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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方案范文精选

建设方案

建设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社区消防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分步推进,整体提升”的原则,全面推进社区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努力构筑政府统一领导,社区全面管理,单位安全自负,消防依法监督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新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陈愈新任组长,分局派出所长钟跃平、司法所长吴友华为副组长,处综治办马图云、各社区居委会、红旗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街道社区消防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工作由处综治办负责。

三、建设任务

1、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社区居委会、红旗村委会主任任组长,社区民警、治保员、义务消防队队长为成员的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由5-10名青壮年组织的义务(志愿)消防队伍,成立由老干部、老教师、老退伍军人为成员的志愿消防宣传巡防队伍,并明确分工,落实制度。

2、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工作制度

各社区居(村)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居民防火公约、社区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制度、社区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制度等社区消防工作相关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3、全面落实社区消防工作任务

各社区居(村)委会要按照《江西省城市社区消防建设标准》要求,(每月不少于2次)消防安全排查,以及安全提示,发现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指定专人管理,维护辖区消防设施、器材;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对辖区居民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受理群众消防举报,消防检查巡查档案,消防设施器材档案,消防会议记录等。

4、完善社区消防器材设施

各社区居委会、红旗村委会主要建立专(兼)用公共消防器材室(悬挂社区义务站标牌),配备消防战斗服(含头盔、消防靴、腰带)5套,消防水带(卡式按扣)5盘,消防水枪1支,消防栓、扳手1把、扬威喊话器1个、救生绳2根,4KG干粉灭火器10具、照明手电5把、消防斧1把,设立消防器材架,室内悬挂张贴社区消防道水源图,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图,以及社区消防管理相关制度(包括工作职责、消防宣传教育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制度、消防器材设施维修保养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等。

5、加大社区消防宣传力度

各社区居(村)委会要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在社区要设立居民防火公约牌,消防宣传栏,在居民楼道内要设立消防警示牌,要充分发挥社区义务消防宣传队作用,利用社区活动室、社区文化站、社区文体广场开展好消防宣传工作。

6、实施步骤

采取分步实施办法,确保2年内9个社区居委会,1个村委会全部达到建设标准。年内,主要安排下壕塘、、蔚蓝半岛社区居委会、红旗村委会等4个社区(村)达到建设标准;2010年内东阳山、大码头、木栏井、三康庙、土地庙、羊婆巷5个社区居委会达标。

四、具体要求

1、社区消防建设时全处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社区消防工作,对提高社区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实现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社区(村)委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扎实的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积小安创大安,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精心组织,严格责任。各社区(村)委会要按照本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好专人负责本社区的消防工作,要明确领导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员,逐一抓好落实,年12月中旬,办事处开展组织相关人员会同区消防大队对年内4个社区居(村)委会的社区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滞后的社区将予以通报批评。

3、加大投入,狠抓落实。各社区居委会、红旗村委会要创新方法,多点筹措,加大社区消防的建设投入,按照《江西省城市社区消防建设标准》及区、办事处的实施方案的内容,抓好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确保我处9个社区居委会按分步骤完成年度社区建设达标任务。

附件:1、社区消防建设相关制度(参考)

2、社区消防建设工作台帐(参考)

3、社区消防站消防器材配备明细表

委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扎实的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积小安创大安,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建设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以“大力实施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特色精品城市建设”两大战略为契机,以服务民生、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重心,按照“政府引导、示范带动、市场运作、便民安全”的原则,依托骨干流通企业,通过建立标准、合理布局、政策引导、规范管理,逐步推进放心食品工程规范发展,不断满足广大居民对放心食品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二、工作目标

按照社区居民每500户或1500人可配置1处肉、菜、早餐店(点)的目标,结合城市商业网点布局,在城区规划建设100家放心食品店(点)。其中,放心肉、菜专卖店(直供)店50家、放心早餐点50家。通过放心食品店(点)工程的示范带动,在全市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运作规范、卫生安全的放心食品工程服务体系。

三、工作重点

(一)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放心食品店(点)。放心食品店网点布局由市商务局会同市城建局、城管大队等部门研究确定。要对全市肉、菜、早餐店(点)进行全面调研,摸清数量、分布、供需等基本情况,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放心食品店(点)布局规划。

