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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城乡一体化工作方案

发展城乡一体化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现场推进会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决定对当前城乡发展一体化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成立县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

2.设立县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办事机构。

3.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4.建立县级领导包抓示范点制度。

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

参照市上和先进地区相关政策文件,紧密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县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

1.制定《县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实施方案》。

2.制定《县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示范镇、示范村(社区)规划建设的意见》。

3.制定《县国土资源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改革的意见》。

4.制定《县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意见》。

5.制定《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

6.制定《县城乡一体化发展公共服务体系改革意见》。

7.制定《县城乡一体化发展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意见》。

8.制定《县城乡一体化发展社会管理创新意见》。

9.修订完善《县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改革意见》。

10.制定《县金融财政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改革意见》。

三、加强制度建设

1.建立统筹城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统筹城乡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问题,推动工作落实。主要由成员单位汇报上月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包抓领导和分管领导点评(县委农工部牵头负责,11月10日前提出意见,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2.建立联合督查制度。对重点工作任务由联合督查室、考核办、统筹办跟踪督查,限期办理,并在县委例会和县长办公会通报(县联合督查室牵头负责,11月10日前提出意见,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四、加快规划编制进程

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委农工部、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林局、县工业发展局、县文体广电局等部门协同,聘请专家学者,加强对《县城乡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确保规划质量,力争年底前前面完成编制任务。加强工作力量,年内完成镇控制性详规评审,编制完成总体规划,和规划建设工作。

五、加强示范镇村建设

要在做好规划编制的同时,切实抓好市、县级示范镇、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努力提高示范带动功能。财政局要尽快制定方案,加强资金管理,落实示范镇、村建设专项配套资金,确保示范镇村建设形象进度明显加快。

六、启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快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迅速推进“五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年内全面完成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启动示范镇、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明年全面完成任务。县农林局要建立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并指导镇(村)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站);进一步完善全县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启动示范镇、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查摸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县住建局积极启动示范镇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调查摸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七、加快“增减挂钩”试点

县国土资源局要进一步加强土地项目争取和指标申报工作,加快项目区实施方案的编制进度,力争年内能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