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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室主任工作

政府办公室主任工作

政府办公室主任工作范文第1篇

20**年以来,在中共XX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关心培养下,我先后担任中共XX党委书记、乡长和中共XX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三年来,能够认真对照和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文件规定,任劳任怨,扎实努力工作,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工作上都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提高,现简要小结如下:

一、自觉加强政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政治素质和政治觉悟是关系一个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关键问题,而要提高政治素质和政治觉悟关键在于不断加强新知识、新理论的学习。学习不一定马上进步,但是一个人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如果放弃了学习就等于放弃了进步。自任职以来,不论在基层还是县机关,工作时间还是业余休息时间,我都非常注意加强学习。几年来,能够认真参加省、州、县统一开展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及县、乡中心学习小组定期学习,比较系统地学习了《邓小平文选》、《文选》和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一系列新的路线方针政策。此外,能够结合工作实际和需要,平时,自己的床头案上常放有一些需要学习的书籍,自觉学习并对一些理论性、政策性很强的章节和内容记录下来,以备不时之需。我认为这是做好一切工作尤其是办公室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和必备的细节,更是提高政治素质、政治觉悟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不断解放思想,不断更新观念,不断与时俱进。

二、努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思想素质。一个人的思想作风如何取决于他的道德修养和品质。有道德缺陷的人,思想和作风可能也有缺陷。参加工作以来,我十分注意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无论工作上或为人处世上始终坚持“在人之下,视己为人,在人之上,视人为人”这一基本原则,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在乡镇工作期间,能够坚持以人民的需要为第一需要,经常深入村寨调查研究,了解民情,为困难群众办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从不以自已是书记或乡长欺压百姓;在机关工作能够坚持以“三个服务”履行职责(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基层),充分发挥办公室的职能和中心枢纽作用,搞好协调服务工作,除特殊的工作需要之外,一般不乱以县政府或领导个人的名义要求部门和乡镇办任何事。我深知“为政者,正也”的道理。这几年的实践工作也给了我严格的考验,在乡镇工作来不得半点的马虎和弄虚作假,在办公室工作也同样如此。我始终认为,一个党员干部不论在什么地方工作都应该努力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这样才不愧于党和人民的培养。

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衡量一个党员干部是否有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能力,不是把他放在条件最好、环境最好的地方工作,而是应放在条件最艰苦、工作最复杂的地方,并较好的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记得从县机关下乡镇任职,组织上找谈话时,一位领导语重心长的对我说“XX呀,我们县最复杂的乡镇有两个,一个是XX乡,一个是XX乡。XX是内忧,群众与乡镇府是对立的,经常告状;而XX是外患,广西XX村经常偷盗干扰乡里工作,组织上安排你去XX工作,要做好思想准备……”当时,我很认真的回答:我要用实际行动感化他们。到XX工作后,我时刻不忘自己许下的诺言,并以实际工作努力兑现了自己的承诺。任乡长时,我积极配合书记工作,维护班子团结。任书记时,能够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带领班子积极工作,充分利用国家扶贫政策和各项支农惠农政策,通过全乡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们扩建了市场,修建了街道,新办了中学,改造了小学,架起了电网,修通了公路,使XX乡成为XX西部第一个实现村村通公路的乡镇。工作考核上该乡从20**年的全县第14位,20**年排11位,2003年排前10名,20**—20**年排第6名和第3位并连续两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乡镇,XX乡也从一个后进乡镇变成先进乡镇,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20**年8月调县政府办工作后,适逢县级班子换届,在县政府班子成员调配不齐的情况下,能组织办公室的同志较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配合县政府领导确保了工作正常运转。20**年以来,通过加强管理,努力工作,县政府办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先进单位。特别是今年雨雪凝冻灾害期间,交通、供电、油料供给面临严峻考验,各项工作压力和社会矛盾都集中到县政府和办公室的条件下,能够基本完成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县社会稳定,群众在灾情面前基本能过上祥和的春节。

总之,三年来,本人在党组织和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关心和培养下,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仍较远。在工作实践和社会实践中,由于个人性格上的原因,一些缺点和毛病总是难以改变,如心直口快,有时工作只讲效果,不讲过程,有时思想比较激进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要求自已,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多为群众做一些扎实的基础工作,多为基层和部门做一些有效的服务工作,多为领导提一些有利于长远发展和解决民生的合理建议,使自己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为民办事、做好服务的能力,做一个合格的公务员。

