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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水利建设方案

市级水利建设方案

发展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以下简称“五小水利”工程)是解决山丘区水资源短缺的有效途径。据统计,全市现有“五小水利”工程2830处,不但总量较少,而且普遍存在超限运行、老化失修、管护缺位、效率低下等问题;全市目前还有20多万亩“望天田”严重缺水,制约了山丘区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为加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有效积蓄和利用雨水资源,切实保持水土、保护生态,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村集体或农户建设为主体,以建管机制改革为保障,以节水增收为目标,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大规模铺开“五小水利”工程,千方百计拦蓄“天上水”,切实加强末级渠系建设,充分利用雨水资源,最大限度扩大灌溉面积,大幅提升山丘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形成与建设节水型社会和现代农业相适应的农田水利格局。

二、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市计划投资2.14亿元,新建“五小水利”工程3591处,年新增蓄水能力1000万立方米以上,年新增供水能力2000万立方米以上,扩大改善灌溉面积24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9万亩。到年,基本解决山丘区农业用水难题和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使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显著优化。

三、科学规划

(一)合理布局。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地亩定需水量,以需水量定工程量,以实用和满足用水为目的,根据“望天田”的分布特点,确定区域内的工程形式和数量,切忌“一哄而上”片面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以及把工程建在显眼处、注重形式而忽视实用。同时,要充分利用好现有“五小水利”工程,通过改造维修,与新建工程形成一体,发挥长久效益。

(二)科学选址。小水窖应建在山高坡陡、耕地分散、不便于引水聚水的山区、半山区;小水池应建在耕地较为集中、水源缺乏、地势相差较大、不便于引水聚水的山丘区;小塘坝应建在河谷较窄、上游平坦宽阔且植被好、筑坝工程量小且又能多蓄水的地方;小水渠、小泵站应建在具有水源条件的河道、水库、塘坝周边。

(三)统一标准。根据全市“望天田”水量需求,总结我市以往“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成功经验,确定“五小水利”工程标准:小水窖容积20—100立方米,小水池容积100—500立方米,小塘坝蓄水量1万—10万立方米,小水渠流量在0.1立方米/秒以下,小泵站出水口直径在10厘米以下。小水窖除窖口和盖顶露天外,窖体应深埋地下;小水池主体在地平面以下;小水窖、小水池必须建有集雨场、引水沟和沉沙池。

(四)分步实施。2011年,计划投资5719万元,建设小水窖747口,小水池261个,小塘坝15座,小泵站71座,小水渠78处、61公里;2012年,计划投资4851万元,建设小水窖405口,小水池158个,小塘坝16座,小泵站71座,小水渠74处、48.5公里;2013年,计划投资4919万元,建设小水窖417口,小水池187个,小塘坝19座,小泵站61座,小水渠58处、52.1公里;2014年,计划投资3477万元,建设小水窖317口,小水池93个,小塘坝15座,小泵站43座,小水渠57处、51.65公里;2015年,计划投资2439万元,建设小水窖275口,小水池78个,小塘坝11座,小泵站30座,小水渠34处、27.8公里。以上计划任务可根据资金筹措情况进行年度调整。

四、资金投入

(一)资金筹措。根据“五小水利”工程规划概算(资金概算见附表),全市“五小水利”工程约需投资2.14亿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市、镇街、高新区和农户(包括企业、各种用水合作组织)共同筹集解决。其中市及市以上财政扶持1.5亿元,镇街区自筹0.64亿元。市及市以上财政扶持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是市财政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水利发展基金等资金中安排一部分;二是积极对上争取一部分;三是从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千亿斤粮食、新农村建设、移民工程、小流域治理等涉农、涉水项目中整合一部分。镇街区自筹资金由镇街区财政配套及引导农民(包括企业、大户)投资投劳解决。

(二)补助方式。市财政将按照“先建设、后补助,谁积极、支持谁”的原则,采取“建设者申报、镇街区审核、市复核”的程序,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农户、农民合作组织、集体等开展的“五小水利”项目进行定额补助。对于投资额较大、镇村无法承受的工程,经市“五小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先给予部分启动资金。

(三)补助标准。市以上财政补助主要用于实体工程建设,以资金补助为主、物资补助为辅。具体补助标准为:小水窖工程按容积进行补助,蓄水容积20立方米以上的每立方米定额补助75元,容积小于20立方米的不予补助;小水池工程按容积进行补助,蓄水容积100立方米以上的每立方米定额补助100元,容积小于100立方米的不予补助;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工程原则上市以上财政给予总投资50%以上的补助。村集体、农户、大户等按计划兴建的小水窖、小水池,经验收达到质量标准和容积要求的可直接补助到建设者;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资金较大项目经决算、审计、验收通过后实行报账提款。

五、建管机制

(一)强化项目管理。各镇街区申请建设“五小水利”工程,应先落实管理主体,明确管理维护责任,对管理维护责任不落实的,财政资金不予支持。新建小塘坝、小泵站等具有较高技术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要根据技术难易、投资规模等因素,确定是否必须进行初步设计或参数复核,必须进行设计的工程项目要按相关规定开展初步设计。小水窖、小水池要按提供的定型图纸(由建设方根据实际地形、地质情况自定窖型、池型)施工;小水渠可由镇街区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建设方案。单项工程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按照“政府监督、业主负责、监理监控、施工单位保证”的原则进行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全面推行群众质量监督员制度,建立起适合“五小水利”工程特点、政府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机制。

(二)做好工程验收。工程按照计划全部建成且单项工程都能正常运行,由质量监督单位做出质量监督评定报告,并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资料归档后,方可对工程进行验收。对单项工程投资50万元以上的工程,还必须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且经财政部门审核或审计部门审计,方可进行验收。各镇街区完成工程法人验收及初步验收后,向市“五小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市水利、发改、财政等部门组成竣工验收小组,按照工程验收方案,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对于小水窖、小塘坝、小水池工程,重点进行容积复核和蓄水检验,对装不住水或无法进水的,不予验收及资金补助;对于小泵站、小水渠工程,按已批的建设内容及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验收。各级验收结束后,以行政村为单位,在工程所在村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镇街区分管领导、水利站站长、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及相关参与统计、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后进行补助。

(三)确保长效运行。项目完成后,要及时明确所有权和管理权,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避免出现重建轻管的现象。适合以家庭为单元的,要按照“谁建设、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确权到户。联户兴建或股份制建设的工程,则由受益户共同制定管理公约,推举责任心强、懂技术、会管理的受益户管理,也可通过用水者协会等方式进行管理。各镇街区要制定管理办法,推进原有及新建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水利设施管理的新体制、新机制,增强农村、农民及各方面投资小农水建管的积极性,确保水利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六、组织领导

“五小水利”工程在解决山丘区干旱缺水,保证春耕播种、果树灌溉、抗旱浇地中作用巨大。为将工作落到实处,市里成立“五小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各镇街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计划,周密组织。水利部门负责工程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财政部门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监督和跟踪问效;审计部门负责资金审计,确保资金合理使用;水利、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在承担的工程项目中尽量将“五小水利”工程列入建设内容,不断扩大其投资比例和额度,并按总体规划编制年度建设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国土资源、供电部门负责落实优惠政策,做好用地和用电供应。市里将适时对“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综合考核,按年度评选优质工程,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分别给予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