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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空气清洁方案

镇政空气清洁方案

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3年2月至3月中旬)。组织工作人员对相关企业印染定型机、压延机、贴合机、涂层机进行分类调查摸底,全面排摸各企业在废气整治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建立工作台帐。在此基础上召开动员大会和现场会,提高企业的思想认识,积极配合治理工作。针对各整治企业的生产特点、生产规模及存在的问题,制定一厂一策的整治方案。

第二阶段:整治阶段(2013年3月中旬至6月底)。根椐重点整治企业名单,将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告知企业,要求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自行进行整治。各企业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集中时间重点加以落实,环保分局、经济发展办组织专人跟踪整改情况与进程。企业整治完毕后,将对重点企业,重点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综合验收。对整改落实不达标,整改设施设备治理配套不到位的,将联合环保执法,有关专业人士或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直至验收合格达标排放,确保整治措施到位,并形成台账资料。

第三阶段:巩固阶段(2013年6月至12月底)。督促企业落实专人管理维护回收处理设备,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加强环保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拒不执行落实整治措施要求或表面应付,不认真对待、不配合此项行动的企业,将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与严格的法律手段。

保障措施

执法从严,政策倒逼。镇政府将会同环保等有关部门,对确定整治重点企业名单,开展区域大气环境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企业。对不愿参与或不认真对待和限期整治仍不达标的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督促整改:1.取消政策优惠。市、镇两级政府出台的鼓励企业发展的各类扶持奖励政策一律取消,取消各类先进的评比资格。2.实行项目限制审报。对企业申报的技改、扩建项目、用电扩容、品牌认定、各类认证等申请事项,鉴于企业未充分承担环保义务和社会责任,在验收合格前将暂缓申报。3.出具信用评定建议。对于整治不到位的企业,将由镇政府向有关金融部门通报名单,作为金融部门对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时的重要参考依据。4.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环保监管频率,加大对不达标企业执法力度,对查处的偷排、超标排放的行为实施最严格的处罚措施,并对处罚情况进行曝光。

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清洁空气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要完善相关措施,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政策措施到位、资金保障到位。为保障大气环境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张轶为组长,副镇长张彦、丁桥环保分局局长王琴、经发办主任张忠宇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丁桥镇清洁空气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主要负责本次清洁空气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相关企业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订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保障工作经费,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全面贯彻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制定有关规定标准,通过各种途径引导企业深刻认识开展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感,落实主体责任,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调动大气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要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组织媒体宣传等多种方法,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清洁空气行动,在全镇上下形成大气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培育先进典型,树立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全面推动清洁空气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精心组织,力求实效本次清洁空气专项行动意义重大,环保、经济建设等到有关部门要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开展好本次清洁空气专项行动,要加强专题服务指导,对问题集中、整改难度大的重点企业,要组织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进行辅导,提出具体办法和措施,集中力量,重点解决。要督促企业做到整治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效果“五到位”,务必使这次清洁空气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