(二)培育引进符合放心食品生产要求的规模企业。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承办的原则,积极培育引进符合放心食品工程生产要求的规模企业,为广大居民提供“放心”服务。对于申请实施放心食品店(点)建设工程的企业,市商务局会同市食药局、质监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等部门,根据竞争有序、择优扶持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审核确定一批规模大、品牌强、信誉高的知名企业作为百家放心食品店的实施主体。各实施主体要严格依据建设标准和布局规划,按照品种标准化、生产工厂化、经营连锁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组织加工生产,按照现代物流管理方式,向连锁经营网点统一配送食品,符合统一生产、统一管理、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服务和统一价格的“六统一”规范化管理标准,形成生产加工、配送、销售一条龙的放心食品服务体系。

(三)整顿规范现有的肉、菜、早餐经营店(点)。市工商局、食药局、城管大队、卫生局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全面开展肉、菜、早餐经营店(点)的整治活动。对证照齐全,但设施条件和卫生状况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店(点),按照放心食品店(点)建设标准进行规范提升,使其逐步达到标准要求;对无证无照经营业户,符合规范经营标准条件的,督促其限期办理相关证照手续。对不符合规范经营标准条件或拒不办理相关证照手续的,依法予以取缔,努力营造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要加强对经营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经营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守法诚信意识。各办事处要做好疏导工作,切实解决好经营人员存在的实际困难,对现有经营人员申请经营放心食品店(点)的,要做好登记和服务工作。市商务局、人社局等部门要协调实施企业优先安排现有摊点经营人员,逐步实现人员转化。

(四)多渠道增加放心食品经营网点。一是引导和动员我市流通企业积极参与放心食品店(点)工程建设,不断增加放心食品店(点)数量。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国内和国际知名品牌参与放心食品店(点)工程建设,扩大放心食品店(点)工程的覆盖面,提升我市放心食品店(点)经营的品质和种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百家放心食品店(点)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对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打造“食安”具有重要作用。为切实加强对实施建设工程的组织领导,成立市百家放心食品店(点)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的实施及日常监督检查、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对验收合格的放心食品店(点)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补助。对放心食品店(点)的设置申请,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简化手续,实行集中查验,统一办理。对放心店(点)的卫生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等费用,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征收的外,其余一律免收;对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从事放心食品经营的,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劳动和税收优惠等政策。

建设方案范文第3篇

一、目标任务

(一)廉租住房建设目标任务

2009年,全市新增廉租住房3772套,其中:市本级新建530套,其他方式筹集170套;*区新建650套;湘东区新建500套;萍乡经济开发区新建500套;芦溪县新建200套,其他方式筹集159套;上栗县新建6*套;莲花县新建400套,其他方式筹集53套。

(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目标任务

2009年,全市新增经济适用住房5.9万平方米836套,其中:市本级2万平方米,*区2.5万平方米,湘东区0.5万平方米,芦溪县0.3万平方米,上栗县0.3万平方米,莲花县0.3万平方米。

(三)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目标任务

2009年,全市完成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数1*47户,其中:*区补贴6860户,萍乡经济开发区补贴24户,湘东区补贴2*0户,芦溪县补贴1268户,上栗县补贴260户,莲花县补贴555户。

二、建设方式

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方式包括集中新建、普通商品房配建、棚户区改造配建和结合棚户区改造解决住房中配建廉租住房等多种方式,具体建设方式和配建比例由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配建廉租住房,在用地规划和土地出让条件中要明确规定建成后由政府收回或回购。

三、资金筹措和拨付

(一)廉租住房建设资金

1.中央投资补助资金。中央政府对廉租住房建设给予投资补助,补助标准每平方米300元;莲花县补助标准每平方米400元。

2.省财政配套资金。省财政按每平方米200元给予配套资金补助。

3.县区(开发区)自筹资金。主要渠道:一是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部分;二是住房公积金净收益;三是市、县区(开发区)财政预算安排。

4.国债转借地方资金。中心城区新建廉租住房,按每平方米150元的标准转借,三县新建廉租住房,按每平方米*0元的标准转借。

5.市、县区(开发区)自行融资。

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由市发改委会同市房管局编制和下达年度投资计划。2009年中央投资补助资金和省财政配套资金按省政府要求3月底前一次性拨付到市、县区(开发区);国债转借地方资金根据形象进度和各地实际情况予以安排。

