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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实施意见

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实施意见

一、信息系统实施工作的重要性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金财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实现了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动态化管理及管理业务的规范化、流程化和网络化,提高资产管理工作透明度。

二、总体目标:

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有效手段。这一系统主要是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形成国有资产管理网络,对行政事业资产从配置、使用、处置(收益)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实现资产从静态管理到动态管理、从分散管理到统筹管理的转变,做到资产管理与预算和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系统建设有利于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层次化和集中化管理,简化资产管理工作流程,提高资产管理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财政局成立“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总会计师任副组长,统一领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化建设工作,并组织开展区级信息系统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指导区级部门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工作和各镇办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办公室成员由财政局各相关科室组成。

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含地税系统)及各镇办要认真作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制定计划,落实得力人员,安排好时间进度,确保按期圆满完成任务。

2、保障设施建设。区财政局国资科和信息管理科完成信息系统建设所需的软硬件环境配备以及软硬件的安装、调试和维护等工作。

3、加强协调配合。区财政部门负责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的软件安装及培训工作,同时协调指导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实施的准备、运行及总结工作。各实施单位要密切配合,及时填制并上传本部门资产情况,确保信息系统建设如期完成。

4、严肃工作纪律。区级各行政事业(含地税系统)及各镇办单位要坚持实事求事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现状和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不得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对未按期完成上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违纪违法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施范围及时间:

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含地税系统)及各镇办在7月30日前完成资产数据的上报工作。

五、工作安排

1、准备阶段

(1)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2)针对我区网络及硬件环境确定方案;

(3)数据整理准备;

(4)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含地税系统)及各镇办进行信息系统软件集中培训。

2、实施阶段

(1)各行政事业单位(含地税系统)及各镇办对本单位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并与年底决算数据进行核对后完成数据卡片的输入、审核、上报等工作。

(2)网络软硬件的安装、调试等工作。

(3)补充完善资产相关信息。

3验收阶段

(1)对区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含地税系统)及各镇办进行验收。

(2)审核、上报全区数据。

(3)上报总结报告。

4调试运行

调试运行国有资产在线上报数据和业务管理工作,对国有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化。

六、数据收集和上报

上报数据的基准日为年12月31日,数据以年终决算数据为准。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对于减少或增加的资产,各单位进行集中汇总上报纸质文件,由区财政局国资科进行核实和审核。