除虚报面积;对公示的核实面积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公示期后可不再对异议进行复核。

2、村委主任是本村的玉米面积核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会计为直接责任人,各片要对所包村的玉米核定面积和公示负责把关。各村要在农民自报日前,通过广播、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每户农民都明确自报内容、时间、责任和注意事项,要对农民自报面积进行核实和公示。对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的要进行及时复核纠正,否则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出现虚报的,一经核实,由责任人负责追回虚报面积部分的补贴资金。

3、镇政府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村玉米良种补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