政府办公室主任工作范文第2篇

今天,县政府组织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主任进行文秘工作培训,目的是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办公室人员的业务管理,提高办公室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政府系统的内部沟通,提高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的工作质量和运转效率。为了办好这次培训班,让同志们学有所得,县政府办公室反复考虑,针对当前办公室工作的实际情况,精心安排了学习内容。课程内容丰富,既有基本理论,又有具体业务指导,非常贴近同志们的工作实际。因此,各位办公室主任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得随意开小会,擅自离开教室。下面,我就这次培训谈两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办公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三服务”水平(服务领导、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面临一系列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这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第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给政府办公室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当前,我们广东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进程中。政府系统办公室作为政府的“参谋部”,必须与时俱进,尽快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做好各项服务,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发挥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更好地服务大局,推动我县政府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第二、办公室服务对象的新风格给政府办公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领导班子呈现了年轻化、知识化的新特点,领导风格的变化也给办公室带来了更高的要求。办公室要做好这些领导的服务工作,必须尽快适应领导风格,以更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益,改进工作作风,少说空话,多办实事,更好地为领导服务。第三,各级领导对政府办公室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我们做好办公室工作提出了新任务。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在全国政府系统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会上提出,新形势下的政府办公厅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严治政,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黄华华省长近年来明确要求全省政府系统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挥协调、参谋助手、把关定向和服务督查四大作用。华建敏国务委员和黄华华省长对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政府办公室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是今后我县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的目标。

这次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主任培训,正是适应新的形势变化,提高政府办公室工作质量的一项有力措施。大家要充分利用这次文秘培训班的机会,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做到“两个三”,推动我县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上新台阶。

(一)切实增强“三种意识”。一是责任意识。办公室工作无小事,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造成损失,甚至影响全局。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对待自己经办的每一项工作,做到人尽其责。二是大局意识。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作为办公室主任都要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思考问题,提高把握全局的能力,不断增强在大局下做好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三是服务意识。服务是始终贯穿办公室工作的主线和主题,办公室工作的核心就是搞好“三个服务”,服务好领导,服务好群众,服务好基层。对领导,我们要树立“工作就是服务”的观念,做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主动为领导分忧解难,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对群众,我们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做到热情接待,真诚服务。对基层,我们要充分考虑到基层的困难,在实际工作中多为基层着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政府办公室主任工作范文第3篇

一、加快公文运转速度,确保公文快速、高效运作

1、严格公文收文登记制度。(1)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来文来电,除县政府办公室进行收文登记外,分发县委一份,涉及人大、政协有关事项的公文,再分发给县人大、县政协各一份。属于一般工作性的,县政府办公室应在半个工作日内做好文件的收文登记,并及时呈送县政府分管领导阅批;对于特提或特急的来文来电,县政府办公室应即收即办当场处理,面呈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阅。(2)各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向县政府行文,应自觉送政府办公室收文登记,由县政府办公室在半个工作日内做好收文登记,并呈县政府领导阅批。来文单位不得擅自将公文直接呈送领导审签,对请示类的公文不得一文多送,不得越级报送。凡未经县政府办公室登记的文件,县政府办公室不予以转呈相关领导,不负责对文件的跟踪落实。县政府领导可以不予审签。(3)县政府办公室应对各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报送的公文严格审核,对不规范来文,填写“退文通知单”,予以退回,并于当日电话通知来文单位。

2、严格公文审批办理程序。(1)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来文来电,由县政府办公室按照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和公文内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分管政务的副主任审核后,再呈送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若有领导批示再送相关部门办理,审批程序一般为:秘书股(拟办)——分管副主任或办公室主任(审核)——县长、分管副县长(阅批)——相关部门(办理)。对于传阅性文件,原则上按领导排序结合工作分工进行递送。(2)各乡镇、部门、企事单位一般性来文,由县政府办公室按照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根据公文内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分管政务的副主任审核后,再呈送县政府领导审批,然后按领导审批意见或转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或直接拟文办理。审批程序一般为:秘书股(拟办)——分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副县长(审批)。涉及土地、城建方面的,审批程序为:秘书股(拟办)——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审核)——分管副县长(审核)——分管土地、城建的副县长(审核)——常务副县长(审核)——县长(审批)。涉及人事、机构、编制方面的,审批程序为:秘书股(拟办)——分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审核)——常务副县长(审核)——县长(审批)。涉及经费方面的,审批程序为:秘书股(拟办)——分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审核)——常务副县长(审核或审批)——县长(审批)。涉及规费减免方面的,审批程序为:秘书股(拟办)——分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审核)——常务副县长(审核)——县长(审批)。

