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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抗旱防灾方案

县区抗旱防灾方案

去冬以来,我区气温明显偏低,各地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5.6℃~8.6℃,土壤封冻日期提早,11月—2月降水普遍偏多,因土壤冻结而下渗受阻,农田出现表层土壤水分过多,深层土壤水分不足的现象,土壤墒情明显低于往年。据气象部门预报,3~5月份全区仍将持续高温、降水偏少的天气过程。加之,黄河上游来水偏枯,黄委会压减了我区引黄灌溉水量,实际引水与分配的引水指标差额较大,灌区时段性缺水矛盾依然突出,用水缺口较大,抗旱形势十分严峻。为加强对我县抗旱工作的指导,积极应对今年可能出现的旱情、灾情,科学合理的利用水资源,力争将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我县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县抗旱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实行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促进抗旱工作由农业抗旱向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全面主动抗旱转变;强化和规范政府对抗旱救灾应急工作的管理,促进全县形成统一领导、科学决策、协调一致、联动有序、保障有力、社会广泛参与的高效应急管理体系,为我县的发展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防重于抗、抗重于救”原则。

2、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3、坚持依法抗旱的原则。

4、坚持科学、合理、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

5、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

6、抗旱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区域协调、属地组织、就地抗旱的原则。

三、全县抗旱工程现状

(1)渠道:灌溉水源主要依四大干渠,县境内全长122.2公里,全县有干渠直开口支渠204条,总长614.2公里,砌护285.06公里,砌护率为46.4%;有斗渠6090条,3045公里,有农、毛渠83750条,长12562.5公里,砌护斗、农渠120公里,砌护率为0.95%。

(2)沟道:我县境内有干支沟道11条,长193公里,有斗沟145条,长401公里;农毛沟7594公里;长4300公里。

(3)扬水站:我县共有扬水泵站12座,配备30台水泵,总装机容量为1509KW,其中地区有扬水站7座,南梁台子地区有扬水站5座,机泵完好率为80%。

(4)补水站:我县在骨干沟道上共建立固定补水站30座,配备水泵47台,总装机容量为1106.5KW。同时,惠农渠沿线分布流动泵站40处,充分利用以沟补渠、沟水回归利用。

(5)机井:我县共有灌溉机井474眼,已全部配套的机井166眼,配套率为35%。

(6)配套建筑物:各类较大型的配套建筑物4635座(处),其中:涵洞553处;斗口1628个;闸254座,生产桥1365座,渡槽39座,入沟尾水601处,量测水的设施有195处。

四、配水指标

1、自治区水利厅水量调度原则

(1)黄河干、支流水量实行统一调度原则。

(2)计划用水与同比例“丰增枯减”原则。严格按照水利厅下达的用水计划实施水量调度。若水情发生变化,按照黄委会下达的指令,依照同比例“丰增枯减”的原则实时调度。

(3)河段引水总量与出境断面指标“双控”原则。严格执行《黄河水量调度条例》,河段引水总量和黄河石嘴山断面交水指标严格控制在计划之内。

(4)均衡受益的原则。县际断面和干渠控制断面实行“先交后用、交够再用”的原则,保障灌区上下游均衡用水。

(5)湖泊湿地及水库提前补蓄水原则。对各主要湖泊湿地进行了补水换水,其它湖泊和没有补够水量的湖泊,在春灌开始后,结合灌溉完成剩余补水任务,不得再与农田灌溉争水。

2、各大干渠夏秋灌开停灌时间

3、自治区水利厅分配我县引水指标

水利厅共分配我县夏秋灌计划内水权指标为2.929亿立方米,其中3-6月份分配我县计划内水权指标为2.22亿立方米,7-9月份分配我县计划内水权指标为0.709亿立方米。我县境内的各大干渠计划内水权指标为:唐徕渠灌区夏秋灌计划内水量指标为1.450亿立方米,比夏秋灌计划内引水量1.482亿立方米少0.032亿立方米;惠农渠灌区计划内引水指标为0.757亿立方米,比夏秋灌计划内引水量0.773亿立方米少0.016亿立方米;汉延渠灌区夏秋灌计划内引水指标为0.685亿立方米,比夏秋灌计划内引水量0.7亿立方米少0.015亿立方米;西干渠灌区夏秋灌计划内引水量0.072亿立方米,比夏秋灌计划内引水量0.073亿立方米少0.001亿立方米。

4、核减我县的引水指标

(1)自治区水利厅分配我县启用机井指标为235眼,单井控制面积为50亩,控制灌溉面积为11750亩,其中汉延渠灌区核定机井为227眼,机井控制灌溉面积为11350亩,西干渠灌区核定机井为8眼,控制灌溉面积为400亩。

