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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食品模范街道创建方案

餐饮食品模范街道创建方案

为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全街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商务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十二五”期间将在全国创建一百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的文件要求,泰前街道迅速行动,为积极做好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工作,根据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标准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按照“分类指导、示范带动、分级实施、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道,推动餐饮行业升级和健康发展;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秩序,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任务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健全以政府领导为核心、以监管部门为主体、以街道协管队伍为基础、以村(社区)信息人员为补充的区、街道、村(社区)三级餐饮安全监管体系,把餐饮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完善餐饮安全监管和协管机制,有效运行监督网,切实发挥监管和协管作用。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年内完成争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道任务。主要指标如下:

(一)健全餐饮安全示范创建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

1、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工主任为副组长,党政办公室、纪委、卫生、财政、教育、工商、行政执法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健全责任体系。将餐饮安全监管工作列入街道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及政府目标考核体系,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相关部门餐饮安全监管职责明确,落实餐饮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街道分别与成员单位负责人签订餐饮安全责任书,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完善街道、村(社区)餐饮安全责任体系。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完善餐饮安全监管经费保障体系。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道专项工作经费;设立餐饮安全投诉举报专项经费,保障餐饮安全监管及示范街道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责任单位:财政管理中心

(二)完善餐饮安全监管网络运行机制

加强社会监督,完善街道餐饮监管办公室设置,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完善村(社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员配备,在各街道(路)配备社会监督员,健全街道、村(社区)及(路、街)餐饮安全监管网络。规范街道餐饮监管办公室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重点开展农村聚餐备案管理和指导、学生小餐桌登记、小餐饮备案、辖区餐饮安全综合整治等。

牵头单位:食品药品监管站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各社区(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的摸底、收集与上报;

2.开展食品药品检查指导,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知识;

3.及时报告辖区内大型聚餐活动;

4.协助街道食品药品监管站落实各项食品药品。

(三)全面推进示范建设

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达到环境优美、经营有序、餐饮安全、诚信经营。

牵头单位:食品药品监管站

责任单位:教育、工商、城管、行政执法等部门及各村(社区)

(四)规范餐饮经营行为

加强许可管理,严格餐饮服务单位许可审查,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大力加强日常监督,年内监督覆盖率达100%;积极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分类管理;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备案率达到90%以上;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无害化处理管理机制,大中型餐饮单位100%集中处置。

牵头单位:食品药品监管站

责任单位:工商、城管、行政执法、教育等部门及各村(社区)

(五)开展餐饮安全综合整治

以小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及建筑工地食堂为重点区域,以食品添加剂、食用油、酒类、乳品、肉类、消毒餐具为重点品种,大力开展各种专项整治,不断规范餐饮市场秩序。

牵头单位:食品药品监管站

责任单位:卫生、工商、行政执法、城管、教育、等部门及各村(社区)

(六)强化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餐饮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建立辖区内餐饮单位信用档案,年内完成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信用档案建设;实行餐饮安全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不断提高公众满意度。

牵头单位:食品药品监管站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七)加强应急处理体系建设

完善餐饮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处置操作手册,适时开展餐饮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实行重大餐饮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辖区内不得发生重大餐饮安全事故或负面影响较大的餐饮安全事件。认真开展餐饮安全监督抽检,科学评估安全风险。

牵头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站、泰前工商所、迎胜工商所、各村(社区)

(八)全方位宣传餐饮安全知识

在辖区内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宣传栏、户外电子屏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餐饮安全宣传活动;在各村(社区)设立餐饮安全知识宣传专栏。

牵头单位:食品药品监管站

责任单位:宣传办公室、行政执法等部门及各村(社区)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发动阶段。街道办事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成立领导组织,召开动员会议,与相关部门、村(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任务;村(社区)层层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有关单位和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示范创建活动。

第二阶段:创建实施阶段。各餐饮服务单位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标准开展自评;食品药品监管站、行政执法和卫生等部门充分发挥餐饮安全监管执法、行业管理、综合协调等优势,科学引导,合理规范,全力组织开展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活动,积极申报创建示范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确定的创建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第三阶段:初检整改阶段。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标准开展自评;邀请市区专家对街道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各有关部门、村(社区)餐饮单位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改,确保高质量达到创建标准要求。

第四阶段:验收迎评阶段。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积极准备资料和现场,全面迎接上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道的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创建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道是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全街道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大事,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予以重视。街道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和调度;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根据创建实施方案要求,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职责,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措施,认真自评。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责任分工表》、《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餐饮安全监管职责,扎实开展自评,备齐相关资料,及时报创建小组办公室。

(三)深化宣传,强化监管。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多种渠道,以及宣传栏、宣传资料、消费者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餐饮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形成各村(社区)、各部门、餐饮单位、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四)统筹协调,密切配合。示范街道的创建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以创建活动为契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全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责任落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街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卓有成效开展,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提供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