(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资金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主要是按照政府组织企业市场运作的方式,实行项目法人招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资金由开发商垫资。

(三)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拨付由市财政局统筹管理,按任务数拨付给县区(开发区)。

三、政策支持及相关责任单位

(一)确保项目用地

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号)规定,根据当地的住房建设规划,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切实保证供应。

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统一安排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占当地年度用地计划。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修改或调整的,市、县区(开发区)要及时修改或调整,在报批材料完备、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市国土资源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核算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二)实行重点调度和优惠政策

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列入市重点工程管理,享受省重点工程优惠政策。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标准按萍府办纪要〔20*〕38号文件规定执行)建设一律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营性收费按低限减半征收(具体免收和减半项目见附件一)。各县(区)自行出台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不得再收。征地管理费缓交一年。新建住宅供配电工程建设费,按低限减半征收,并对应征收的50%取费缓交一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市公共政务管理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萍乡供电公司等)

(三)奖励措施

省政府设立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奖励资金,市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力度大、任务完成好,质量、安全、进度、资金管理达到规定要求的县区(开发区),按省规定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财政局)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

(一)项目建设时间节点

1.净地项目建设时间节点

(1)前期工作。2009年3月底前,完成土地行政划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项目开工建设并形成实物工作量。3月底前能开工建设的项目可实行项目邀请招标,以后开工建设的项目要公开招标。

(2)主体建设。2009年5月底前,完成基础工程;8月底前,完成三层主体;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20*年3月底前,水、电、气、道路、绿化及配套设施完工,并组织验收。

2.需要征地拆迁的项目时间节点

(1)前期工作。2009年2月28日前,启动项目补偿安置工作;4月30日前,所有项目完成补偿安置和房屋拆迁,并有40%的项目完成报建及有关审批手续、开工建设;6月30日前,所有项目完成报建及有关审批手续、开工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

(2)主体建设。2009年8月底前,完成基础工程;11月底前,完成三层主体;20*年3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20*年6月底前,水、电、气、道路、绿化及配套设施完工,并组织验收。

3.20*-2011年项目准备工作

各地要抓好后两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准备工作,并在上一年四季度完成征地拆迁,办好用地手续,实现当年一季度开工建设。

4.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时间要求

3月底前完成不少于全年任务数的审核发放工作。

(二)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实行审批制。统一建设的廉租住房项目,初步设计经市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配套建设的廉租住房项目,实施方案经市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统一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初步设计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实施方案)要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在上报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时,应同时提供项目用地、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配套资金承诺文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

(三)提高规划设计水平

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选址尽可能利用现有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住户工作生活。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划和设计规范要求,控制投资和建设标准。新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以多层为主,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要在较小的户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房管局)

(四)项目报建要求

市、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实行项目报建手续集中联审,并联审批,一条龙服务。市、县区(开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办理项目报建工作,及时完成项目申请。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市、县区(开发区)报建工作。对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审批的部门,要实行问责制。(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

(五)精心组织施工

市、县区(开发区)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精心编制项目进度计划,优选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积极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确保建设项目按期完成。(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房管局)

(六)物业管理

实物配租的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实物配租住房的租金,按照配租面积和市、县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确定。廉租住房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不足部门由当地政府廉租住房资金支付。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普通商品房同等级标准的70%,其中的营业性用房不得出售,只能出租,租金收入可用于补充小区物业管理经费的不足,剩余部分纳入城市廉租住房资金专户。(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七)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范围和保障标准

发放范围:2009年度市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370元,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平方米。

保障标准:人均保障面积为*平方米,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5元/月,每人每月租赁补贴标准为50元,每户家庭最高补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和督导组

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督导组,下设七个小组,分别对应市本级、萍乡经济开发区、各县(区),具体名单见附件三。

(二)明确工作职责

市政府每年与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签定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房管、建设、规划等部门负责指导、组织编制工程地质初步勘察、初步设计(实施方案)、项目规划、勘察设计、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程进度等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争取中央投资补助资金,指导、协调编制和下达项目投资计划,以及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审批、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做好项目前期有关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中央投资补助资金、省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国债转借地方等项资金的拨付,建立和管理项目资金专户。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安排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以及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民政部门负责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水务部门负责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林业部门负责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征用林地的审批。审计部门负责做好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公共政务、消防、人防、气象等部门,负责做好项目的有关审批工作。各部门在收到符合规定要求的申请报告后,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批。