(2)核减我县直接从黄河提水水量的提水指标为36万立方米。

五、水情、旱情分析及可能引发的问题

1、气候分析

据中长期气候趋势预测分析,春季,中部干旱带气温偏高,其它地区略偏高;中部干旱带降水略偏少,其它地区接近常年或略偏多;夏季,北部地区气温略偏高,其它大部地区偏高;北部地区降雨略偏多,其它大部地区略偏少。引黄灌区和中部干旱带大部地区在4月下旬至5月上旬出现初霜冻,较常年提前约5-10天左右;秋季轻霜冻出现在10月上旬前后,较常年略偏晚。

2、水情分析

根据水利部《关于颁布实施7月至6月黄河可供耗水量年度分配及非汛期水量调度计划的通知》(水资源[2009]576号)精神,分配我区7月至6月的耗水量36.76亿立方米,比上一调度年多2.17亿立方米,多6.3%,比分配我区最大可供耗水量40亿立方米少3.24亿立方米,少8.1%。其中,分配我区3-6月黄河干流耗水指标22.29亿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多0.91亿立方米,多4.3%,引水指标31.5亿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实际引水量32.0亿立方米少0.5亿立方米,少1.5%。加上我区工业、城市、生态用水以每年30%以上的增速增长,因此,今年春灌用水形式仍不容乐观。既要满足各业用水需求,又要确保不超黄委指标的难度很大。

自治区分配我县夏秋灌计划内水权指标为2.929亿立方米,比计划内水权指标少0.099亿立方米,限定最大用水量为3.964亿立方米,比限定最大用水量少0.056亿立方米,其中,3-6月限定最大用水量为2.551亿立方米,7-9月限定最大用水量为1.413亿立方米。

3、旱情分析

近年来由于水稻价格上涨和地域原因,致使我县水稻面积急剧增加,同时每年的秋季农田基本建设又恢复了部分耕地及绿化面积大量增加,导致我县的引水量每年都超计划引用。根据现行的作物布局,分配我县的引水指标严重不足,灌溉高峰期我县将有11750亩农田无渠水可灌,只能靠机井抽取地下水进行灌溉。但我县现有机井配套严重不足,机井电气设备丢失严重,难以有效发挥抗旱保灌作用,同时,我县又处在汉延渠及西干渠稍段地区,灌溉高峰期,由于上中游争水现象时有发生,将会导致我县汉延渠潘昶桥以下地段将会出现断流现象,灌溉形势十分严峻。

4、缺水可能带来的问题

(1)无法实施足额灌溉,可能造成部分农田减产,农民减收。尤其是太子渠、刘子渠、复兴渠、南、北毛渠等渠道较长,灌溉困难的地区,若不能维持好灌溉秩序将会引起争水、抢水,产生水事纠纷。

(2)因用水缺口大,用水紧张极易出现争水、抢水现象,扰乱正常的灌溉秩序。洪广镇复兴渠、立岗镇太子渠、兰光渠、永华渠、二官渠、金子渠等由于灌溉面积大,渠线长,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3)干渠来水量小、水位低,长期低水位运行将造成部分高口灌溉困难,我县将有部分高口渠道不上水,出现吊口现象。

(4)由于水量过少,水位过低,可能有人为破坏水利设施、私自开口、私自打坝拦截取水的行为发生。

(5)汉延渠稍段时段性供水不足,井灌区由于电器设备丢失、损坏严重,作物需水高峰期机井难以发挥最大效益,供需矛盾突出,同时由于大量抽取地下水,群众生活饮水难以保证。

六、组织领导

1、成立抗旱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抗旱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调整县抗旱工作领导小组。

各乡镇场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灌溉工作总负责,确保各村级协会灌溉的均衡受益和灌区的稳定。对因工作不到位而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因争水、抢水引起灌溉秩序混乱,影响社会稳定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突发性事件,各乡镇、场主要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解决,使问题解决在一线,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抗旱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执行同级抗旱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上级抗旱指挥部的调度命令,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全县的抗旱工作,其职责分工如下:

水务局:组织制订抗旱方案,掌握旱情、灾情,必要时干旱预报,及时传递抗旱信息,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防灾、抗灾措施的落实,协助组织抗旱服务队伍建设,落实有关抗旱物资的储备;协助乡镇、干渠管理所做好水费的预收、促收工作,保证水费及时足额上交,争取适时灌溉;协助干渠管理所、乡镇做好水事纠纷的调节处理工作,对不遵守灌溉秩序私自开口放水、破坏水利设施、煽动群众聚众闹事的人员,依法做出严肃处理;成立抗旱服务队,对全县的补水泵站、流动泵站进行检查维修,对抗旱机井进行清洗、打捞。

