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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园林县城创建方案

政府园林县城创建方案

为了加速推进我县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位、综合管理水平和人居环境质量,实现靖边经济跨越式发展,切实提升我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着力打造竞争优势,优化投资环境,塑造与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城市整体形象。县委、县政府决定,从今年起,用三年时间,把靖边建成省级卫生县城和园林县城(以下简称“双创”)。为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如期实现,根据《陕西省卫生县城检查评比标准》和《陕西省园林城市评选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和园林县城是我县“十一五”期间及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为全县人民办的一件实事好事,是靖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顺应广大人民群众意愿的民心工程,是加快城市发展、提升城市品位、增添城市活力的动力工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政府组织、社会动员、群众参与、部门协调、科学管理、法制监督、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的方针,以优化城市环境和城市形象为出发点,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为重点。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全力打造城市环境、人居环境、投资环境,努力实现建设全国经济强县、人居环境佳县、绿色园林名县三大目标。

〈二〉目标要求

从今年起,举全县之力通过三年时间,把靖边县城建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省级卫生县城和园林县城。

二、工作任务与创建标准

根据创建要求和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在坚持点、线、面结合,整体推进原则的同时,创建工作重点转向提高城市品位和档次,高标准、严要求,建设好一批精品工程。

〈一〉主要工作任务

1、2009年底前建成年处理500吨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一座。

2、2009年底前创建30个园林式单位,20个园林式住宅小区,新增绿地面积49万平方米。

3、2009年底前建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并投入使用。

4、按照“布局合理、数量足够、位置适宜”的要求,2008年底前建成一座垃圾处理场,四处垃圾中转站和一座废旧品回收站。新建公厕30座。

5、2009年底前建成县政府中心广场和城区公园。

6、2009年底前新增居民天然气用户0.5万户,天然气采暖锅炉3000座。新建加气站一处。

7、2009年底前完成除“四害”达标任务。

8、2009年底前对建成区主干道及其他支线道路连接部分全部硬化,并拆除建成区范围内和城区沿街两侧违章搭设棚帐和构筑物。

9、2009年5月底前,以县城为中心,在城乡结合部建成生态环境保护环城林带。

10、2009年5月底前,将871公里的县乡公路两旁全部进行绿化。

11、2009年底前完成芦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

〈二〉“双创”标准

创卫标准

1、县政府把“双创“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爱卫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任务及工作职责分明,各类创建活动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档案资料完整齐全、管理规范。

2、爱卫办、学校、医疗单位、相关乡镇、厂矿企业建立健全卫生健康教育组织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设备,争取经费,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计划有总结。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医疗单位健康教育有记录、资料完整,门诊部病房设有固定健康教育专栏,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75%,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社会健康教育服务工作。开展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在主要街道中心区设有固定健康

教育宣传栏,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内容,使社区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60%以上。《靖边报》、靖边电视台、靖边广播电台等传媒机构开设健康教育专栏,对“双创”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县城区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有控烟和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内容及宣传品。

3、制定环境卫生长远工作规划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意见),健全环卫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经费,环卫工作有计划安排、职责明确、措施得力,依照县城建设规划按期完成卫生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设施、设备完好率≥98%。主要街道两侧每隔50米左右设果皮箱1个,建成区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垃圾中转站及垃圾收集点全天清扫保洁,定期消杀,周围整治无蝇、蛆,清扫保洁率达100%,一、二级道路保洁时间≥12小时/天,三、四级道路保洁时间≥8小时/天。

4、按照《陕西省卫生县城验收标准》商业区400-800米一座公厕,居民区每平方公里3座公厕的要求,达到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县城主干道、汽车站、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设有公厕,逐步取缔旱厕,新建公厕均为水冲式,水冲式公厕所普及率≥30%,城区旱厕粪便无害化处理率≥70%。

5、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洁,主干道路面平整,无坑凹积水,无裸露垃圾。沿街单位、门市严格执行“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亮化、包设施)责任制,坚决制止和清除“六乱”(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堆乱放)现象,并逐步实行垃圾袋装化。沿街标语、门牌、户外广告整洁美观,标牌规范;加强对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的治理整顿和街道、路面、马路砖、人行道、排水管网规划建设管理;夜间街道明亮,对主要街道的景灯等进行规范设置,路灯等照明亮化设施完好率达100%;农贸市场划行就市,管理规范,卫生符合标准;全县无放养家禽家畜,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建筑施工场地设置隔离栏,现场物料清洁整齐,工地食堂符合卫生标准,厕所干净卫生。