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指导,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切实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县区(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县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督导组要加强检查,每月督导不能少于一次,并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保证工作进度。各督导小组每月要将各县区(开发区)进展情况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并以简报形式通报有关单位。

(三)加强督促检查

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要组织房管、建设、监察、发改、财政、国土、民政等部门对县区(开发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及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今年3月下旬,对净地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限时办结情况,以及中央投资补助资金、省财政配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今年8月上旬,对净地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生产以及地方自筹资金到位情况,对需要征地拆迁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限时办结情况和中央补助资金、省财政配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今年12月中旬,对净地建设项目的主体完成情况,需要征地拆迁项目的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生产以及地方自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检查。每次检查情况要专题报市人民政府。

建设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强化落实工作责任制建设有所作为、有所突破作为当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的直接检验,切实提高公安队伍履责尽职的能力,切实解决公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塑新形象,树立新作风,创造新环境,迎接新挑战,真正把我局建设成为进取型、务实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保障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确保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成立加强工作责任制建设活动领导组。市长助理、局长祁建平任组长,政委燕生如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副组长,各科、所、队、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纪检委,主要负责对此次活动的综合协调和情况收集掌握汇总,政治处、办公室搞好配合。各科、所、队、室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操作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三、工作重点

此次活动就是要对照科学发展观要求,集中开展作风建设整改的补课工作。重点是对全局在一段时期内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敏感性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抓漏洞、查隐患、找不足,排单列表,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结合我局工作的特点、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要在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省厅“六条警规”和市局“九条铁纪”的基础上,重点要围绕以下几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一是执法执纪方面:着力解决徇私枉法,搞钱权交易;滥用职权、索拿卡要;违法违规办案,滥用强制措施;执法不文明,特权思想严重,伤害群众感情;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是领导作风方面:着力解决作风漂浮,工作不深入;不履行“一岗双责”,对下属管不住,管不严;作风霸道,不顾大局;搞形式主义,报喜不报忧;好大喜功,自以为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等问题。

三是思想作风方面:着力解决自满自足,进取心和纪律性不强;关注自身利益多,关注工作成绩少;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淡薄,漠视群众疾苦;对组织和领导的指示、工作部署漫不经心;对小道消息津津乐道,信谣传谣等问题。

四是工作作风方面:着力解决办事拖拉,效率不高;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得过且过;令不行,禁不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五是生活作风方面:着力解决奢侈浪费,有禁不止;贪图享受,追求享乐;交友不慎,行为不检点;警容不整,着装不规范等问题。

六是学习作风方面:着力解决学习脱离实际,理性思维不强;不善于学习,不勤力思考;学风不端正,学习制度不健全;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理论水平不高等问题。

四、工作措施

围绕此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整改重点,要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进行一次“回头看”,重点围绕强化责任落实认真查漏补缺。以学习有关规章制度、相关法规、条例为主要内容,重点学习领会中央政治局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精神,学习我省制定的《关于领导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各警种、部门要结合实际需要和警种特点制定专题学习教育的具体方案,组织开展好学习教育活动。(政治处牵头,各单位负责落实)

二是组织开展反思教育和大讲座活动。从即日起集中一周时间开展一次反思教育和大讲座活动,认真查摆在执法执纪、领导作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学习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坚决予以整改。(办公室牵头,各支部、各单位负责落实)

三是组织开展全警政治轮训活动。以忠诚教育、党性教育、宗旨教育、纪律教育、道德教育、形势教育为主要内容,以部门为单位进行政治轮训。局领导和各单位一把手要带头给民警上党课。每名民警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政治处牵头,分管局领导督促,各单位具体落实)

四是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采取知识问答、观看教育片等形式,组织开展一次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廉政教育活动,提高广大民警的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纪检委牵头,各支部、单位具体落实)

五是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行动。纪检委、督察大队要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一次对各单位工作责任制建设的专项督查行动,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纪检委、督察大队负责落实)