农牧局:及早掌握旱情,了解受害面积,负责拟定受旱情况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方案,帮助群众恢复生产,对减轻我县农业灾害损失进行宏观指导。

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工作,打击偷窃抗旱物资、破坏灌溉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

交通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交通畅通,优先运送抗旱救灾人员和物资。

供电局:负责抗旱用电的电力调度和应急救援现场临时供电。

信访局:配合水务部门做好水事纠纷的调解处理工作,避免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社会稳定。

司法局:配合各乡镇场做好水事纠纷的调解处理工作。

财政局:确保上级下拨的抗旱经费及时下拨到位,筹集抗旱所需资金,对县抗旱指挥部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协调,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电信局:负责所辖电信、邮政设施的安全,保障抗旱指挥机构、水文气象站点的邮电通讯畅通,优先传递抗旱、水文气象通讯信息,督促落实对水文、气象通讯的各级优惠措施。

民政局:按规定程序对外灾情,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检查督促受灾地区救灾措施的落实,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

卫生局:负责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做好饮用水质的检验工作,指导群众做好水质消毒,保证饮用水安全。

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灾情、雨情、水情的监测,按期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灾害性气侯的预测预报及天气形势资料。

广播电视旅游局:负责救灾宣传工作。深入抗旱第一线了解灾情,宣传救灾政策,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提供灾情资料。报道救灾和赈灾幕捐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矿企业生产安全。

供销社:负责抗旱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并定期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物资储备情况。

石油公司:负责抗旱防汛救灾的车辆、机械用油调度工作。

供水公司:合理调度工业企业及居民用水,确保供水安全。

各乡镇场:深入基层,对历年来水事纠纷多发点的农民进行重点水情宣传,对历年来的淌水困难的地段进行摸底,做好心中有数,以便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到位解决;在灌溉高峰期设立干部值班制度,时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一旦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遇重大纠纷或破坏水利设施等行为时,应及时上报县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保障措施

1、广泛宣传,压减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

(1)各乡镇场要积极宣传缺水形势,做到家喻户晓,加大种植作物调整的宣传力度,树立节水意识,全面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2)各乡镇场要及早调整灌区作物布局,以水定产全面压减水稻种植及高耗水作物的种植面积,积极推广旱育稀植栽培技术,扩大节水高效作物种植的面积;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加强灌水教育工作,维护正常的灌溉秩序。

(3)各乡镇场规划的水稻种植区要集中连片,便于供水,水稻区及常年灌溉困难的支渠、高口、高地、耗水量大的漏沙地及超计划种植的水稻要退出水稻种植,确保作物能够适时得到灌溉。

2、认真落实节水抗旱措施,实现节水增灌

(1)各乡镇场尽快完成机井配套及维修、维护工作,充分发挥机井的作用,确保机井在灌溉高峰期发挥效益。

(2)全面完成固定泵站、流动泵站的新建、修复工作,做好流动泵站的维修、养护工作以及以沟补水、以渠引水等工作。

(3)抓紧完成春季渠道砌护及闸、涵等各项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提高抗旱能力和水资源利用率,保证水利工程及时投入运行。

(4)各乡镇场认真督促落实支斗渠的维修、维护及支斗渠的清挖工作,支斗渠的清挖要彻底,不能有断带,保证支斗渠在灌溉高峰期不决口,不影响灌溉。

(5)全面做好农业灌溉水费的预收工作,同时,支持各级用水者协会加大对水费拖欠的收缴力度,督促协会要积极上缴干渠水费,赢得干渠管理所的配合和支持。如因水费收缴不及时影响灌溉,由各乡镇自行负责。

(6)扬水灌区及补水泵站及早做好设备的维修及保养工作,确保泵站正常运行。

(7)各乡镇场继续深入推进农民用水者协会的建设工作,要及早对农民用水者协会进行培训,加强农民用水者协会灌溉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调动协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明确协会的责任,确保灌区上下游均衡受益。

(8)积极应对旱情。各支斗渠要做到提前开灌,水到就灌,适当拉大小麦头水和二水的距离,有补水条件的地方要利用改造湖泊、鱼池等,蓄存一定水量,以备待用。

(9)需要在干渠架泵抽水的协会,要提前做好报批工作,避免因干渠来水量少,发生高口灌溉困难和吊口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