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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挂牌群众接访工作方案

干部挂牌群众接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的信访工作责任,提高办事效率,及时有效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发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是方便群众原则。畅通上访渠道,改进接访方式,简化接访手续,方便群众举报投诉,使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

二是首问负责原则。落实首问负责制,完善岗位要求,工作标准,限时办结,注重疏导教育,及时解决群众初访问题。

三是依法处置原则。在办理信访和举报投诉过程中,按照领导分工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坚持依法接访,逐级、就地、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适应范围

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在全区各乡、街道、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中全面推行。受理范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主要受理群众反映的关于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管辖的人和事。

四、公示内容和方式

(一)公示内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姓名、照片、职务、分管工作、联系方式;点名接访受理范围;信访人的权利义务;点名接访工作流程等。

(二)公示方式:各单位必须制作统一规格的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公示牌,在单位办公场所醒目位置予以悬挂。

五、接访程序

(一)受理接访

1、即时接访。来访群众可根据公示的接访领导名单及分工,自主选择接访领导,被选领导干部要及时接待来访群众。

2、预约接访。如被点名领导因故不能及时接访,可预约接访,具体事宜由信访工作人员与上访群众商定。

3、委托接访。被公示领导因故不能接访的,可委托其他领导或工作人员代为接访。

(二)处理问题

1、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本单位、本部门管辖的,接访领导应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安排协调调查处理;

2、属于下级组织管辖的问题,要及时交办,督促限时办结;

3、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接访人员要向来访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群众确实有困难时,要帮助群众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督促办理。

(三)回复结果

1、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接访领导应督促承办机构及时回复上访群众,来访人应对办理结果签署意见。

2、上访群众对处理结果仍有不满的,要分析原因,多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重复访、越级访。

六、具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各乡街、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明确责任,切实抓好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的贯彻落实,必须于年12月20日前开展领导班子成员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广泛宣传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的主要内容、基本程序、具体要求,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合法合理地投诉举报和反映问题,充分发挥这项制度在化解基层各种矛盾和信访维稳问题中的功效。

(三)规范公示内容。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工作必须制作统一的公示牌,规格为1.2米*2.0米,悬挂于单位醒目位置,便于群众了解。公示牌公示内容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姓名、照片、职务、分管工作、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点名接访受理范围(乡街由区纪委统一制定,部门根据《信访条例》结合各自工作职能自行制定);信访举报人的权利义务;点名接访工作流程。

(四)建立健全档案。根据点名接访工作要求,区纪委制定了三项制度和四种表格,(即区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区群众点名预约接访制度、区点名接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受理登记表、群众点名预约接访登记表、群众点名接访情况报结审批表、群众点名接访情况答复征询意见回访表),各单位参照三项制度,结合自己实际,制定点名接访相关制度。对群众点名接访反映的问题,在接待处理时要履行相关手续,填写四种表格,所形成的文字表格材料纳入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专项工作档案,统一管理,以备年终考核检查。

(五)做好统计上报。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登记、备案工作,每月5日以前向区纪委信访室上报上月群众点名接访工作情况小结汇报。区纪委每月要将全区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情况上报市纪委。

(六)严格责任追究。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工作是年省、市推行的“五项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区纪委、监察局将此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将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推诿扯皮、延误问题解决、引发信访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查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