3、严格公文审批时限。(1)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来文来电,属于一般传阅性文件,县政府领导原则上在公文送达后1个工作日内圈阅,县政府领导签阅后,县政府办公室应及时传送县政府其他领导及有关部门圈阅。对于上级有明确时间要求的来文来电,县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时间要求及时圈阅。(2)各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报送的公文,县政府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除涉及人事、机构、编制及经费或需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公文外,属于请示类的,县政府领导原则上应在公文送达后2个工作日内签阅,属于报告类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阅。县政府领导的签阅意见应明确具体,凡签“阅”者表示同意。(3)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收到政府办公室转办的公文,在公文送达后3个工作日内应提出意见送回县政府办公室,或将办理结果报县政府,不得积压延缓。(4)县政府领导因公出差在外,或因公务繁忙无法及时阅批的文件(除一般性传阅件外),县政府办公室要采取电话请示等方式,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汇报,不得延误时间。(5)县政府领导因公参加脱产学习(培训、考察)时间达一个月以上的,其分管工作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指定其他县政府领导代管,代管期间公文处理由该领导负责。(6)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报送的请示类文件,县政府办公室应及时将有关处理结果通知相关单位。

4、严格公文的签发。(1)各乡镇、部门、单位需由县政府或政府办公室批转或转发有关文件,应先向县政府书面报告,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后,再由县政府办公室拟文下发。(2)规范性文件,应由县法制办审核后,方可下发。(3)对已下发后但因故需要更改的公文,必须有县政府领导的批示或请示县政府领导同意后才能更改,并另编文号,注明原文件作废。(4)对于紧急通知、通告等公文,县政府办公室要在印发的同时,及时送县广电局有线电视台播发,向全社会公开。(5)为避免一文数签,以县政府名义发文,县长在公文处理单上已签署了明确意见的,发文文稿经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或副县长审核把关后即予印发,签发人为县长;属县政府工作范畴,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县政府领导在公文处理单上已签署了明确意见的,发文文稿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把关后即予印发,签发人为县政府领导。

5、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要参照上述意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公文的收发登记,呈报审批程序,办理时限,公文制发等方面的制度,确保公文快速高效运作。

二、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

1、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遵循“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凡是国家和省没有规定的审批事项,以及可由企业自主决定、市场自行调节和社会组织管理的事项,各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不须向县政府报告,县政府也一律不再审批。凡能改为备案的审批事项改为备案,凡能改为核准的审批事项改为核准。各部门不准越权设立任何行政审批项目,不准利用任何形式搞变相审批。

2、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1)各部门、单位对设在大厅的服务窗口要充分授权,将与办理行政审批和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业务股室、技术骨干和优秀职员派驻到中心,使每个窗口均能在中心的统一组织协调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委托下独立完成项目的受理、踏勘、审批、办结的全过程,避免“两头办理、体外循环”。(2)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严格执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的项目,实行联合审批的办法并实行主办单位责任制:①办理工商登记的,由工商局负责;②办理房产权证及房产开发建设手续的,由房产局负责;③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国土局负责;④办理税务登记的,由国税局负责;⑤办理三资企业证照的,由外经贸局负责。在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后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完毕(符合国家鼓励投资导向和我县审批权限内项目的三资企业,其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限制类项目由职能部门十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协调答复),并把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通知申请人领取。(3)审批事项的受理实行规范化运作。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必须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审批;对审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规定的,应出具《补正通知书》或《一次性告知书》;对审批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或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强化政务公开,增强行政管理活动透明度

1、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要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实施细则》(余府发[**]48号)的精神,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拓宽政务公开的形式,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编写办事指南,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2、积极做好现行文件公开工作。各乡镇、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提供利用党政机关已公开现行文件的实施方案》要求,高度重视已公开现行文件资料的报送工作,从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做好报送工作。

四、精简文山会海,注重工作实效

1、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大型会议,原则上应经县政府常务会批准;县直部门召开的涉及全县性的会议,主办部门须提前3天报县政府领导审批,未经批准审批的会议一律不得擅自召开。

2、控制会议数量。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不开内容重复的会议,不开无准备或准备不充分的会议,不开议而不决、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能下基层现场处理的不开会,坚持开短会,开协调会,开现场办公会。

3、压缩会议规模。除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全县经济工作会等一些重大会议外,其它会议会期原则上不超过半天。对各种会议的参会人员,从严把关,大力精减,并坚持“谁主管,谁参会”的原则,大力减少领导干部参会率,主办部门不得邀请与会议无关的领导参会。如需邀请县政府领导参加会议,按《关于规范邀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参加会议(活动)申报程序的通知》(余办字[**]143号)申请。

4、提高会议质量。领导干部要带头讲短话,力求内容实在,言之有物。对会议研究的事项,要加强督促检查,增强会议的权威性和实效性,防止就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发生。

5、精简发文数量。政府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经县政府批准成立的各类领导小组,一律由领导小组行文;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的,不再向下行文;领导同志的讲话已在会上印发的,原则不再发文。

