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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方案

司法局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司法局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县政法系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坚定政治方向,端正执法理念,强化执法为民宗旨意识,提高执法司法能力,现就我局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政法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富有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着力解决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理想信念、执法理念、宗旨观念、公正意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使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一流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基本原则

1、人人参与,分类施教。坚持人人参与活动,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确保司法行政干部、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率、受教育面达到100%。分别针对领导干部、司法行政干部和新进司法行政干部不同情况,突出不同的教育重点,增强教育针对性。

2、依靠群众,开门教育。注重“开门纳谏”,向社会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适时邀请各界群众对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行政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满意度测评,让群众看到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深切感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发生的新变化、新气象。

3、履职尽职,注重实践。围绕司法行政机关职能职责,紧贴执法司法实践,从身边事、手头事做起,从具体的案件做起,推动教育成果向实践转化,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4、统筹兼顾,务求实效。从工作实际出发,少而精地深入开展活动。注重与落实服务群众“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活动相结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确保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工作水平得到新提高。

三、主要目标

通过共同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永葆忠诚的政治本色。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自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主动与各种错误思潮作斗争,政治立场更加坚定,政治敏锐性、政治责任感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增强。

2、践行为民的宗旨观念。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追求目标和评价标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密切干群关系,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3、恪守公正的价值追求。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严格公正执法,进一步纠正执法服务不公、不作为、乱作为和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的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4、保持廉洁的基本操守。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和各行业禁令,时刻保持淡泊名利的健康心态和简单朴实的生活作风,廉洁从警从业,违法乱纪现象明显减少。

四、内容及步骤

分三个阶段有序进行,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成立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就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要求及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层层进行动员部署,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通过形式多样的广泛动员和宣传,切实把我县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迅速掀起教育实践活动的热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5—11月)

1、学习教育阶段

学习内容: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文件、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央政法委编印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读本》等文件和书籍、中央政法委制作的宣传片等。

基本要求: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读《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读本》及有关辅导材料,并根据自己的执法岗位精选有关内容。学习内容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信仰、信念、信心”、执法为民、群众路线和公正廉洁等专题,每个专题学习时间10学时左右。各人要制订学习计划,做好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报告。要把学习教育贯穿活动始终,注意创新活动载体,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理论引导与现实教育相结合。

主要活动:

(1)组织集体观看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专题片,学习讨论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变化和辉煌成就。

(2)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活动。组织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八个字,谈认识,谈感受,谈转变,谈打算,真正使这八个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组织开展群众观点再学习再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和总书记关于群众观点、路线的重要论述。

(4)围绕发生在司法领域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进行安全教学和剖析反思。

(5)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题开展一次演讲比赛,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工作者自觉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共同理想和价值追求。

2、综合实践阶段

大力抓好教育实践活动与当前上级部署开展的专项活动,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积极创新教育实践活动的载体和平台,重点抓好以下实践活动:

(1)开展“大讨论”和“大检查”。结合集中培训和专题学习,紧紧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内容,采取座谈讨论、专题研讨等形式,广泛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具体标准要求大讨论”活动,人人参与讨论,人人研究标准,搞清“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内涵要求,细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具体标准。第二季度,集中开展“大检查”活动,认真查找问题,撰写剖析自查材料,制定整改提高措施。

(2)开展岗位争先活动。紧密结合司法业务和工作实际,开展岗位竞赛、岗位评比、岗位建功等立足本职争创先进活动,开展全员参与的学雷锋活动,组织引导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把本职岗位作为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最佳舞台。

(3)大力实施“三打两建”专项活动。营造学法守法的“三打两建”行动法治环境,抓好领导干部等公职人员学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村(居)民和外来工的法制宣传;调处“三打两建”行动中出现的矛盾纠纷,构筑矛盾纠纷防范化解体系,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加大矛盾排查和化解力度;提升律师服务工作者服务“三打两建”行动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工作的职能作用,对“三打两建”行动中涉及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项目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司法鉴定服务。

(4)积极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三进”工作。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要把推进“基层法律服务”三进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着眼于服务社会管理、服务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切实抓好“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活动。重点抓好以下“四个体系”建设:一是加强教育体系建设。抓好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党性教育,实现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和制度化。二是加强责任体系建设。落实责任制,建立监督机构,经常开展督查,通报情况。三是加强考核体系建设。采取常态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制定机关干警量化考核的可操作性。四是加强激励关怀体系建设。量化考核结果与干部提拔使用挂钩,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关心干部职工生活,为遭遇重大变故的同志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

(6)抓好开门整改活动。一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调研,大力开展“三访”活动,悉心倾听基层呼声,详细了解群众诉求,切实提高运用群众工作方法、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本领和能力。二是广泛开展“开门评议”系列活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登门走访、开设网络意见箱等方式,征集人民群众的“两代表一委员”对本单位本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向社会公布整改结果。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

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各部门要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重点回顾检查各阶段任务完成情况,查漏补缺,按照考核验收标准形成自查报告,于12月2日前报县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落实挂点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确定2-3个基层司所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联系点,全程参加联系点的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联系点教育实践活动的督导。

(三)抓好宣传推动。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丰硕成果。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本部门活动特色亮点。同时,要充分利用简报、专报等载体,交流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搭建教育实践活动互动平台,为活动有效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严格督促检查。各联系点领导在按要求抓好联系点工作的基础上,同时负责该联系点开展教育活动的督查工作。要根据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开展阶段性督查,汇报督查情况。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通报各阶段活动开展情况。

(五)注重统筹结合。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同加强班子建设、创新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文件建设相融合,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与群众观念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三打两建”工作,积极做好政法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整体协调推进,以实际工作成效检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形成互相推进、良性互动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