6、除“四害”工作文件资料完整,管理网络健全,定期开展技术培训,防治措施合理有效,春秋季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四害”密度符合标准,鼠、蚊、蝇、蟑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三倍。

7、各类饮食服务业及其它公共场所的经营单位应有有效的证照,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有专用的消毒设施,经常对公共用具进行消毒。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100%。

8、建成区集中式供水覆盖率达95%以上,自来水公司每半年对水源水、每月对出厂水做一次水质全分析,检测项目不少于28项,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检测资料齐全。二次供水管理规范,设施完备。

9、县人大、县政府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检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食品卫生监督覆盖率达95%以上,各类饮食店餐具消毒抽检合格率达80%以上。每年组织开展两次以上全民性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活动。有预防食物中毒管理措施,创建前连续三年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10、疾病预防与控制纳入政府工作规划。县人大、县政府每年召开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并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医院门诊日志齐全,登记完整率≥85%,法定传染病漏报率、迟报率<2%。医院内感染控制组织健全,日常监测工作规范,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新生儿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95%,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达100%。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11、单位和社区有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积极开展卫生单位、卫生社区创建活动。建成区环境整洁、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道路硬化、地面平整、无违章建筑、无乱排、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公共场所及单位会议室有明显禁烟标志。职工食堂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经体检、培训合格后上岗,熟练掌握相关卫生知识,个人卫生良好。居民区饮食、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经营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无乱设摊点现象。

12、县政府有农村创卫工作规划,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创建卫生示范村、乡(镇)活动,饮用水源保护措施符合卫生标准。

1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将环保工作纳入县十一五规划。当年人大、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环保工作不少于两次。正常工作有计划、有检查、资料记录完整,档案管理规范。主要环保指数达标: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5%;大气总量悬浮颗粒物年平均值≤0.20毫克/立方米;建成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50%,二氧化硫年平均值≤0.06毫克/立方米;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9%,环境监测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对水源进行监测,全年监测6次,隔月检测;地表水水质达标率达100%;建成区烟尘控制覆盖率达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80%;医源性废弃物焚烧处理率达100%,医源性污水得到集中处理,排放达国家标准;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30%;积极开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环境污染。省上验收前三年内无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发生。

14、民意测验随机访问本地居民80人和过往旅客20人,满意率达90%以上。

创园林标准

1、科学编制县城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纳入县城总体规划实施,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总结经验,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合理布局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及道路绿化,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园林绿地系统。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0%,绿地率≥2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8平方米。抓好生产绿地建设,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2%,在城郊结合部建成大面积的苗木生产基地,使县城苗木自给率达75%以上。抓好以公园、广场、入城口绿地、水系绿地为重点的公共绿地建设,完善雕塑小品,新建公园要突出植物造景,树种合理配置,园区管理规范、设施完好、景观宜人,绿化面积占陆地总面积70%以上,并依托县城良好的自然地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形成具有当地城市独有的风貌特色。

2、抓好路街绿化落实,确保整体效果。加强对城区主干道和芦河的绿化工作,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绿化风光带,做到每条街道树不缺株,树形整齐美观,绿化带四季常青,确保绿化一条,形成一条,建设1—2条高品位园林景观路,使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95%以上,道路绿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比率:主干道≥20%,次干道≥15%。

3、搞好居住区绿化美化,改善人居环境。居住地绿地面积比率:新建居住区≥30%,旧城改造区≥25%。高标准建设一批花园式居住区,新建居住区谁开发、谁绿化,根据居住区规模设置绿地,设置必要的公共配套设施。抓好单位绿化美化,争创“园林绿化单位”、“园林式居住区”、“绿化达标单位”。大力发展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及室内的绿化美化,充分利用一切可用空间,建绿、造绿、添绿,让能绿的地方都绿起来,使园林绿化达标率≥10%。积极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树立“爱护花草树木,人人有责”的思想,建立管护工作长效机制,通过三年努力争取实现城在林中,人在景中的目标。

