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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无毒乡工作方案

建设无毒乡工作方案

为大力开展“无毒乡”创建工作,根据省、市、县禁毒委部署,结合本乡毒情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无毒乡”为重点,以实现无吸毒、无贩毒、无种毒、无制毒为目标,通过加大禁毒宣传,努力增强社区公众禁毒意识,确保无新滋生吸毒人员;通过对吸毒成瘾人员实行强戒、对复吸毒人员实际劳教戒毒、对戒毒出所人员落实帮教措施等手段,努力降低复吸率;通过严厉打击制贩犯罪人员,坚决杜绝非法种植原植物活动,最大限度地控制毒源,力争年底实现“无毒乡”创建目标。

二、工作机构

成立“无毒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综治专干、民政助理、派出所干警、司法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廖作远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1日—3月31日)。通过举办禁毒展览、印发禁毒宣传资料、开办禁毒讲座、举行禁毒知识竞赛、办禁毒板报和禁毒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加大禁毒宣传覆盖面,广泛深入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同时,针对本地违法犯罪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无毒乡”具体规划。

(二)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5月31日)。各村要组成专门力量,分片包干,深入细致开展毒情调查摸底工作,摸排出本辖区内涉毒的重灾、轻微和无毒的单位和部门,摸清涉毒人员底数,逐人逐户逐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建档立卡。

(三)组织创建阶段(6月1日—9月30日)。在年“无毒乡”创建基础上,各村各单位要按照省禁毒委创建标准积极组织创建工作。对涉毒人员逐人落实帮教措施,签订帮教责任书,及时掌握帮教对象思想动态、经济来源、交往关系、生活规律、来往去向、现实表现等情况,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和离退休干部的作用,努力帮助帮教对象解决就业、婚姻、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巩固帮教效果。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乡政府将于10月中旬对全乡“无毒乡”创建工作组织检查验收。对符合无毒标准的,授予“无毒村”称号,挂牌授匾,并作为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依据;对没有按规定时限和标准完成“无毒村”创建工作的,取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评优评先资格,对开展创建“无毒村”活动领导不力的,要追究党政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