五、加强督查落实,切实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1、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文件的跟踪落实,并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落实到具体的股室和人员身上,凡出现文件遗失、延误及泄密现象,严格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2、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乡镇、单位、部门公文运转处理的督查,对转交乡镇、部门提出意见以及处理的文件要及时催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办理时限及时送回县政府办公室。有关部门和单位如造成文件延误、丢失及泄密的,按有关规定对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政府办公室主任工作范文第4篇

借鉴庆安县的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对调整信息中心隶属关系,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三点初步意见,供领导参考。

1、关于信息中心的管理。将信息中心由科信局划归到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办公室的下属单位管理,事业单位性质不变,职能不变,经费拨付渠道不变,人员不变,办公场所不变。

2、关于人员配备。信息中心主任兼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抓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占办公室编制。为政府办公室增加一个行政编制,增加一个副主任职数。按照“中国**”门户网络内容保障方案的要求,政府网站将设置六个方面85个小栏目,信息中心现有8个编制7名人员,很难适应工作的需要。同时,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我县信息中心编制在全市也是最少的,像**13个编制,**16个编制,**达到19个。因此,建议为信息中心增加4个编制,增加1个领导职数。

政府办公室主任工作范文第5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法》和《国务院工作规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各部门要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切实贯彻区人民政府各项工作部署。

三、区人民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区长、副区长、办公室主任、政府组成部门的各委员会主任、各局局长。区人民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领导区人民政府工作,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四、区长召集和主持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区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对紧急和突发事件来不及召开会议而又必须及时处理的,分管副区长相互协商处理后,及时向区长报告。

五、副区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各位副区长是各项分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大胆工作,认真负责,分管的日常工作要敢拍板,敢决策,敢负责。遇到重大问题,难以协调解决的,及时向区长报告。副区长受区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区人民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六、办公室主任在区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区人民政府的日常工作。

七、区长出国考察和较长期外出、学习期间,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区长代行区长职务。

八、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各委员会主任、各局局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各组成部门要首先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工作,一般不直接向区长请求或汇报工作,日常工作由分管领导研究定夺,涉及全局性工作或重大事项,由政府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区长汇报。审计局在区长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九、区人民政府要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向其报告、通报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区长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区长或副区长代表区人民政府列席区人大常委会并报告工作;各政府组成部门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某一方面的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区人民政府实行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制度。

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办公室主任、政府组成部门的各委员会主任、各局局长组成,由区长召集和主持。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区长、副区长组成,由区长召集和主持。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二至三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

区长办公会议由区长召集和主持,涉及到的副区长出席会议,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与议题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区长办公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十一、副区长受区长委托或按照职责分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和处理区人民政府工作中的一些专门问题。由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派人记录并编写会议纪要。

十二、提请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协调或审核后提出,报区长确定,会议文件由区长批印,会议审议的重大政策性问题,要备有综合部门、政策咨询部门的意见,要准备两个以上的比较方案,供会议决策。一般情况下,会议中间不得插入没有准备的议题,不审议不按办文程序办理的议题。凡区长、副区长职权范围内应解决的问题,不提交会议讨论。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文件和议题于会前送达与会同志。

十三、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需要召开全区性会议,应当提前15天报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批,应由各部门召开的会议,不得要求以区人民政府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召开,原则上不邀请区长、副区长出席,不邀请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出席,确需邀请的须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全区性会议应尽可能采用快捷、节俭的形式召开。

十四、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报送区人民政府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规定。除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绝密事项外,一般不得直接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各部门报送区人民政府的请示性公文,部门间如有分歧意见,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列出各方理据,提出办理建议。

十五、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报送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公文,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呈批,重大事项报区长审批。

十六、区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人员任免,由区长签署。

十七、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发文,经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审核后,由区长签发。

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签发;如有需要,可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签发或核报区长签发。

十八、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十九、尽量减少区人民政府领导参加各种局部的表彰会、庆祝会、纪念会、茶话会和开工典礼、展览剪彩、参观慰问、迎送宾客和宴请陪餐等礼仪性活动。各部门邀请参加这类活动的通知、函件和请柬,一律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请示办公室主任统筹安排。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不为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因特殊需要发贺信、贺电和题词的,一般不公开发表。

二十、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认真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好自身及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十一、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区人民政府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区人民政府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代表区人民政府发表讲话或文章,以及个人发表涉及未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的讲话或文章,必须事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

二十二、副区长、办公室主任离区外出,应事先报告区长,并把离区外出的时间、前往地点、联系办法及文件呈送方式等有关事项通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报区人民政府其他领导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