五、工作要求

加强全局工作责任制建设,是认真贯彻落实晋中市政府关于政府系统工作责任制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晋中市局有关要求,做好今年各项公安工作,全为维护社会稳定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全局要全警动员,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工作责任制建设是加强全局工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举措。工作责任制建设水平直接关系警务公开程度、群众满意度,关系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和责任落实。全局上下一定要站在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工作责任制建设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真抓实干,真正做到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体现,在作风上转变,使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建设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行政服务中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总体部署,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创新和完善审批方式,强化窗口和人员管理,着力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切实解决部分工作人员素质不佳、服务不优和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通过加强效能建设,促进“窗口”审批提速提效,服务优化优质。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逐步完善服务“窗口”信息化系统,为服务对象提供舒心的办事软硬件条件和房地产信息服务。

(二)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完善“一站式”服务功能,提高窗口现场办结率,做到即办件即办,承诺件在承诺期限内办结,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准确率达100%。

(三)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整合现有资源,积极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服务和特快服务等特色优质服务,畅通和完善“绿色服务通道”体系。

(四)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按照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窗口服务承诺制、一次告知制、咨询负责制、传递责任制、负责人联系窗口制和收费一单制等多项制度,切实做到告知文字化、流程图表化、一次说清、两次办结,服务上力争达到“五零”标准,即服务沟通零距离、审批流程零障碍、服务质量零差错、规定之外零收费、服务行为零投诉。

三、实施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上旬)。按照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县房产局布署,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学习贯彻县委、县政府、县行政服务中心以及局机关召开机关效能建设动员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提升效能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二)对照检查阶段(10月上旬至11月上旬)。广泛征求服务单位、基层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并做好记录工作。

(三)整改落实阶段(11月中旬至11月下旬)。根据查找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着力抓好整改工作。

(四)长效管理阶段(12月上旬到年底)。在查找问题,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结合“窗口”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实施长效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认真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1、学习传达效能建设文件精神。于10月上旬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学习领会有关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2、开展效能建设和集中教育活动。积极参加行政服务中心“效能建设学习周”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等方式学习《文选》、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开展构建和谐社会、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教育,并着力构建效能建设学习长效机制。

3、营造效能建设氛围。充分利用行政服务中心简报、局政务信息网站等载体,积极宣传报道“窗口”效能建设成果,形成效能建设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广泛开展讨论,对照检查整改

1、积极参与“效能建设我该怎么办”大讨论活动。按照中心和局机关部署,围绕“提升效能促发展,服务‘变化’做贡献”和“把方便留给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已”主题,召开专题讨论会,组织学习交流活动。

2、开展以“十对照十检查”为主要内容的自查自纠活动。组织窗口工作人员按照“十对照十检查”的要求,认真查找窗口和个人在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3、开展效能建设公开承诺。公开承诺内容,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经办人姓名,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机制创新工作

1、积极配合第二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配合县法制办、县监察局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类审批项目全面审核工作,并根据县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清理结果,确保“六个必进”要求落实到位。

2、规范审批流程。在对已进驻项目逐一过滤的基础上,再造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减少申请材料、规范办事程序。

3、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县内招商引资企业、银企对接企业、入园企业和改制企业业务审批绿色通道,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全程服务。完善一审一核制和窗口首席代表制,对授权窗口审批的,严格按要求办结到位。

4、加强窗口建设。推进窗口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做到“三规范三统一”,即规范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规范工作人员工作证牌,规范使用窗口文明用语,统一出具书面凭证,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统一公开办事结果。窗口对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根据项目变化及时调整;在受理申请和作出决定阶段,严格履行向申请人提供受理通知书等书面文本,阳光操作。

5、健全相关制度。巩固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投诉受理制、效能考评制、否定报备制和失职问责制。进一步明确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按所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质量及完成工作的程序、标准、时限、职权、职责进行明确分解。完善投诉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制度,设立投诉电话,认真受理投诉,加大查处力度,对投诉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调查,件件有处理,件件有反馈。完善窗口绩效考评制度,加大对窗口项目办理的检查和效能建设的督办,按月公布检查督办结果。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绩效考核

1、健全局负责人联系窗口制度。局负责人和相关职能股室每半月对窗口效能建设进行巡视检查一次,总结交流工作,安排下一阶段任务。

2、改进群众评议方式。认真开展群众评议窗口活动,将日常评议和集中评议相结合、现场征集意见与上门征求意见相结合,通过在窗口设立意见簿、局服务大厅设立意见箱,定期开展问卷调查,对申请人进行回访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五、组织领导与要求

(一)成立房产局服务“窗口”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窗口”负责人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效能建设组织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