4、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及建设部和陕西省有关法规、规章,健全园林绿地维护管理队伍和园林绿化专业执法队伍,把绿地养护管理好,杜绝侵犯绿地、破坏绿化成果事件发生。

5、加强古树名木的管理与保护。对全县的古树名木进行普查、测定、鉴定和定级,并登记、编号、挂牌、设立标志和拍照建档,安装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养护。

6、抓好大环境绿化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狠抓义务植树质量,充分利用每年春秋植树季节搞好植树造林,围绕国道、省道、地方道路建绿色长廊,并开展形式多样的植树活动,如造“三八林”、“青年林”、“纪念林”等,营造全民绿化家园的氛围。并把创建工作辐射到所有乡镇,抓好小城镇园林绿化建设,使义务植树人数达到法定人数的90%以上,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达85%以上。

7、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的方针,依靠全社会力量,群策群力,政府加强引导,放活市场,吸收民间投资,采取向上争一些,政府拿一些、群众筹一些等多渠道融资的办法,县财政要保障绿化经费,落实好绿化资金,为创建园林县城工作顺利开展并最终达到标准提供资金保证。积极鼓励房地产开发商提高建设项目的园林化水平,充分利用建设项目办园林、建绿地。

三、创建工作实施步骤

按照县双创工作的统一要求部署,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启动阶段(2007年3月—2007年5月)。成立“双创”组织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双创”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和落实任务阶段。(2007年6月—2007年7月)学习借鉴先进市、县经验,积极搞好调研,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按部门职责细化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扛死肩。根据“双创”工作目标任务与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通力协作,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对各建设项目的论证、设计与审批。

第三阶段:实施达标阶段(2007年8月—2008年12月)。依照实施方案和创建标准,集中时间、人力、财力,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全面完成总体目标任务。

第四阶段:自查和验收阶段(2009年1月——2009年10月)。按各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县创建领导小组和创建指挥部对照标准进行模拟检查和效果评估,广泛听取各方反馈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集中整改,巩固提高创建成果,全面做好省上考核验收各项准备工作,迎接考核验收。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县上成立了“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执行组长,设立“双创”工作指挥部,常务副县长任总指挥,下设“双创”办公室,并从各单位抽调了18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全县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动员、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新的工作机制,把“双创”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双创”工作实施方案,将“双创”指标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与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健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统筹推进,形成合力

今后一段时期,要把“双创”工作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同工作、生产、生活、社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起来,同本部门、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同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结合起来,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对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抓“双创”的整体合力和强劲势头。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双创”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也是一场新的群众运动,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发动全民参与。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迅速行动,层层召开会议,造势鼓劲,要充分发挥社区作用,通过文艺活动、图片展览、知识竞赛、张贴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靖边报、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设立“双创”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宣传先进典型,报道先进事迹,曝光反面典型,制定印发《靖边“双创”知识宣传手册》,做到人手一册。县城主街道,沿街各大标志性建筑物、公共场所、各窗口单位等都要悬挂设置一定数量的“双创”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使全县上下形成一种共识,营造强大的创建舆论氛围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和园林县城是一项标准高、要求严、时间紧、任务重的全新工作。县“双创”办要对照《陕西省卫生县城检查评比标准》和《陕西省园林城市评选标准》的相关指标,严格开展督查考评工作。要充分发挥“六位一体”督办系统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双创”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制定严格的任务考核办法,要把“双创”工作纳入乡镇和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之中,实行一票否决,加大对各任务承办单位的考核督查力度,坚持“双创”机构检查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相结合,与新闻媒体监督相结合,与群众性评议相结合。定期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双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改进要求。要建立“双创”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把“双创”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完成任务好的要表彰奖励,对动劲不大、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效果不好、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落实不力、贻误工作,专做表面文章,拖全县创建后腿,影响到“双创”工作总体进展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把“双创”工作与评选文明单位、卫生先进单位、园林绿化单位结合起来,凡未按时完成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不能评为文明单位、卫生先进单位、园林绿化单位,已是文明单位、卫生先进单位、园林绿化单位的给予黄牌警告,直接取消其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