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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人口与发展项目方案

实施人口与发展项目方案

一、项目背景

—年是实施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五年,是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七周期项目实施的重要时期。国家提出了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总体目标,为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指明了方向。年12月,在公开竞争、论辩考核的基础上,市承担了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七周期生殖健康/人口与发展项目,成为省两个项目地区之一。这是我市第一次承担联合国人口基金项目。我们将按照国家提出的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新要求,将人口问题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统筹决策与实施,积极完善和推进人口社会政策,探索和实践人口计生工作管理和评估,切实维护群众的生殖健康权益,拓展面向计生家庭的公共服务领域,让城乡家庭生活更加幸福美好,为实现人发大会行动纲领和千年发展目标及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按照《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七周期生殖健康/人口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借鉴国际先进理念,推动市整体工作上水平。通过实施项目进一步推动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探索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有效路径,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机制。

项目实施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理念。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维护公民的生殖健康权利。

(二)坚持项目目标与国家及我市“十二五”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相一致。将项目活动纳入到日常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活动中,在综合改革框架下实施和开展项目相关活动。

(三)坚持项目的探索性、先导性、示范性和可持续性。

(四)坚持资源整合、部门协作。做到人、财、物有效整合,坚持政府官员、专家学者相结合的指导模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合作。

三、项目目标与产出

通过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七周期生殖健康/人口与发展项目在我市开展的社会政策/公民权益/管理评估/公共服务4个子项目的实践探索,为省、国家决策提供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为基层工作提供规范化的动作模式,为最终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机制做出贡献。

(一)人口与社会政策完善

项目目标:

为全省生育政策的完善做出贡献。

项目产出:

1.探索完善生育相关政策;

2.全面落实省《条例》规定的生育政策;

3.促进生育政策与惠民政策衔接兼容。

(二)管理与评估改革

项目目标:

不断完善新时期人口计生考核评估体系。

项目产出:

1.考核评估方法进一步完善;

2.考核评估指标设置趋于合理;

3.考核评估结果的运用更科学;

4.综合考核评估意识和公信力得到增强。

(三)生殖健康权利保护

项目目标:

促进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权利保护。

项目产出:

1.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权利维护意识和能力得到提高;

2.管理者、服务者维权意识和能力得到增强;

3.建立健全维权工作机制。

(四)公共服务拓展

项目目标:

探索幸福家庭公共服务模式。

项目产出:

1.各层面对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拓展认识增强;

2.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职能定位更加明确;

3.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提高;

4.计生家庭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四、项目主要活动内容

(一)人口与社会政策完善

1.开展实地调研活动。争取人大、政协开展完善生育政策的调研;开展对现行生育政策满意程度的调研活动;开展假定前提下(城镇居民单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生育二胎、一方为少数民族的夫妻生育二胎)生育政策调研活动。

2.促进生育政策落实。市政府出台落实省新《条例》实施意见,开展多样化的围绕新《条例》的生育政策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按照政策生育,降低程序成本。

3.完善相关社会政策。市政府制定有利于按政策生育的政策,相关部门实施优先优惠政策。

(二)管理与评估改革

1.完善考核评估方法。完善分级评估考核方式和系统评估的考核方法,建立考核评估反馈制度,运用人口信息系统对工作进行评估。

2.合理设置评估指标。调整考核评估指标内容,建立县(市)、区个性化指标年度申报制度,建立群众需求定期调查制度,将群众需求内容纳入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3.科学运用评估结果。调整“一票否决”内容,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突出和有创新成果的给予鼓励,建立工作定期督办制度和年度考核评估结果反馈交流制度。

4.提高考核的公信力。建立系统综合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管理评估改革交流研讨活动,定期向省、市领导汇报阶段性改革成果。

(三)生殖健康权利保护

1.提高群众维权意识。利用新闻媒体、短信、宣传栏等宣传普及生殖健康权益知识,制作公民权益、维权和受理程序宣传品、折页发到育龄群众家庭并在网上公示。

2.增强服务者维权能力。举办管理者、服务者维权和职业道德培训班、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知识及权益知识考试,制定有关队伍职业化规定,组织开展体现维护群众权益的规范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推进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国家规定的免费服务项目。

3.建立维权工作机制。出台维护群众权益文件,乡、村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服务机构获得相应的执业资质,制作服务公开展示板,清理不利于维权的相关制度,建立维权工作制度,畅通维权投诉渠道,调整服务场所保护隐私权,扩大避孕药具供应点,规范管理医疗文献和服务记录。

(四)公共服务拓展

1.增强公共服务意识。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学习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拓展内容,开展座谈研讨活动。

2.明确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召开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拓展相关部门联席会议,落实相关部门职责。

3.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针对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拓展,开展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拓展服务培训,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送出进修学习技能,加强岗位练兵,组织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考试,完善落实服务制度。

4.满足计生家庭需求。开展家庭需求调研活动,宣传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开展中老年健康教育、咨询和检查,扩大妇科病防治服务面,深化不孕不育症诊治绿色通道,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教育,深化生育关怀、诚信计生、幸福家庭活动,为计生家庭提供物质、精神、生产、生活、就业和医疗等方面的服务。

五、项目活动计划

第七周期生殖健康/人口与发展项目主要活动分5年实施(年—年):

年,启动项目和制定计划。成立市项目领导小组,制定项目工作计划,项目管理人员接受项目培训,并开展项目基线调查。

年,全面实施项目工作计划,接受国家和省项目组专家的指导、督查、帮助和项目应用性研究。

年,继续全面实施项目工作计划,并参加项目中期评估。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估,针对困难与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与措施,总结项目成功经验。

年,在项目实施的同时,注重项目经验在纵向和横向的拓展,推动项目成果的应用与推广。

年,全面总结项目的成功经验与教训,接受终期评估验收。

六、项目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人口计生、卫生、政法、教育、妇联、宣传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市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计划、组织实施、协调管理、考核评估,为项目的正常开展提供保障。

(二)加强部门协调。各相关部门要按项目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并做好配合,共同执行项目实施。动员组织非政府组织参与项目实施,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大经费投入。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市政府提供足够的项目配套资金,并设立专户加强对项目资金、服务设备等使用监管,保障所有项目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实施。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强化实施项目的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努力营造有利于项目开展的氛围,提升干部群众的认知度与参与度。

(五)强化工作落实。在省项目领导小组和国家项目办公室指导下,根据各领域主要活动内容及目标,制定本项目县(市、区)的具体活动计划;组织实施各项活动计划;经常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定期汇报项目活动的进展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